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收题库(4)

2019-04-10 10:01

3.一外籍个人2014年1月1日起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88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6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1250元),该个人2014年度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340天,其中12月份有25天在境外外方公司履行职务。

问:该外籍个人2014年在中我国境内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1~11月份应纳税额=[(8800+41250-4800)×30%-2755]×11=119020(元) (2)12月份应纳税额=[(8800+41250-4800)×30%-2755]×[1-41250/50050×25/31]=3628.40(元)?

(3)年应纳税额=119020+3628.40=122648.40(元)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第四点。?

3、国税发[1994]148号第五点的有关规定: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其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自其担任职务起,至其解除上述职务止的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由境外支付的工资薪金,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纳税。?

4、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25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四点及国税发[2004]97号规定: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应适用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四条规定的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某外籍专家今年4月1日至25日受雇来华对某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中方支付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5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问:该专家4月份在我国境内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5000×(1-20%)×20%=800(元)?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境内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一美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已居住满5年,2014年12月其收入如下:(1)在中方企业担任职务,月薪8800元人民币。(2)从境外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月薪折合人民币26825元。(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4)取得回国探亲费折合人民币30000元并经税务机关认可。?问:该外籍人员2014年12月份在我国境内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800+26825)-4800]×25%-1005=6701.25(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

(3)对外籍个人取得的回国探亲费经税务机关审核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该外籍人员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701.25+240=6941.25(元)?

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6.约翰为一美国公民,于2013年1月由其所在国公司派遣到我国某公司工作,一直在中国连续居住。2014年约翰取得下列收入:(1)在该公司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800元;(2) 取得由所在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28000元;(3)出租在美国的房屋,月租金折合人民币20000元,已按美国税法每月纳税3000元;(4)在美国有红利所得折合人民币10000元,已按美国税法纳税2500元。

问:约翰2014年全年在华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1)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800+28000)-4800]×25%-1005}×12=89940(元)?

(2)财产租赁所得在我国的抵扣限额:20000×(1-20%)×20%×12=38400(元)? 从美国取得的红利所得在我国的抵扣限额为10000×20%=2000(元)?

约翰在美国已纳税额:3000×12+2500=38500元≤40400元(2000+38400)?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0400-38500=1900(元)?

(4)约翰全年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得税为:89940+1900=91840(元)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 人,居住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和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

7.某外商投资企业去年1月,向有关部门领取某种特殊商品出口许可证一份。2月份签订一份专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转让金额5万元,同时签订一份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金额20万元。?

3月份,兼并一家国有企业,并入单位资产200万元,原单位已按规定缴纳过印花税。 5月份,该企业财会部分在其下属部门设置明细分类账4本。?

6月份,外方一次性追加投资3000万美元,当期市场汇率为1美元=8.5元人民币。 问:该企业去年2月、3月、5月、6月各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解:(1)该企业2月份签订两份转让合同,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250000×5/10000=125(元)?

(2)该企业3月份兼并国有企业,其并入的资产应纳的印花税为0。? (3)企业5月份设置账簿,应纳印花税:4×5=20(元)? (4)该企业6月份资金账簿增加,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0000×8.5×5/10000=127500(元)?

依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95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我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8.某外籍个人担任杭州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的直接管理职务,2014

年取得该企业的股息收入500000元,年终以董事长身份取得董事费收入200000元,每月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10800元,年终一次加薪50000元。

问:该外籍个人2014年共应在中国境内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该外籍个人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12月份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12月[(200000+10800)-4800] ×45%-13505=82195 50000×10%-105=4895 82195+4895=87090(元)

(3)1-11月份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10800-4800)×20%-555=645(元)

(4)去年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7090+645×11=94185(元)

依据:国税发[2009]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9.某合资企业美籍总经理A某,在中国境内居住已满2年,境外派遣公司支付每月工资薪金5715美元,境内合资企业每月支付海外津贴6000元。A某的个人所得税款由合资企业负担。(1美元合6.299元人民币)?

问:该企业该年每月应代扣代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715×6.299+6000-4800-2755)÷(1-30%)=49205.41(元)

应纳税额=49205.41×30%-2755=12006.62(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10.某外籍个人201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资企业总经理,该企业每月支付工资2.08万元,由派遣公司每月支付4572美元,该个人2014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30天,其中11月有15天在境外公司履行职务。(1美元合6.299元人民币)?

问:外籍个人11月份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1月份境内外工资总额应纳税款=[ (20800+4572×6.999 -4800)×30%-2755]×15/30=5822.41(元)

该外籍个人1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822.41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根据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以及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属于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第三条规定,(二)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三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仍应适用国税发[1994]148号第六条规定的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当月天数 11.外籍个人约翰先生已在我国工作五年以上,2014年10月在A国取得工资薪金50800元(人民币,下同),稿酬所得12000元,向A国向商业保险交纳人身保险费6000元,约翰先生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350元。?

问:约翰先生10月份在我国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在A国所得应缴税款:?

①工资薪金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款:? (50800-4800)×30%-2755=11045(元)?

②稿酬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12000×(1-20%)]×20%×70%=1344(元)? ③在A国已纳税款1350元。?

约翰先生在A国所得应补缴税款:? 11045+1344-1350=11039(元)?

约翰先生5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11039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国税发[1994]044号《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12.某合资企业日籍财务总监A某,2013年8月份来杭,2014年9月份离职回国,合资企业每月支付工资薪金60000元,派遣公司支付工资薪金50000元,2013年8月份其中9天在日本履行职务,合资企业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50%部分的应纳税款。

问:A某2013年8月份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额=(60000+50000-4800-13505×50%)÷(1-45%×50%)=76302.06(元) A某2013年8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76302.06×45%-13505)×(60000÷110000) ×(22÷31)=29116.29(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9号《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

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第三条规定,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二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

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案情:我国居民王先生2014年6月取得来源于A国的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万元,以及一项股息收入4万元,总计在A国缴纳税款1万元。同年6月王先生又从B国取得月工资、薪金所得1.3万元,并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元(以上金额均已折算成人民币计价)。?

2014年王先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扣除的计算如下:? 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为:?

60000×(1-20%)×20%+40000×20%+(13000-4800)×20%-555=18685(元)? 扣除实际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王先生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18685-10000-1500=7185(元)? 问: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王先生在申请境外已纳税款抵扣的计算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列出计算步骤计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王先生在申请境外已纳税款抵扣的计算不正确,存在以下问题:?

(1)在进行税额扣除时,未采取分国综合扣除的办法。?

(2)超过抵扣限额的部分,不应在其抵扣有余额的项目中扣除。? 由此,可知王先生在境外已纳税款的抵扣应计算如下:? (1)分国计算境外已纳税额扣除限额? ①在A国的扣除限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60000×(1-20%)×20%=9600(元) 股息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40000×20%=8000(元)?

所以A国所得的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合计为17600元(9600+8000)。? ②在B国的扣除限额?

工资、薪金在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 (13000-4800) ×20%-555=1085(元)? (2)扣除实际在境外已缴纳的税额?

①A国所得的税额扣除限额为17600元,实际在A国缴纳的税款为1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额扣除。扣除后,王先生应补缴个人所得税7600元。(17600-10000)?

②B国所得的税额的扣除限额为1085元,实际在B国缴纳税款为1500元,大于扣除限额,只能扣除个人所得税1085元,对于超过抵扣限额的415元,不得在当期作为税额扣除,但可经在以后5年内,在同一国家的扣除限额内未抵扣完的余额内补扣。?

③王先生2014年6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7600元。

案例二:?

案情:中国公民张某是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14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涉外税收题库(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二教材分析_生物_教材分析_人教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