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部培训:由公司外部组织机构或人员组织的专项有偿传授知识或技术技能; A资格培训; B专业技能培训; C基础培训; 2、培训形式:
1)、在职培训:未停止岗位工作参加的培训;
2)、脱产培训:未离开岗位但暂时停止工作参加的培训,与公司仍然存在劳资关系; 3、内部培训的方式:
A、会议:针对某工作或难题,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的形式讨论解决问题方案; B、授课:针对某项工作或课题,由公司相关资深人员或外部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以讲课的形式讲述课题内容;
C、试验:针对某项技术或难题,组织相关人员以试验形式获取结果或成功经验; D、指导:针对某项工作或难题,通过现场临时性演示或讲解讲解解决问题的方式; E、提供图书:通过提供员工各种可学可用型书籍,丰富知识结构或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或方法;
4、外部培训的方式: A、授课; B、研讨会: C、培训班; D、考察团;
E、外派:安排员工外派到其它地方或单位工作,学习有关知识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5、培训基本内容: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2)、素质培训; 3)、理念培训;
4)、公司产品及服务内容培训 5)、业务技术技能培训和难题研讨 6)、管理研究和技巧培训 二、培训权责:
1、公司层及外部培训组织、安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部门内部培训组织、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考查; 3、培训实施由内部培训人员和外部培训机构或人员负责; 三、培训管理细则
1、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工作和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初及每月4日前编制公司当年及月培训计划:管理培训(含管理技能、方法等)和基础培训(含素质、团队、理念等)每月一次;
2、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和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初及每月4日前(如遇节假日须提前)编制部门当年及月培训计划:业务培训(含产品和服务内容、业务技能等)每月一次、部门内部基础培训(含素质、团队等)每月两次;
3、如须外部机构或人员培训,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须积极收集相关有效培训机构及课题信息,并进行分析筛选;
4、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根据筛选的培训信息,对培训机构规模、实力、师资力量、培训倾向或人员学历、工作背景、培训经历、培训特长等方面进行认真考察和评估,选择适合公司培训要求的机构或人员;
5、如须内部自行培训,涉及管理和基础培训,行政人事部组织有培训能力的人员进行培训;涉及业务培训,各业务部门组织部门内部有培训能力的人员或邀请其它部门有培训能
力的人员进行培训,行政人事部协助;
6、培训人须在接到安排和邀请后须认真做好相应的培训准备,如是公司层性质培训,讲课费200元/次;如是部门内部培训,讲课费50-100元/次;
7、培训组织人员须及时做好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安排和通知;
8、各部门安排每次培训,须具体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作为督察部门进行督察; 9、培训有必要设置考核的,应严格安排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档案,合格者可颁发证书,成绩优秀者可适当与工资或奖金挂钩;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学习并考核直至合格,并视为未完成工作给以考核,适当与工资或奖金挂钩;
10、培训指定对象须无条件接受培训,如与重要工作冲突的适当调整;
11、员工自行选择在职参加外部培训,原则上不得耽误正常工作时间,否则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12、员工自行选择脱产参加外部培训,须书面报告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及公司各级领导同意审批后方能有效,脱产培训保留员工劳动关系,但无工资发放;否则按事假处理;
13、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学习完毕,须进行培训学习总结,并交行政人事部门留底存档,否则,有关费用不予报销;
四、培训行为规范:
1、关闭手机、呼机或调为振动; 2、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 3、避免大声喧哗、嬉闹;
4、积极配合培训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对培训人员表示礼貌、谦逊和尊重; 6、做好培训笔记;
五、培训费用:
1、公司统一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交通路费、住宿费用、餐费及其它补助费用等)由公司负责;
2、公司个别安排外部培训的,培训费用一次达1000元/人以上者,费用与服务期限规定如下:
从培训结束之日起,员工须继续为公司服务不短于1年:未满半年离开公司的,个人按培训费用的50%偿还公司;未满1年离开公司的,个人须按培训费用的20%偿还公司;
3、如因当时所在工作需要、个人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的,培训费用一次达2000元/人以上的,费用和服务年限规定如下:
从培训结束之日起,员工须继续为公司服务不短于2年:未满半年离开公司的,个人须按培训费用的100%偿还公司;未满一年离开公司的,个人须按培训费用的50%偿还公司;未满一年半离开公司的,个人须按培训费用的30%偿还公司;未满2年离开公司的,个人须按培训费用的15%赔偿公司;
4、个人自行选择参加外部培训(包括文凭资格、其它与当前岗位工作无关专业技能自学)的费用一般情况应由个人负责,特殊情况,可向公司申请全部或部分代付费用,但须经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及董事长批准,参加培训前个人须与公司签定持续服务于公司一段时间的协议作为补偿,具体费用与服务期限如下:
A、5000元(含)以下,培训结束后为公司不间断服务不短于2年,公司代付费用于员工月工资按垫付费用的1/24扣还;
B、10000元(含)以下,培训结束后为公司不间断服务不短于3年,公司代付费用于员工月工资按垫付费用的1/36扣还;
C、20000元(含)以下,培训结束后为公司不间断服务不短于4年,公司代付费用于员工月工资按垫付费用的1/48扣还;
D、20000元以上,培训结束后为公司不间断服务不短于5年,公司代付费用于员工月工资按垫付费用的1/60扣还;
E、以上服务期限以最后一次参加培训结束日起计算;如在上一次培训的服务期间再有参加培训者,工资扣还额按以上标准重复扣还;
F、员工未能按培训费用和服务期限规定执行,须还清公司代付金额和支付公司代付款8%的违约金;
六、培训管理程序:
一)、公司或部门组织集体培训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编制、填写《公司或部门培训计划》; 2、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收集、筛选培训机构或人员; 3、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培训; 4、培训人员准备和开展培训;
5、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培训内容考核或要求编写培训心得; 6、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收集培训反馈信息,编制培训评估报告;
二)、员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参加外部培训或向公司申请代付费用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员工按要求详细填写《培训及费用申请表》,并附上具体培训资料或信息交部门经理; 2、部门经理按实际情况严肃审批,不批准的,申请退回个人;初步同意的,上交行政人事部;
3、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情况严肃审批,不批准的,申请退回个人;同意的,上报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
4、公司各级领导视实际情况审批,不批准的,申请退回个人;同意的,转交人事部门; 5、人事部门收到《培训及费用申请表》审批意见,须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6、人事部门按以上规定要求申请人员签定服务协议,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