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管理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第七条 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2、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八条 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第九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
1、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问卷》,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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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培训计划。
2、综合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3、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在综合管理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4、对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 培训实施
1、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综合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2、员工内部培训期间综合管理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第十一条 培训评估
1、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2、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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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3、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第十二条 培训费用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2、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3、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2、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我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3.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3.1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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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2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4.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4.1 管理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4.2 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防疫站进行入厂体检。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4.3 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综合管理部应通知所属部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4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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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
4.5 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综合管理部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4.6 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分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综合管理部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中。
4.7 监督检查:质检部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
5.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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