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桥生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安装程序文件 编号:GQA/GD-C-02-2011 版本号:00 第2页 共3页 记录控制程序 公司对记录进行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控制。 4.2.1标识:单件记录可用编号作标识,记录的贮存盒(夹)可用标准章节号、程序文件顺序号或采用其它内容作标识,以便检索、快速查找。
4.2.2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条件要确保防潮、防腐、防鼠啃等,以保证记录在贮存期间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对于以电子媒体形式存在的记录,归属部门及时做好备份,做好防毒工作,避免质量记录丢失或被病毒破坏。
4.2.3保护:每季度的记录由本部门保管;跨季度的记录(产品或项目实施方面的记录等产品或项目完成后)交生产办资料情报管理员建档保管。记录应与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起存放在专门部位。
4.2.4检索:为便于检索和快速查找,各部门应建立《(部门)质量记录清单》,技术科资料情报管理员建立《(公司)质量记录清单》。日常填写的记录应按编号和日期顺序给予分类、整理和编目,做到分类清楚、编目明确、便于存取、没有遗漏。
4.2.5保存期:一般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保存5年;根据产品特点、法规要求及合同要求时另定保存期。
4.2.6处置:对过期、作废的质量记录归档后由生产办填写《文件(记录)销毁申请单》,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监督销毁。销毁记录的清单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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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桥生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安装程序文件 编号:GQA/GD-C-02-2011 版本号:00 第3页 共3页 记录控制程序 4.3填写记录应完整,保持清晰可辨,记录不准擅自涂改。如确有需修改的内容时,由填写人将错误单扛划去,在方填写正确记录,对重要的记录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5.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 GQA/GD/S-2011 6.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总目录》 《文件销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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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桥生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安装程序文件 编号:GQA/GD-C-02-2011 版本号:00 第1页 共2页 合同控制程序 03 合同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识别产品要求,并对产品要求实施评审,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以实现对顾客的承诺。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合同的评审。 3.职责
3.1综合办负责组织工程合同评审。 3.2生产科负责审核合同工期、施工能力。
3.3技术科负责审核工程合同所采用的法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
3.4财务科负责审核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4.程序 4.1合同签订
4.1.1合同签订前由经营办召集各相关部门对合同文件草案进行评审,评审记录由综合办保存。
4.1.2评审后的工程合同由总经理批准,与顾客签订合同后将正本存档,综合办建立合同台帐并将副本或工程信息传递有关单位。
4.2合同的修订、补充、撤消或解除。
4.2.1合同签订后,因某种原因,顾客或公司需要对合同加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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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桥生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安装程序文件 编号:GQA/GD-C-03-2011 版本号:00 第2页 共2页 合同控制程序 和补充时,属一般性的修订补充(如造价调增等)向总经理汇报后,由综合办确定后,直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属重要条款的变动(如工程量增大、结算方式变动等),由综合办召集各相关部门对合同的变更进行评审,评审记录由综合办保存,并由综合办与顾客洽商,将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报经理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4.2.2合同签订后,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需要撤消或解除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由经营办与相关部门、项目部与顾客就撤消和解除合同的具体事宜进行洽谈,并将撤消或合同的协议(或合同)报总经理批准。
4.2.3合同的修订补充,所产生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合同、协议其正本均由综合办存档。
4.2.4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及撤消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或合同)综合办应及时发往相关部门及项目部。
5.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 GQA/GD/S-2011 6.质量记录
《合同台账》 《合同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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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桥生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安装程序文件 编号:GQA/GD-C-04-2011 版本号:00 第1页 共1页 设计控制程序 04 设计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外来设计文件的有效控制,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物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揽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的控制。 3.职责
3.1技术科汇合相关技术人员对负责设计文件内的产品性能、标准、特性是否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需要进行分析、会审。如有不符合可报于原设计部门,同意,进行修改。
3.2对外来设计技术科会同相关责任师进行图纸会审,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规范、标准。
4.程序
4.1技术科负责对设计文件的接受。
4.2招集各专业责任师对设计文件的会审。
4.3各专业责任师对设计文件结合特种设备技术规范、标准,列出各自的意见,是否满足对产品的各种要求。
4.4与产品、规范、标准有不符的设计,由技术科汇总以书面形式投于业主和设计单位,需要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或出设计变更单。
4.5重新下发的设计修改或变更单由技术科下发给发公司或生产部门。
5.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 GQA/GD/S-2011 6.质量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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