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4 车站线路中心线至路基面或高架车站桥面边缘的距离:站内正线与区间标准相同;最外侧站线,不设作业通路时不应小于3.5m,设有作业通路时,不应小于4.0m;高架车站不应小于3.75m;最外侧梯线地段不应小于4.0m。
站线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6m,设有作业通路时,应保证作业通路宽度不小于1.0m。位于车场外侧的接触网支柱,应设于路肩外侧。
8.1.15 连接车站与综合维修基地(工区)的非电化线路,当下穿其它铁路、公(道)路时,其立交桥净高不宜小于5.5m。在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5.0m。
8.1.16 车站内正线路基基床标准与区间正线相同。到发线路基基床标准宜按下列规定设计:
1 当到发线与正线间无纵向排水槽或渗管、站台等设施时,采用与正线相同的标准。 2 当到发线与正线间设有纵向排水槽或渗管、站台等设施时,自正线线路中心向外宽度为2.0m处的路基面以下按1:1边坡范围内,正线基床标准同区间正线标准,到发线基床标准可按现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Ⅱ级铁路办理。
8.1.17 站场内应设置良好的防排水系统。
8.2 车站和动车段
8.2.1 车站按技术作业性质分为越行站、中间站和始发站。只办理列车越行作业,不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为越行站;办理列车通过作业及客运业务或兼有少量折返作业的车站为中间站;主要办理列车始发、终到作业及客运业务并设有动车段(所)的车站为始发站。
车站按客运量分为大、中、小型站。位于大城市所在地、客运量大的车站为大型站;位于中等城市、地区行政所在地和重要旅游城市、客流量较大的为中型站;其他情况为小型站。
8.2.2 旅客列车到发线数量应根据运输模式、客流量和运输性质确定。越行站应设2条,中间站一般设2~3条,有少量折返作业时可适当增加,始发站可按表8.2.2采用。
36
表8.2.2始发站旅客列车到发线数量
序号 1 2 3 4 5 6 列车换算对数 35及以下 36~50 51~70 71~90 91~120 121~150 到发线数量(条) 2 2~3 3~4 4~5 5~6 6~7 注:l 表中到发线数量的幅度,可按列车对数的多少对应取值。
2 列车对数的换算系数如下:
始发终到时速200km的列车(出入段)为1.0; 始发终到时速200km的列车(立即折返)为0.9; 停站的时速200km的通过列车为0.7; 始发终到普速列车为l.4; 无技术作业通过的普速列车为0.8; 有技术作业通过的普速列车为l.0。
3 以始发、终到列车为主,仅有少量列车不停站通过的始发站上的正线,可以
适当考虑按到发线使用。
8.2.3 在时速200km的列车与普速列车共站的车站上,宜设时速200km列车的专用到发场,其到、发及出入段(所)等作业应自成系统,与普速车场在同—平面时应设置必要的联络通路。
37
8.2.4 车站与客车段(所)、机务段、客车整备所等的相互配置,应尽量减少咽喉区的交叉干扰,必要时应进行立交疏解。客车段(所)、机务段、客车整备所与车站之间应设出、入段(所)的走行线,其数量根据出、入段(所)次数分析确定。
8.2.5 有换挂机车作业的车站应设置机车走行线和机待线,在困难条件下可不设专用的机车走行线。
8.2.6 车站的图型应根据运营需要选择,有较多列车通过的正线两侧不宜设置站台。一般情况下,越行站宜采用图8.2.6-a,中间站宜采用图8.2.6-b,有少量折返作业时,宜采用8.2.6-c,始发站宜采用图8.2.6-d或其他图型。
综合维修基地(工区)应根据地形地貌等条件,与车站横列或纵列布置。当横列布置时,应设牵出线。
8.2.7 旅客站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长度应按550m设置。利用既有客运站改扩建,在困难条件下,个别仅办理时速200km列车作业的站台长度可不小于410m。
2 站台宽度应根据车站性质、站台类型、客流密度、安全退避距离、地道或天桥的入口宽度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可按表8.2.7规定办理。
3. 站台高度宜采用高出轨面1100mm。
38
39
表8.2.7旅客站台宽度(m)
名 称 站房(行车室)突出部分边缘至站台边缘距离 岛式中间站台 侧式中间站台 大型站 20~25 12~12.5 9.0 中型站 12~20 10.0~11.0 7.5 单口7.5 注:1基本站台宽度:当地道出入口设于基本站台旅客站房范围以外地段时,其宽度不应小于侧式中间站台标准。
2设有防护栅栏时站台宽度应另再增加1.0m.。
3站台端部宽度:大型站不应小于5.5m,中、小型站不应小于5.0m。 8.2.8 旅客地道、天桥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道、天桥的数量:大、中型站不应少于2处,当设有高架候车室时,不应少于l处。小型站不应少于1处。
2 地道、天桥的宽度:大型站不应小于6.0m,当只有一处时,不应小于8.0m;中型站不应小于5.0m; 小型站不应小于4.0m。
3 地道、天桥通向各站台宜设双侧出入口,其宽度可按表8.2.8规定办理。
表8.2.8 旅客站台地道、天桥出入口宽度Cm) 名称 大型站 中型站 小型站 2.5~4.0 双口2.5 侧式中间站台 5.0 4.0 单口3.5~4.0 小型站 ≦8.0 8.5~10 双口6.0 基本站台、岛式中间站台 5.0~5.5 4.0~5.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