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搞好科学检修,确保检修和配件修造质量。按期完成各项检修和修造任务。
3、搞好检修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安全检修。
4、加强技术资料、检修定额和检修质量管理,做好检修材料消耗、劳动力使用的统计工作,不断提高劳动效率。
5、大力开展修旧利废,节约检修材料,降低维修成本。
6、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7、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工作,提高机修人员的技术水准。
(七)电仪车间的职责:
1、贯彻动力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负责全厂水 、电、汽的质量符合标准。
2、做好全厂电器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搞好电器设备的定期检查。调整和预防性试验,纺织事故发生。
3、加强全厂供电线路和供汽、供排水管网图等技术数据的管理,并随时掌握变更情况,及时修改图纸。
4、负责全厂自动化仪表、计量仪表、衡器、信号仪表及精密分析仪表的选用、安装、校验、维修等工作;保证各类仪表经常处于灵、准、稳状态,努力提高全厂的仪表“三率”(完好率、开表率、控制率)。
5、认真贯彻执行电器、仪表维护检修规程 加强技术数据的管理,监督仪表的正确使用。
6、搞好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全厂系统停车检修计划,编制有关电器、仪表检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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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编制电器、仪表、维修材料、配件及工具的储备和定购计划,分别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并负责配置(制)仪表的零件和配件。
8、负责对使用的电器、仪表和自动化流程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
9、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工作,提高技术人员和电器、仪表工人的技术素质。
10、参加全厂新建和改建的电器、仪表工程质量的技术鉴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基建科的职责:
1、负责全厂防腐设施的制造。施工和维修以及全厂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地面排水沟等维护检修。抗震加固和防冻保温等工作,参与工业建筑和构筑物报废的鉴定。
2、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的防腐及土建施工计划,负责施工及技术方案的制订。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和施工纪录的整理归档及信息回馈工作。
3、努力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土建施工应考虑防腐蚀措施,以保证投产后的使用效果。
4、建立完善各项制造。施工工艺规程,对主要设备应建立必要的技术数据并归档。
5、监督各单位正确使用已采用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严禁超负荷和违反规程的操作。
6、加强定额管理和质量管理,做好材料消耗和劳动定额工作。 7、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开展修旧利废活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8、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职工的学习,并协同有关部门作好定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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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设备选购及安装调试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设备技术和投资技术经济成果并为设备后期管理创造良好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选型
1、选型原则对于多种可以满足相同需求的型号、规格的型号,应经过技术与经济上的分析、评价和比较,从中选择技术先进、生产使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经济合理的设备。
2、对于厂外设计部现行的设备,应经开发处报请总工办认可,必要时生产处协调解决。
3、公司的新开发项目或有开发处负责设计的技改项目,由开发处负责选型,报总工办审批。
4、生产线设备更新,由生产处根据原设计负责选型,报总工办审批。 5、设备选型确定后,应有定货人填写《选型报告》,提出选型依据,认定人要在报告上签字。
(二)设备的购置
1、 订货前按选型先进行市场货源调查,参加定货会议及向制造厂和供货商联系,询价和了解供货情况;收集各种报价和供货管道,并做出评价选择,最后签订定货合同或协议。
2、 设备定货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必须以往来函电或当面洽商的结果为依据。 (2)合同必须明确表达供需双方之意见,文字准确、措词严密。 (3)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经济法令、政策和规定,要明确双方互相承担的责任。
(4)合同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如质量验收标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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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违章罚款的规定。
(5)对大型、特殊、高精尖或价格高的设备,订货合同应提出到生产厂现场监督,参加验收试车,并要求生产厂负责售后技术服务。
(6)签订合同必修手续完备,并按规定由综合处加合同章后才能生效。 (7)合同应有专人管理,订货部门、财务部门、总工部应各执1份,登记建帐,便于备查。
3、 设备购置的分工
新开发项目的设备由开发部负责;生产线设备更新由生产部负责;非固定资产设备(原产≤2000元)机7.5KW以下电机由供应处购置。
4、 设备提货、卸货由定货部门负责,设备保管由供应部负责。 (三)开箱验收:安装一周内由定货部门组织安装单位、档案室、供销处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清点实物与技术档,并检查设备外观质量,然后填写《开箱验收单》。技术数据由档案室收存,设备叫安装部门安装。
(四)安装、调试:新设备应由购货部门组织安装调试或委托专业安装部门安装调试。精、大、尖端设备或价格贵重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应有主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五)设备验收: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安装单位会同定购部门组织、使用、质检,安全或其它指定部门共同验收。重要设备的验收,主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参加。如发现问题,定货单位应当在索赔期内向供货单位提出索赔或及时予以处理。
(六)新设备验收内容: 1、 转动设备
(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设备空运转、负荷运转及操纵、转动系统的状况。 (3)按出厂检验精度标准和项目检验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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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器控制系统状况。 (5)液压系统状况。
(6)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工具、备件等。 2、 静止设备
(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施工单位应提交如下技术文件: a、 竣工图。
b、 设备出厂合格证、施工质量证明书。 c、 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 d、 设备验收、清点纪录。 e、 设备安装纪录。
f、 安全阀(包括爆破片)调试记录。 g、 设备吹洗(脱脂)记录。 h、 设备清理、检查、封闭记录。 i、 现场设备组装及焊接记录。 k、 设备无损检验报告。 1、 设备缺陷及修复记录。 m、 设备压力试验记录。 n、 设备防腐绝热记录。 o、 设备填充装料记录。
p、 现场组装焊接设备受压组件材料合格证、委托复验记录、附件、内件合格证。
q、 其它必须记载的施工记录。
(六)自制设备的管理:经生产验证(半年使用时间)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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