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于名牌大学。如果有高职院校毕业生想报考公务员,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社会对学历要求的不断攀升,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同时也导致社会对学校、对教育工作评价的扭曲,也即以升学率、学业考试成绩作为优劣的主要依据。一些中小学校的领导反映,升学率高的校领导进政府好办事,升学率低的,难进政府“大门”。
尽管教育行政部门注重“减负”的监督、举报和问责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发动面不够广泛,相关人员主要来自教育系统内部,工作也不够深入。此外,社会对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违规现象也比较麻木,很少有人参与举报或不知如何举报和该不该举报。齐抓共管尚未形成,“减负”工作推进艰难。
三、减轻过重、过偏学业负担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稳步推进“减负”工作。
“减负”就是减轻学生过重、过偏学业负担,其目的是为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视作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对人的全面发展,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贡献,也是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面对“减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不争论、不犹豫、不观望,积极、稳妥推进“减负”工作。特别对一些新出台的政策和措施,要充分考虑对“减负”工作的影响。如初高中衔接可鼓励一般性的高中学校或民办高中首先进行一对一衔接试点,对优质高中学校应探索一带多的方式,使更多的初中学生能升上优质高中,也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竞争压力。当然,“减负”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责权限。中考和高考是引起沉重学业负担的主要因素,但中考的权限掌握在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而且从各高中学校反馈的情况来看,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在高中段以及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更有发展潜力,因此,“减负”的重心首先应放在义务段教育。同时考虑到社会各方对“减负”工作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所以“减负”应从小学,特别是低年级学生起步。我市所推行的“弹性上学制”就很好,建议应逐步推向其他年级段,甚至初中低年级。此外,还可以考虑取消小学会考,以消除各校之间的排名压力等。
(二)加快中考改革,促使学生关注综合素质提升。
作为成长时期的青少年,承受一定的学业负担是必要的,但不能过重、过偏,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考可以发挥指挥棒作用,应加快改变过于偏重传统文化课的中考模式,降低传统文体课目在中考中的权重,适当增加音、体、美及实践类课目的比例。音、体、美 和实践类课目测试可以是开放式的,不要完全围绕课本转,可以是作品设计、作品欣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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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等。体育的目的应是增强学生体能和健康水平,体育项目不宜作二选一或多选一,可以按强项70%,弱项30%作计分,并允许多次考试。强项、弱项应由学生自己选择,借助测试,使学生在强、弱项都有收获。此外,还可适当增加保送生比例,使校际之间竞争转为校内竞争。同时,保送生选拔要突出综合素质,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原则性指导意见,各校应根据原则性意见制定本校推荐办法,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学校领导压力,减轻学生过重、过偏学业负担,还可以促使学生重视综合素质提升。
(三)正确理解“轻负高质”,努力营造教师善教、学生乐学的新氛围。
“减负”的主阵地在学校,要引导学校、教师从自身做起,积极寻找“减负”新途径、新方法。目前,一些学校正在探索“轻负”高质,但“高质”并不等同于高分。教学的对象是人,作为培养人的教学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健康成长,任何拔苗助长都可能适得其反。所以,教师不仅要潜心钻研本科目的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而且还应充分重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善于提升学生的自信心。要倡导教师与学生打成一片,特别是课外活动期间,应让教师成为学生的活动伙伴,成为学生的贴心“哥们”、“姐们”。在课堂上,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特别要关注学困生,给他们更多的表现机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小班化教育,以增加教师对学生的关照度,尽可能将学生的学习问题在校内、课内得以解决。此外,还可以从幼、小衔接,小、初衔接抓起。要倡导小学向幼儿园,初中向小学衔接。目前可先从幼、小衔接抓起,可规定凡从事小学一年级教学的教师都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进幼儿园体验和了解幼儿园大班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使学生升学后能够顺利适应新学校,接受并喜欢新的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兴趣。
“轻负”除了减轻学生的学习心理压力外,还应加大课外作业监控,研究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湖州市吴兴区的作业监控模式值得借鉴,同时还应倡导各校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校本作业,以切实减轻学生在作业上的负担。此外,还可以试行“一考多卷,学生自由选择”的考试模式,使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都有可能成为成功者。教育评价改革对“减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除了引入发展性评价、多元智能评价和激励性评价,促进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改革外,更应关注学校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要特别关注学生学业负担、学习动力、品德行为、身心健康和跨年度进步以及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等内容,以全方位推进“减负”工作,逐步形成教师善教,学生乐学的新氛围。
(四)充分发挥家长在“减负”中的特殊作用,创造条件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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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充分认识家长在“减负”中的重要地位,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家长的积极作用。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多种途径,宣传“减负”工作的重要性,使家长认识到过重、过偏学业负担给子女带来的危害。特别是额外的家教,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课内不学可以课外补,降低了课堂学习效率。此外,还可以借助一些不顾自身实际,承受过重负担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例进行教育,使家长认识到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第一位的,并对“减负”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
除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外,还应充分考虑传统文化和独生子女现状的影响,换位思考,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家长为其子女上好学的合理诉求。特别要下大力气发展高中段教育,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段办学,促进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家长普遍反映,现在读大学并非难事,相比之下还是难进普通高中。所以,无论从家长愿望考虑,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考虑,都应逐步放开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1:1比例分流的强制性限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互认学分、互转学籍、学历互通的新机制。同时,还应通过各种途径为中职毕业生打通升学通道,提升发展空间,使家长不为子女上高中还是中职学校而发愁,并自觉配合做好“减负”工作。
(五)加强“减负”督查和惩处力度,确保“减负”工作有效落实。
要积极发挥各级教育督导在“减负”督查中的特殊作用,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应由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担任主任,并与相关的纪律监察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减负”督查仅仅依靠少数外部人员是不够的,还可以吸纳一些直接利益相关者,如音、体、美、实践类等副课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以获取第一手材料。对于各校的课程安排等涉及学生学业负担的信息,仅仅在校内公布是不够的,还应在相关的网站上予以公布。一方面可以为教师、学生和家长查阅提供方便,另一方面还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禁止学校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等。
为确保“减负”取得实效,还可以选择一些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学校和教育机构。要严格控制培训机构针对在校生升学考试举办的文化补习项目,要审核和公布在培训机构任职的所有教师的相关信息。严禁公办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凡有弄虚作假的,应予以取缔。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和自律教育,促使教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明确界定各种有偿家教行为,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违反规定的要作出严肃处理,严重的应解除聘用关系。对于发现和查明的各种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在相关的媒体或网站公布,以起到更为广泛的教育作用。
(六)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努力形成“减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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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教育子系统是不够的,各级政府应从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减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与“减负”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政策法规应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加以颁发,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使其家喻户晓。要进一步理顺各类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责,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界限,要经常联合教育、工商等管理部门对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坚决斩断不法培训机构伸向学校教育的利益触角,让学校教育与培训机构各负其责,形成育人合力。用人单位要适岗用人,而不是盲目拔高。政府、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改革上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大公务员从基层选拔的力度,规避学历至上,规避高分低能。学校要加强职业预备教育,可以尝试在初中阶段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开设与职业发展相关的系列选修课。媒体要加强对“轻负高质”学校、教师的宣传报导,对深受过重、过偏学业负担危害的事件作深入剖析和曝光,同时还应加强在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报导。通过多方努力,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为主、家长支持、社会参与的“减负”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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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拉齐尔.多元智能与量规评价[M].白芸、杨东、魏奇,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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