平行公文的作用被“咨”取代。
61.试述咨及其源流。
答:咨是由地位相当的高级官署间相互行文使用的平行文种。 咨的本义是咨在唐以前,是商量、询问的行为未发展为公文。 公文用咨,约始于唐朝,但还不是正规文种。
宋代,学士院移文于三省、枢密院,称咨报。元代,中书省发文给行中书省称咨付。明代,六部之间,及六部发文给都指挥使司均用咨文。
清代咨用于平行或不相隶属的司、道以上的高级官署之间。仔细辨析:(1)在京各部院之间。(2)各部院与总督、巡抚、都统、将军之间。(3)总督与巡抚之间。(4)布、按二司与道员之间。(5)总督、巡抚与提督之间。(6)巡抚、司、道与总兵之间。(7)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与参将、游击之间。
62 .简答移、关、咨在清代的分工。
答:清代,咨、关、移均为平行文种。其分工是:咨用于高级衙署之间;关用于中、低级衙署间;移用于低级衙署间。
63. 什么是咨呈?试析咨呈的行移属性和所适应的行文关系类型。 答:咨呈本是我国古代衙署之间使用的带有上行属性的平行文种。
就字面含义而言:咨是平行文种;呈是上行文种;咨呈介于两者之间,既非完全平行,又非完全上行,其综合行移属性是“准上行”。
咨呈所适用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1)同一性质、级别的派出官署对于其本体官署。(2)在不相统属的官署之间,由级别、地位较低的官署对级别、地位稍尊的官署。
民国时期曾一度设置咨呈文种。其用途的演化为:(1)北洋政府时期,用途颇为狭窄。黎元洪在民国五年七月,以大总统教今第28号公布的《公文程式》规定:“咨呈,各特任官署行文国务院时用之。”(2)国民党政府时期,用途有所扩大。在民国十六年八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公文程式条例》,将“咨呈”的用途规定为:“非直辖的等级较低之官署对于高级官署用之。”
64.什么是照会?简述照会文种的确立。
答:在我国古代,照会是明、清两朝设置,由不相隶属官署间使用的,有时带有准下行属性的平行文种。
照会文种确立。(1)宋代,公文中“照会”二字为一般用语。(2)明朝始将照会正式确立为带有准下行属性的平行公文。
65.简析明代照会适用的两种行文关系、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以及照会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
答:明朝照会用于无隶属关系的官署之间。具体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种类型:(1)由地位较尊的衙署对地位较低的衙署使用,具有明显的准下行属性。(2)在同级官署之间相互使用,是纯粹的平行文。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差异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之间,由高对低行文.具有准下行属性。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部位,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
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相沿既久,逐渐成为固定的做法。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型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66.简述咨呈与照会的对应性。
答:古代,作为带有准上行属件的平行文“咨呈”,其对应文种是带有准下行属性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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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照会”。
67.什么是揭帖?简答清代揭帖的类型。
答:揭帖是清代随本章附送相关部院、科、馆,以方便相关部院预先商议对本章处理意见的平行公文文种。
清代揭帖的类型可分为:随奏本揭帖、随题本揭帖、随启本揭帖。
五、古代官署下行文种
