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国还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仸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该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各设一个分公司。
三、证券交易机制
(一)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熟悉)
▲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
●定期交易系统中,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连续交易系统中,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间里订单匹配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
●定期交易的特点: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连续交易的特点:第一,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二)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证券交易价格是由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的。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
做市商(marketmaker)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做市商的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
●指令驱动的特点: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报价驱动的特点: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三)证券交易机制目标(熟悉) 流动性 ▲证券的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生存的条件。 ▲从积极的意义上看,证券市场流动性为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奠定了基础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包括两方面的要求,即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 稳定性 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可以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提高市场透明度是加强证券市场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有效性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证券市场的高效率(信息效率、运行效率);二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根据证券价格对信息的反映程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分为强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弱式有效市场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一)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掌握)
普通会员 特殊会员 1、依法设立且满1年。 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 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会员资格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会员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 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 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交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二)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证券公司应报送一系列材料,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三)日常管理(熟悉)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设会员代表1名,组织、协调会员与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担仸。会员应当设会员业务联络人1~4名,根据授权代位履行会员代表职责(10项)。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下列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定期报告义务。 (四)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熟悉) 1.监督检查。
证券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要求整改。 (4)约见谈话。
(5)专项调查。
(6)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7)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2.纪律处分。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 (4)取消交易权限。 (5)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受到上述第(3)、(4)、(5)项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证券交易所会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会员违规行为负有责仸的,证券交易所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上述(1)、(2)纪律处分措施。
另外,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熟悉)
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熟悉)
1.交易席位的取得和享有的权利。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 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享有下列权利(以深交所为例): (1)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2.交易席位的转让。
▲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
▲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仸何方式转给他人。 ▲席位只能在会员间转让;会员转让席位的,应当将席位所属权益一并转让;会员转让席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对存在欠费或不履行证券交易所规定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可不受理其席位转让申请。 (三)交易单元(熟悉)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 个或 1 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1)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 (2)大宗交易。 (3)协议转让。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 (5)融资融券交易。
(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7)其他交易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1)申报买卖指令及其他业务指令。 (2)获取实时及盘后交易回报。
(3)获取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相关新闻公告。 (4)配置相应的通信通道等通信资源,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 (5)获取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权限。
◆会员设立的交易单元通过网关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接。会员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本章主要考点
1.熟悉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 2.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
3.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熟悉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概念。 5.掌握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 6.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 7.熟悉证券委托的形式。
8.掌握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
9.掌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 10.熟悉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 11.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 12.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 13.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
14.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熟悉)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步骤。 一、开户
开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 资金账户,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二、委托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 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 根据委托价格限制 根据委托时效限制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 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指令的内容传递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或“申报”“报盘”。
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口头报价、书面报价、电脑报价。
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三、成交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
(1)在成交价格确定方面,一种是通过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成,另一种是由交易商报出,投资者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后即可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
(2)订单匹配的原则,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使用价格优先原则作为第一优先原则。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四、结算
对于记名证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还有一个登记过户的环节。完成了登记过户,证券交易过程才告结束。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一、证券账户管理
证券账户是指中国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 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中国结算公司对证券账户实施统一管理,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负责开立。
开户代理机构是指中国结算公司委托代理证券账户开户业务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一)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 按照交易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场所划分 按照账户人民币普通A股账户。其开立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用途划分 股票账户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A 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而设置的。 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简称“基金账户”,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基金账户是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方便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而专门设置的。 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
(二)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则(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