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承担教研室(专业系)、实验室、系(院)的管理或建设工作,以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完成系(院)交办其它任务。
2、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 直聘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岗位考核1次以上优秀,教学科研业绩条件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二项:
(1)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四类以上科研课题2项,或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
(2)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其中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
(3)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第1名)。
(5)获省级教坛新秀,或获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且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
(6)参加一类成果推广1项(前3名)、二类成果推广1项(第1名)。
(7)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且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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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3名)。
(9)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1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1名)。
(三)选聘条件
教学科研业绩条件须满足(1)和(2)—(9)中任二项:
(1)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2)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或三类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四类科研课题2项(前3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2项;公共课和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五类课题1项,或参加四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3名)。
(3)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主持省级一般教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前3名)。
(4)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或获学校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6)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或主持三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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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取得四类教学效果1项及以上,或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三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8)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3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2名)。
(9)获校级以上教坛新秀,或获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以上。
二、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
受聘讲师职务满3年。 2、教育教学
(1)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深的造诣。
(2)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讲授(公共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讲授),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优良。
(3)积极参加相关教学研究工作。
(4)积极参加教研室(专业系)、实验室的工作,完成系(院)交办的工作。
3、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选聘条件
教学科研业绩条件须满足(1)和(2)—(9)中任一条:
(1)在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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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2)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或三类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四类科研课题2项(前3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2项;公共课和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五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四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
(3)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10名),或参加省级一般教研项目(前5名),或参加校级教研项目(前3名),或参加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4)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以上;或参加编写省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第2名)。
(6)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主持三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
(7)取得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或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三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8)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3名)。
(9)获校级以上教坛新秀,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讲师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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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初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一、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 教育教学条件
(1)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2)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书育人。
(3)积极参加教研室(专业系)、实验室的工作,完成院(系)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本科学历,任现职3年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 (2)参加科研课题(教研项目)1项。 (3)获得各类教学科研奖励。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额定工作量2倍以上。
(三)年度考核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已受聘助教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第三章 岗位基本职责
第八条 正高级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1、主讲本科专业的基础课或核心课程,承担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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