68.试阐述我国古代的令文种及其演化沿革。 答:令是我国古代最早使用的重要下行公文文种之一,也是由先秦沿用至今的唯一文种。 在我国古代,令的形成和演化经历了三个时期。(1)先秦时期,“令”由各种下行公文的统称,演变为专门的下行文种,君臣皆可使用。(2)秦始皇实施文种规范化:改令为诏,君主之令就不再存在。秦以后,令成为高级官员(或将领)使用的政令(或军令)。(3)魏晋南北朝以来,成为特殊的准君命文种。魏晋南北朝,皇太子、诸王颁下之文称为“令”。至唐朝,皇太子颁下之文称为“令书”。元朝时,皇太子则用“令旨”。
69.什么是教?简答教的写作特色。
答:教是封建社会由王侯、长官训诲僚属的下行文种。
教的写作特色:一文—事、内容实在、短小精悍、意尽言止。 70.什么是符?试析符文的起源与沿革。
答:符是我国古代由唐朝至明朝相沿设置的一种下行公文。
符的起源有二:其—,符为节的一种。其二,源于调发军队的信物。
符文的沿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将作为信物的符所附之文直接称为“符”。唐代将符列为行政官署普遍使用的正式下行公文。宋、明两朝,符的使用机构级别范围逐渐向上层收缩。明以后,“符”这一公文逐渐消亡。
71.试述两宋以来,牒文种的分支、演化。 答:由汉至唐,牒是上行公文。
两宋时期,是牒这一古老文种分支、繁衍、解析的关键。(1)上行的牒仍是法定公文。(2)平行的牒逐渐定型。譬如,宋代六部之间往来文移,用公牒,也称为通牒、移牒。(3)下行的牒脱颖而出。
元代,上、平、下三种行移方向的牒并用。即使是无隶属关系的官署间行文,也要依据收、发文官署间的品级高低和差距大小采用不同文种,称为 “品从行移”。
平行的牒,元代称“平牒”;明代称“牒文”。清代前期仍然沿用。 下行之牒始于宋;元代称为“今故牒”,用于品级稍高之官对品级稍低之官行文;明代省称为“故牒”,也用于无隶属关系的高级官署对低级官署行文。
72 .什么是帖,简述帖的沿革。
答:帖是唐、宋、明三朝所用的下行公文。唐代政事堂对下指挥事宜,用“堂帖”。五代至宋,地方官署使用较为普遍,称为“帖”。明代称为“下帖”。
73.试析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与“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 答: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1)札的本意,是小块的竹木书写载体材料。(2)至迟在南北朝,将写于小简的文书直接称为“札”。(3)宋朝,才发展为以“札子”为名的公文。
“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札子奏”本属上奏文种之名。宋初政事堂沿用唐代宰相颁下的判事公文堂帖,后来改称“堂札子”。这一变革的实质:袭札子之名,承堂帖之实。由于“堂札子”名称为三字格,称谓不便。故时人又称之为“省札”、“中书札子”、“札子”。
74.简述札子、札付、札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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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札子,是宋代中央衙署变异“堂札子”而创设的下行文种。其名称经历了“堂札子——中书札子——札子”的演化,并进而演变为“札付”文种。
札,是清代从札付文种分化,融汇上级长官行于属下的书札而形成的下行公文文种。 75.试述宋以来札体公文的发展演化。
答:宋朝是札体公文的原生期,故其行移方向、用途、名称均欠规范,种类繁杂。大致而言有以下几类:(1)御札:属于以皇帝的名义下发的君命文种。(2)省札:又称“中书札子”。(3)“帅札”:为各路帅司所下札子。
元、明,是札体公文的规范期,札子的结语,称“札付某某”。其中,“札”为文种,“付”是动作,“某某”为收文者。由于札子的这一特定结语,演变至元、明,文种名称遂定为“札付”,限于下行方向。
清朝,是札体公文的发展期,具体而言,分为札付、札、劄三个支种。(1)札付: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使用。(2)札:清初官员之间以书信商洽公事,称为札,多用于上官写给属下。(3)劄。清末搞“预备立宪”,成立地方民意机关“咨议局”。地方督、抚对咨议员行文,用劄。
76.简述清代谕的用途、种类。试述民国时期谕文种的设、废;以及取消了谕文种之后,谕的下发方式。
