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委员会审定,由学校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领导组批准。
第二章 岗位任职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5、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6、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第六条 五级以下职员岗位
1、五级、六级职员任职条件: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管理研究论文或出版过相关论著;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的其他相关任职条件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2、七、八级职员任职条件: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
15
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公开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的论文;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的其他相关任职条件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科级干部聘(任)用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3、九、十级初级职员任职条件:了解本职工作的任务和特点,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处理和完成所承办的具体的管理工作或一般业务工作;掌握初步的管理知识和方法,熟悉本职工作中所涉及的政策和管理条例;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参与起草一般性公文或撰写业务性文件;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七条 基本职责
1、三级职员、四级职员的岗位职责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2、五级、六级岗位:主持或者分管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七级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
3、七、八级岗位:主持科(室)的管理工作,或者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比
16
较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九级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
4、九、十级岗位: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
第八条 具体岗位职责由学校和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确定。
第四章 岗位聘用
第九条 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五级、六级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经学校任命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人员,原则上分别聘用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
第十一条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科级干部聘(任)用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经学校任命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人员,原则上分别聘用在七级、八级职员岗位。
第十二条 九级职员岗位的聘用,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在限定的岗位数内,由用人部门(单位)提出拟聘人选,学校核准。
第十三条 学校在聘用管理人员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附加具体条件和特殊资格要求,如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聘用九级以下岗位职员时,可根据
17
岗位的需要提出不低于本标准的任职资格条件,并报学校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备案。
第十五条 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第十六条 职员职级晋升,原则上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职员一般不得越级聘用。
第五章 聘期考核
第十七条 管理岗位聘期一般为三年,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三级、四级岗位职员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的考核,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考核内容
管理岗位职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情况。考核重点包括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工作责任目标情况。
第二十条 考核等级与标准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18
2、聘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等级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等级确定: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优秀等级1次以上的,聘期考核可确定为优秀;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聘期考核可确定为合格;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不合格的,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优秀者,可优先聘任上一级岗位。 2、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或竞聘上一级岗位。
3、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低聘、转聘直至解聘。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