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业主指定的其他项目,对混凝土实体强度的检验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有关项目的偏差不得超过规范(GB50204)规定的允许值。
蜂窝面积:梁柱上一处不大于200㎝2,累计不大于400㎝2,基础、板上一处不大于400㎝2,累计不大于800㎝2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7)、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并在验收合格后,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
7、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1)、在进行砼施工前,应仔细检查脚手架、工作台等是否搭设牢固。
(2)、搅拌机、卷扬机、振动器等接地要安全可靠。
(3)、操作人员应作好防护措施,振动器操作人员须穿胶鞋,并且振动器必须专门防护。
(4)、砼振动器使用前检查电动机的电压、相数和绝缘是否良好,电线须用防水软线架设。
(5)、机器发生故障、停电、下班及停工时,应将搅拌机内存砼清除、洗净,并要拉下电闸开关,锁上电箱门。
4、模板工程注意要点
该工程基础砼浇筑要求高,必须组织充足的模板及支撑便于施工。支模前要熟悉图纸,掌握几何尺寸、轴线和标高。基础梁边模固定时,如支撑在软土层上必须用木块垫实或将土夯实,防止跑模漏浆,模板表面必须及时涂刷滑石粉或废机油隔离剂。
(二)、砌体工程 1、材料要求 (1)砌筑用砖
根据设计要求,±0.000以下采用混凝土实心砖砌筑, ±0.000以上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且规格一致。
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15%左右。 (2)、砌筑砂浆 原材料要求
水泥:必须有出厂格证,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查,检验批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经复检合格,标明进场批量,并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保持干燥,以备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不得购进出厂日期已超过二个月的水泥。
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害杂物和草根等有机杂物,砂的含量应符合规定,在本工程中用的砂泥量不大于5%。
石灰膏:生石灰熟化成石膏时,应用网过滤,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使用生石灰粉,其质量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砂浆质量要求:
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其配合比,必须符合和达到设计要求的各类强度等级,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通过试验重新确定。
砂浆稠度符合下列规定: 实心砖墙 70-90㎜ 空心砖墙 60-80㎜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其偏差不得超过规定要求,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掺有机塑化剂的砂浆,不得低于3 min。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砌筑砂浆应按规定做试块,取样频次为: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一台搅拌机至少留一组试块,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少于3组。
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的合格标准为: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2、施工方法及操作程序 (1)、施工工艺
砖墙砌筑工艺一般是:抄平、放线、试摆、立皮数杆、盘角、挂线、砌筑、轴线标高引测及质量检查等。
抄平、放线:砌墙前先在基础顶用水泥砂浆或细石砼找平,然后根据龙门桩上标志的轴线、弹出墙身轴线,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
试摆、立皮数杆:在弹好线的基面上,由经验丰富的瓦工,根据墙身长度(按门窗洞口分段)和组砌方式进行平面摆砖样,使得砖的砖块排列和灰缝宽度均匀。皮数杆是墙体砌筑的标志杆,其上划有每皮砖和灰缝的厚度,门窗洞口、标高位置,用以控制砌体的竖向尺寸,皮数杆一般立在墙体的转角处,通长的墙每隔10-15m一根,立皮数杆时,必须使皮数杆上的500线与墙面上500线相吻合,并用水准仪校正其标高。
盘角、拉线:墙角是确定墙身两面横平竖直的主要依据,根据皮数杆先砌墙角,然后拉准线砌筑中间墙身。盘角时,主要大角不要超过5皮,应随砌随盘,三皮一吊,五皮一靠。然后将线挂在墙身上(挂准线),盘角时要和皮数杆仔细对照,检查无误后才能挂线再砌中间体。
轴线引测及标高控制:砌墙时应先弹出墙中心线,这可利用引测在外墙面上的墙身中心线,用经伟仪或线锤把墙身中心线引测到墙身上去。
检查:砌筑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应注意墙角的检查,轴线位置偏差不大于10㎜,基础顶面标高偏差不超过±15㎜,墙身垂直度用托线板检查,墙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10m高以内墙,全高允许偏差为10㎜,墙高于10m,全高允许偏差为20㎜,墙身水平度用水平尺检查,水平缝的平直度允许偏差10㎜,外墙窗洞位置应用线锤检查,其偏差不大于20㎜,砖墙的偏差,应在灰缝砂浆凝结前校正。不得撬砖校正。
填充墙砌筑时除执行普通砖墙体的砌筑要求外,其墙身与柱的连接必须紧密、砂浆饱满,可用结构胶塞筋拉结,拉结筋按规范要求预留且位置与墙身皮数相符。
(2)、施工质量标准
砖砌体施工应遵循“横平坚直、砂浆饱满、组砌得当、接槎可靠”的十六字方针,砌筑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GB50203-2001标准的要求:
砖的品种、强度、砂浆的品种,强度必须符合要求。 砂浆必须密实饱满、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
墙体砌筑时不允许有通缝现象,接槎处灰浆密实,砖缝平直,拉结筋数量、长度应符合要求,构造柱留置位置正确,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砖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墙体轴线位置偏差为10mm,垂直度偏差为5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为8mm,水平灰缝平直度为10mm。
砖砌体选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0.00以上为KP1砖,M7.5混合砂浆砌筑。砌筑工程所用材料必须先试验后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砂浆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砂不得含有杂物,砂子的含泥量控制在5﹪范围内,水采用自来水,石灰膏进场应防止干燥、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不合格的石灰膏。
砌筑前必须先将基层表面的砂浆杂物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同时应试摆砖样。砌筑时,应按图纸设计和工程师要求设置好预留洞口管道及预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