答:清朝,“谕”广泛运用于各级官署,成为长官告晓、训示属下官吏的下行公文。并依具体使用,分为很多名目。(1)堂谕:由京内各部、院堂官对本衙署各司员谕告事宜用之。(2)谕帖:由京外各府、州、县长官训示下属胥吏用之。(3)谕单:新任长官就任,“命下之日,即书谕单一纸,附提塘报房数去”,目的在于使下属官吏敬畏。
民国时期与谕文种的设、废:(1)1912年1月,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颁发的《公文程式》沿前设置谕,是与“令”并行的下行文种。(2)袁世凯北京政府在同年11月发布的《公文程式令》中,取消了谕作为独立公文文种的地位。
但是,“谕”文种取消后,作为上级对下级、长官对属员的一种训示行为,其具体内容仍然存在于公文中。下发谕示内容,通常采用两种方式:(1)装叙:在用其他文种撰写的公文中,引叙谕文。(2)改写:将长官谕示精神写入用其他文种表述的公文中,而不采用引述原文的形式。
77.什么是牌?试简述牌的起源与演化为公文。
答:牌是清朝沿袭明代政务实践,正式设置的法定下行公文文种。 牌,起源于驿传所用的符信凭证。牌向公文方向的演化,开始于明朝、完成于清朝:(1)由于牌以示信,明朝后期,各地方衙门创行用“信牌”向下级催办公事。随着频繁使用,逐渐用信牌直接发布命令、指示性内容的公文。但是,始终未将其正式设置为下行文种。 (2)清朝沿袭明代政务实践中使用的牌,并将其正式设置为下行文种。
78.简述清代牌文的地位和分支类型。
答:清代牌文是载入《会典》主要的法定文种。多由各文、武衙门向所辖下级发布命令、指示性内容的公文。其名称多写为“信牌”、“宪牌”。不过,清代中叶往后,随着札文的广泛运用,逐渐取代了牌作主要下行公文的地位。牌文遂限于传达例行公事。
清代牌文,还据特别的使用者和特别的使用方式而产生名称变化,形成的分支类型有:牌票、牌檄、传牌。其中,传牌是按站递传的通知性下行公文。
79.何为票?何为差票?
答:票是清代作为凭证派遣官役执行任务,或向属下发布命令、指示的下行文种。 差票,是官府差遣衙役勘查案情、传唤人证、拘押人犯的凭证性公文。 80.简述明清时期,票演变为公文的三个发展阶段,清代票文的地位变化。 答:由明到清,票由小块纸片的含义,发展演化为公文,经历了三阶段的意义延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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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般意义的凭证。这一意义的运用,发展到后世,就衍生出各类票据。(2)作为派遣官、差执行任务的凭证性公文。有兵票、火票、差票诸名目。(3)清代前期,普遍用票作为上级官署对下级催办公务、命今指示的下行公文文种。
清代前期,因票文格式简单、使用方便,多用来代替正规下行公文牌文。中叶以后,更为简便的札文逐渐盛行,就很少运用票作为指示性下行公文。
六、古代其他文种
81.什么是告身?
答:告身是古代由中央主管衙署行文,向被授任者本人告知经皇帝批准的授官旨意,来作为凭信的公文。供被授任者收执。
82.何为宣头?试析“宣”的初始含义和演变为公文名称过程中的辞义延伸。 答:宣头,是唐、宋、金时期皇帝行遣小事的君命文种。
“宣”的初始含义是宣告、显示。将“宣”字用于表达皇命,其词义历经三个阶段的延伸。(1)宣示皇命的行为。(2)皇帝训旨的正本。(3)成为特定用途的公文名称。唐、宋、金皇帝对于小事所下的旨意称为“宣头”,故又称“头子”。
83.简答宣头的主要用途和绝迹原因。
答:宣头成为君命文种后,多用于任命、封赠。这是其主要用途。 元朝,皇帝任命五品以上官员用“宣命”,明清改称诰命。宣体公文遂绝。这是宣头绝迹的原因。
84.何为盟书?何为誓?
答:盟书是我国古代用于对神明宣誓定盟,以维系与盟者相互关系的杂体文种。誓是古代告诫将士或互相约束之辞。誓书实质为盟书的一个分支。
85.什么是檄?试阐述檄与露布的分合,及两者在不同时期的关系。
答:檄为我国古代的军事文告。两汉时期曾兼作下行公文。南北朝时期,与露布相合,后又与之分工,逐渐规范为讨敌、威敌、晓谕的军事专用文种。
檄与露布的分、合及两者相互关系。(1)汉代,檄是以军事文告为主要属性的一种公文之名称,“露布”则指未加封检的形式,从而使文字外露,内容得以传布,并不限定某一具体文种及行移方向。(2)由于檄文大多具有“宣露于外,皦(jiao)然明白”的特征,三国以后,就以“露布”为名称,借指檄文。檄与露布合流后,定型为军事专用文种,是同一种公文的两个名称。(3)经长期演化,又出现分工,至迟在唐代,已形成两个用途各有侧重的军事专用文种。檄文用于威敌、讨敌、晓谕:露布成为报捷文书。
86.什么是榜?
