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或多次违反公司制度规定; 2、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
3、有对公司不利言行,破坏公司形象; 4、参加对公司不利的活动;
5、故意侮辱他人,破坏他人形象,情节严重; 6、顶撞领导,污蔑领导,打骂领导;
7、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影响他人或本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8、故意破坏公司财物、设施;
9、消极怠工、罢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10、煽动闹事、怠工; 11、擅自挪用公司财物; 12、寻衅闹事,打架斗殴; 13、参加不合法团体或活动; 14、参加流氓活动;
15、违法乱纪,有刑事处分记录;
16、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17、涂改假条、证明、凭据、票据等,弄虚作假,情节轻微; 18、其它法律规定或公司规定须解雇行为; 四、奖罚权限:
1、 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有奖罚建议权;
2、 人事部门对非开除的行政处罚有最终决定权;对奖励有建议权;
3、 (董事)总经理对开除的行政处罚有最终决定权,对奖励有一定的最终决定权; 4、 (副)董事长对员工的奖励有最终决定权;
五、奖罚程序:
1、 各部门或人事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根据考察、调查、分析员工行为,确定员工有符合奖罚规定的行为;
2、 各部门或人事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奖罚单》,并相应作出意见或各部门口头向人事部门阐述奖罚人员、行为事实等,由人事部门代填《奖罚单》;
3、 根据《奖罚单》要求及奖罚权限,各权利人对所提出奖罚建议进行经详细调查和证实后,作出具体审批意见;
4、 各部门填写的《奖罚单》交人事部门备案,并由人事部门影印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工资结核算;
5、如属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罚的,人事部门根据核批意见,具体要求和跟踪移交工作落实,如涉及经济赔偿的,影印通知财务部门结核算被开除人员经济赔偿;
佳兆业地产(深圳)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是公司对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实际出勤工作的考察和记录。考勤作为员工实际工作行为表现的记录,同时作为公司对员工考核和薪酬核定的依据。为明确考勤规则,规范考勤处理,便于公司了解员工工作出勤情况和工作状态,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其整体原则是:按时作息、合理调整、事由真实、严格审批。
考勤管理规定
一、作息规定:
1、每天八小时和每周五个半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特殊情况调整除外; 2、日作息及加班时间规定: A标准工作时间: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7:30 项目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在每天工作时间不变的的前提下调整作息时间;
B加班:由于公司业务和技术工作的特殊性和伸缩性,员工应自觉接受公司的加班要求,特殊安排加班或值班人员部门可视实情自行安排调休;
C值班:
1)休息日值班规定:
正常情况下休息日值班部门为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及财务部。 值班时间:
周六下午:1:30—5:30 周日上午:9:00—12:30
13:30—17:00
值班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休;如没有按公司规定值班时间上下班则不予调休。
2)节假日值班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 3)钥匙管理:
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值班员工需提前于行政部行政助理处领取、登记,做好与第二天值班员工钥匙的交接工作,并于值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钥匙归还行政部。
4)前台电话接听: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值班员工需于前台办公,接听来电、接待来客及行政相关事宜,如需离开岗位要知会其他部门值班人员,前台接待工作由其他员工暂时代替。
5)办公设备的管理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值班员工需对公司办公设备及窗户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备电源及窗
户已关闭方可离开公司;违反此规定者,将罚款100元/次。
二、考勤规定:
考勤以打卡记录、《请假单》及《出差单》为准:
1、日打卡计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各打一次,安排值班加班也须打卡(工程部门日打卡四次);因公赴外地出差者,须填写《出差单》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如忘打卡者或忘带卡者,次日到岗后须填写《考勤异常申请表》,并有证明人、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方有效,不做处理。 3、部门负责人对部属考勤负管理责任:
部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人次,按当月标准工资的2%扣罚工资; 部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4人次,按当月标准工资的3%扣罚工资; 部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5人次,按当月标准工资的4%扣罚工资; 部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6人次,按当月标准工资的5%扣罚工资;
一)、迟到
1、一般情况,非直接外出公办而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达工作现场的,即为迟到; 2、因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后5分钟(含)内到达工作现场的,可不计为迟到;超之,则计为迟到;一次迟到超过55分钟,并未请假者,计为旷工一天,按旷工规定处理;
3、因特殊情况于上班时间后到达工作现场的,须提前请示部门经理,当天到岗后填写《考勤异常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方有效,不做处理;
4、因公外出(含参与经领导批准的社会活动)而未能按时打上班卡者,须于到岗位后当天内填写《考勤异常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方有效,不做处理;
如符合迟到条件,而未有《考勤异常申请表》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年累计迟到1次,按月标准工资的1%扣罚工资;
2)年累计迟到2次,按月标准工资的3%扣罚工资; 3)年累计迟到3次,按月标准工资的5%扣罚工资;
4)年累计迟到4次,按月标准工资的7%扣罚工资外,无年终奖金; 5)年累计迟到5次,当月无工资,并辞退;
6)迟到而有人代打卡者,每次按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当月标准工资的5%扣罚;两次记录者,当月无工资,并予以辞退;
二)、早退:
1、一般情况,非外出公办而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工作现场的,即为早退; 2、因特殊情况在规定下班时间前5分钟(含)内离开工作现场的,可不计为早退;超之,则计为早退;一次早退超过55分钟,并未请假者,计为旷工一天,按旷工规定处理;
3、因特殊情况提前下班的,须提前请示部门经理,次日到岗后填写《考勤异常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方有效,不做处理;
4、因公外出(含参与经领导批准的社会活动)而未能按时打下班卡者,须于最早到岗位后当天内填写《考勤异常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方有效,不做处理;
如符合早退条件,而未有《考勤异常申请表》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年累计早退1次,按月标准工资的1%扣罚工资; 2)年累计早退2次,按月标准工资的3%扣罚工资; 3)年累计早退3次,按月标准工资的5%扣罚工资;
4)年累计早退4次,按月标准工资的7%扣罚工资外,无年终奖金; 5)年累计早退5次,当月无工资,并辞退;
6)早退而有人代打卡者,每次按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当月标准工资的5%扣罚;两次记录者,当月无工资,并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