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乙方产权份额。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第三条 房屋出租约定
乙方应在统一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所得租金收益(除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丙方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即乙方获得租金收益的 %,丙方获得全部租金收入的 %。乙方、丙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在租赁合同中就租赁相关事宜另行具体约定。
第四条 房屋的居住及查访
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使用。乙方和丙方未协商一致且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赠与或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擅自转让、调换、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等方式,查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合理使用的约定
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和主合同及本房屋使用协议,合理使用房屋,自房屋交付后5年内,乙方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与丙方没有协商一致,不得将房屋出售、赠与、出租、出借。乙方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收到丙方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将不当收益交给丙方;
(二)乙方未及时改正的,应当按乙方支付房款日万分之 贰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书面通知明确的改正日期至实际改正之日止;
(三)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四)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做出行政处理决定或造成丙方重大损失的,丙方有权在退回乙方原购房款同等金额后,收回该住房。
第六条 使用房屋相关费用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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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缴纳公共维修资
金,关于支取、使用等相关事宜,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或经乙方、丙方另行约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承担。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乙方(名字):
同住人本人签署:
的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签署:
同住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 代理人签署:
区 (代持机构)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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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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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详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预测绘)》)
一、项目说明:1#住宅楼(限价商品房)位于顺义新城第19街区,该楼栋地上12层,地下3层。1#住宅楼(限价商品房)、2#住宅楼(限价商品房)、3#住宅楼(限价商品房)、4#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5#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6#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7#住宅楼(限价商品房)、8#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1#地下车库、11#商品房至35#商品房、2#地下车库地下相互连通,且无交叉分摊。 1#住宅楼(限价商品房)功能区分布为:
-1层:1#住宅楼库房、1#住宅楼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1层:1#住宅楼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用房、1#住宅楼文体活动用房、1#住宅楼住宅 2层至12层:1#住宅楼住宅 二、逻辑幢内分摊的共有部分包括:
(一)、1#住宅楼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用房、1#住宅楼文体活动用房、1#住宅楼住宅分摊包括:
1、位于1#住宅楼1层至12层:外墙一半。
(二)、1#住宅楼库房、1#住宅楼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共同包括:
1、位于1#住宅楼-1层:电梯间、风机房、管井、合用前室、楼梯间、外墙一半、走道。 (三)、1#住宅楼住宅分摊包括: 1、位于1#住宅楼1层:管井;
2、位于1#住宅楼2层至11层:电梯间、管井、合用前室及走道、楼梯间; 3、位于1#住宅楼12层:电梯间、合用前室及走道、楼梯间、走道。 (四)不分摊的共有部分包括:
1、位于1#住宅楼-1层:π接室1、π接室2、配电间1、配电间2、热力小室、弱电间1、弱电间2、信号放大间、有线机房;
2、位于1#住宅楼1层:电梯间1、电梯间2、电梯间3、电梯间4、电梯间5、合用前室1、合用前室2、合用前室3、合用前室4、合用前室5、楼梯间1、楼梯间2、楼梯间3、楼梯间4、楼梯间5、入口大堂1、入口大堂2、入口大堂3、入口大堂4、入口大堂5;
3、位于1#住宅楼附属用房层:电梯机房1、电梯机房2、电梯机房3、电梯机房4、电梯机房5、楼梯间1、楼梯间2、楼梯间3、楼梯间4、楼梯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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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该共有产权住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
无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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