答:榜是我国古代官府公开张贴,晓谕军民的公文文种。 87.什么是示?简述示的文种渊源及正式设置。
答:示是古代官府对属吏、民众有所告诫、劝谕、禁约时明白昭示的下行文种。 从文种源流考察,示派生于榜。宋以前一般官署行移公文的程式用语,尚不如后世严密,榜文很多不写标题。榜文末多有“告尔”、“谕众”字样。其演变的大体阶段是:(l)起先将榜文的使用特色称为告示;(2)以后逐渐将榜别称为告示,实际使用中有时称榜,有时称告示;(3)后来成为可互换使用的两种公文名称,随着频繁使用中的用途分工,逐渐成为两种公文。
88.试析成为两种公文后,榜与示的区别。 答:后世榜与示的区别:(1)使用官衙级别高低不同,榜可高可低;而示的使用官署级别相对稍低,多由州、县亲民之官使用。(2)适应用途大小不同:示主要用于告诫、劝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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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约;榜除兼具这些用途外,还别有其他用途。如安民、悬赏缉拿、征求贤才异能之士、公布有关决定或结果等。(3)昭示范围广狭不同:榜文面向地域范围广阔,通常在管辖范围内广泛张贴;而示往往在较小范围内公布。
89.简答清代发布示文的方式。 答:清代发布示文的方式大致有三:(1)悬挂、张贴于官署前照壁,可用来训诫属吏、昭示民众。(2)张贴于有关公众场所。(3)刊石立碑。
90.简答我国各朝代官府所发路证的名称。
答:我国历代官府所发路证名称各异。汉代有“传”;隋代称“公验”;唐代用“过所”;宋代称“公凭”;明代叫“路引”;清代有“火牌”、“勘合”。
91.分别回答什么是过所、路引、勘合?
答:过所是古代官府发给官吏、平民,使其得以通过关津的凭照。 路引是明代作为通行关津的身份证明所颁发的路证公文,即通行证。
勘合是由明初控制中央衙门政令、辨识真伪的“行移勘合”制度所派生,清朝沿用并发展为证实差遣官员身份,及动用驿站马匹的凭证性公文文种。
92.试简述勘合在清朝初期、中后期的各自用途侧重。
答:清初勘合公文偏重于证实中央官署派往地方衙署差官的身份。每年初,各部预印勘合公文,需要时由受遣官员持往,作为信验。
清代中后期,勘合的用途逐渐侧重于便于所派官吏通过关津,并动用驿站马匹。所以后期勘合又称为“邮符”,起到类似通行证的作用。
93.试述禀状及其类别。
答:禀状是明清时期主要由民众诉讼时上于官府的专用文种。
状本是为历代所沿用的上行文种。起初,可用于民众向官府的各种请求。后来,逐渐定型为诉讼专用文种。至清代,称为“禀状”,简称为状。
禀状的类别区分为;原告之状,习称“告状”;被告之状,习称“诉状”。 94.什么是判?
答:判指称行为,是对公文批示、签押。 判指称公文,是用于裁决狱讼的文种。
第三节 民国时期公文文种
一、民国时期上行文种
95.阐述民国时期的呈文及其基本用途。 答:在民国时期,呈是沿袭古代公文而设置,并为历届政府所采用的最基本的上行文种。 民国时期呈的基本用途有二:(1)下级官署对上级官署(或职官对长官)的。(2)人民对官署的陈请。
96.试阐述民国时期呈文在不同阶段的用途变化,及其与短暂设置的上行文种详、禀、状之关系。
答:民国时期呈的用途变迁,主要有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民国三年五月,为使公文文种设置更能体现等级观念,袁世凯将上行文种分设为“详”、“禀”、“呈”三种。而这时详、禀的用途及其与呈之关系,则又显示了这一变迁的实质。具体而言:(1)将“详”设置为用于下级对上级的上行文种,其实质是取代了“呈”的第一个用途。(2)将“禀”设置为用于“人民对官署之陈请”的上行文种,其实质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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