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责任。对于停放在公司内的任何车辆,保安人员负车辆安全责任。
四、车辆使用与调度程序
1、公司各部门需要用车,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对用车时间、行程进行安排,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综合部审核,市外出差用车需总经理批准;
2、用车申请单审批完成后,综合部根据事务重要、紧急程度以及车辆使用情况填写《派车单》派车,驾驶员每日根据《派车单》领受出车任务,并在《车辆外出登记表》上登记;
3、保安人员对进入公司车辆严格检查。公司车辆凭《派车单》放行,外来车辆凭相关证件进入,并按规定停放。进出公司车辆应一律检查是否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公司车辆载有货物时,应查验无误后,凭单放行;
4、驾驶员出车时,详细填写《车辆外出登记表》,车辆归队后由使用人在“核准人”栏内签字确认。
5、驾驶员根据《车辆外出登记表》,于每月10日之前提交《费用月报表》; 6、节假日用车应提前安排,并办好派车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需电话征得综合部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
7、如遇突发事件需要用车并来不及办理相关派车手续的,应电话征得综合部同意后方可出车;
8、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凭《派车单》到综合部报到,在《车辆外出登记表》上登记。
五、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1、驾驶员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每日应对油量、电路、刹车、水箱、车灯、电瓶、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加注机油、润滑油等,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2、车辆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行完成,平时应注意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3、车辆维修应事先书面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综合部核验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送修。在维修时,司机应在维修现场监督,以保证质量。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项目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认;
4、车辆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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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公司,如有同车人员需同车人员签字证明,然后进行报销;
5、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平时缺少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员承担比例;
6、驾驶员应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车辆维修和保养费用,并根据费用原始单据登记车辆运行情况台帐;
7、综合部定期对车辆整洁情况进行检查,如车辆外部、车内座椅、车厢内、发动机引擎等部位未保持干净整洁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10元。
六、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1、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执照,每辆车确定专人负责驾驶、保养、维修; 2、司机出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范,做到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斗气车”、“英雄车”、“带病车”。途中不得擅自搭载他人和货物,违者给予罚款10元;
3、用车人不得向司机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4、除公司领导自驾车外,公务车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不得借于非公司人员使用,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5、车辆停驶,须在公司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过夜,否则给予罚款10元;
6、公司员工乘车应遵守秩序,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7、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交流,不准随便搭话。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七、车辆使用相关责任处理
1、综合部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随车《车辆行驶纪录表》和《车辆外出登记表》等相关纪录台账。有差异的,找出差异原因。属于个人原因的,公司视情节给予罚款10元;
2、司机有以下情况一经核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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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 ②不服从主管领导指挥调度者; ③故意刁难用车者;
④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 ⑤未经批准将车交予他人驾驶者;
3、司机出车违章罚款,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因公司原因除外); 4、随车工具备件丢失者,当事人负责赔偿;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裁定责任。由此引起的车辆维修费用和第三者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折赔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负全部责任者,个人承担保险折赔后剩余部分的100%; ②负主要责任者,个人承担80%; ③同等责任者,个人承担60%; ④次要责任者,个人承担30%;
6、司机全年行车不发生大小事故,没有违章记录,并能按
时出车,做好行车记录,年终给予正激励。
1.原则:
1.1 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以保证公司业务开展和正常运作为中心原则。 1.2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车辆使用及管理:
2.1 公司车辆主要供以下三种用途:
1)、业务用车 2)、行政用车 3)、其它用途用车。 上述用车中,以保证业务用车为首要前提。
2.2 行政用车原则上在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多人公务外出时方予派
车,其它用途用车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安排执行。
2.3 派车原则:按递交派车单的先后顺序,按保证业务用车为先,按业务的轻重
缓急派车,按公司上级领导用车为先的原则。 2.4 车辆使用的一般程序如下:
用车人填写《派车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司机出车。车必须专职司机驾驶,非专职司机不得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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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公司车辆过夜必须安全停放,并采取相应防盗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2.6 凡早晚或节假日没有安排任务的车辆,于规定地点停放,司机和其他人员不
得擅自动用。
2.7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原因需外借的,由副总裁批准,行
政人事部办理外借手续,注明借用人,交还时间、交还地点后方予外借。 2.8 私人用车(仅限急用车),按用车申请后,在不影响公司运和情况下可派车,
一切费用个人负担,自行向财务部缴纳。
2.9 非行政人事部指派,私自使用车辆的,每次罚款300元,并且由此造成后果
由司机本人承担。
2.10 司机出车,应将加油行驶公路数,过路费等情况详细记于《车辆行车保养
维修记录表》上,隔日上交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签字。
3.维修、保养管理:
3.1 行政人事部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的维修、保养状况、费用使用情况、操
作驾驶特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3.2 出现车辆故障时,司机应立刻予以排除,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报修,经检查确
认后,予以处理。
3.3 车辆送修配厂检修前或每年年检及中修、大修,司机需填写维修单,经各级
审批后可送修。
3.4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定点维修,定点修配厂无法维修的需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同
意方可转换维修点。 3.5 定期保养标准:
? 每周至少清洗车辆两次(每天出车前应确保清洁为原则)。 ? 每月至少打腊一次。
? 正常情况下更换各项消耗品的行驶里程标准
(1)白金 :20000公里 (2)机油 :5000公里 (3)黄油 :10000公里(4)机油滤清器 :10000公里(5)空气滤清器 :20000公里(6)火星塞 :15000公里 (7)轮胎 :40000公里
3.6 公司车辆每行驶一万公里均须做二级保养一次。 4.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
4.1 油费、过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逐级审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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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若车外出遇紧急情况,须电话向行政人事负责人请求经同意回来后补办有关
手续。
4.3 费用的报销一般不超过一周,同时报销费用以当月结清。 5.交通违章处理:
5.1 司机因违章被交通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负责,被处拘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
资和各项补贴,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的,扣证期间临时安排其他工作的,发给基本工资,未安排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
5.2 司机违章被电子监控中心查处的,除接受交警处理外,公司对当事人罚款100
元,半年内超过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5.3 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私自了结的,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凡司机负有直接责任的碰刮事故,维修赔偿事故费由司机承担。
5.5 司机因违章肇事被交警裁决的,凡裁决结果为司机负全部责任,罚款总额在
1000元以下的,由司机全额承担;在1000元以上的,由车队视具体情况拟订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如结果为司机要负间接责任的,司机本人承担罚款的50%;其中,若违章原因不在司机的,视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5.6 如司机因不慎导致车辆丢失,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由公司决定余额的赔
偿办法。
5.7 因公事开车,不可抗拒而肇事者,其除由保险公司理赔外所超出的费用由公
司报销。
6.其他规定:
6.1 外出公干在广东省内,当天往返的(200公里内),视情况均可用车,如交通
便利,并可乘公交车。
6.2 其他公务用车视交通便利和办事地点及程度派车,所乘公交车办事方便的,
尽量不派用车。
6.3 各级职工因有重要公务必需用车可酌情批准用车。 6.4 员工遇有急病、急诊等须用车,由公司派车。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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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