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相关学院督导听课总人数)*0.15 17 1 学院教学事故的处理力度 对于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校发现的记2分,学院主动发现并上报处理的不计分。对于三级及以下教学事故,学院主动发现并上报处理的不计分,学院按时、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处理的,也不计分,未按时按规定处理的,记1分。 评价方法:按文理工分类考核排序(考核授课学院) 数据由教务处统计。 自然年;12月20日 检查及监控 18 1 A 学院(部)(第一次)期末考试总评成绩不及格率≥30%课程门次数 B 学院(部)实际开课总门次数 学院(部)(第一次)期末考试总评成A 绩不及格率≥30%课程中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次数 B 学院(部)实际参加(第一次)期末考试学生人次数 教务处提供汇总表,学院核对确认。 1学年;9月30日 A/B 评价方法:按文理工分类考核排序(考核学生所在学院) 教务处提供汇总表,学院核对确认。 1学年;9月30日 A/B 19 2 A 常态化考核抽查得分 包括学院组织的实验听课(观摩)完成率、材料提交验收及绩效考核、课件上网数、课程网络互动情况、教学档案、试学院提供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听课表及集体观摩活动记录复印件 12月20日 11
卷检查等 20 1 A 学院毕业班学生外语4级通过学生数 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生数 B 学院毕业班学生总人数 A 21 1 外语专业为专业外语四级通过人数 教务处提供汇总表,学院核对确认。 9月30日 A/B 教22 学效果 23 2 学生基本B 学院学生总人数 理论与基A 学院“普通话测试”达标学生数 本技能的B 学院应测学生总人数 实际水平 A 学院应届获学位学生数 B 学院应届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A 实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课题数 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指标课题数 达标率大于85%得4分;大于80%得3分;大于75%得2分;按体教部统计为准 大于70%得1分;低于70%得0分 测试分数80分以上为达标 权重:设计类为1,科研类为2,校企联合指导类为3(必须提交企业教师信息表)。团队课题权重+1。 成果材料要能反映校企联合指导特点。学院完成校企联合指导指标则参与排序,否则该项为0分。 教务处提供汇总表,学院核对确认。 各学院提供汇总,教务处核对。 各学院提供汇总并提供佐证材料,教务处核对。 9月30日 A/B 12月20日 学年;9月30日 A/B A/B A1/B1+A2/B2+A3/B3+A4 1 B 学年;9月30日 24 2 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B 毕业设计(论文)数 A 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提交数+毕业设计(论文)重点A 项目立项数+毕业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数 学院学生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 、获得职业 A/B 25 1 授权专利、发表论文:1分/项;各学院提供汇总并提供自然年;12月20日 申请专利、会议论文:0.5分/佐证材料,教务处核对。 12
资格证书 B 学院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数 26 1 A 项(注:会议指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性会议);、获得职业资格证书:0.1分/项。 各学院提供汇总并提供自然年;12月20日 佐证材料,教务处核对。 A/B 学院参加顶岗实习人数+“卓越计划”企业1年学习人数 境内(外)学习、实习经历包括赴境外院校学习一学期或一年的交换生、访问学生或者以学生身份在境外大学、企业学习 / 实习2周及以上者。将各二级学院有海外学习、实习经历的学生与当年学院学生总数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 二级学院当年有学生参加的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每个项目1分。其中,由学院自行主动联系的项目,只要成功派出学生,每项目2分。 B 学院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数 A 有境内(外)学习、实习经历的学生 27 1 B 当年学生总数 境内(外)学习 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提供汇总,各学院核对确认。 自然年;12月20日 A/B 28 1 A 海外学习、实习项目 学院提供汇总表,国际交流处核对确认。 自然年;12月20日 A 13
2.1.2 重点考核(共性评价)
项序权目 号 重 观测项目 备 注 提交材料与确认 统计时间、数据截止日期 计算方法 教学模式及人1 4 才培养过程改革创新 专业建设2 与教实践教学改革学2 与创新 改革 2 各学院基于因材施教原则开展的如大类招生、春招、中(高)本贯通,专业综合改革、应用型本A 科试点专业、卓越计划改革、专业责任教授等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等人才培养过程各环节改革与创新工作 实践教学信息系统使用、实习教学考核与实验教学方法改革、毕A 业设计(论文)改革、学生成果廊文化建设、优秀毕业设计交流等、 示范实习基地、校企人才培养工A 作室、校企联合共建实验室等。 教务处根据本年度教学改革开展情况确认 分/项(校级=7.5、市级=15、国学院提供支撑材料 家级=30)。涉及跨学院成果,教务处审核或根据上级主采用多比例分摊法:6:4、管部分发文确认。 5:3:2。项目完成验收或实施四年后不再计入。 针对以上各项内容,对各学院的方案和建设成果进行评估和打分,单项的分值范围为:0-5分。 当年申报获批的项目,(校级5分/项、市级10分/项、国家级20分/项),在建的项目,(校级2.5分/项、市级5分/项、国家级10分/项)。已验收的项目不计分。 工作室5分/个(提供具体的地点、负责人和开放时间);工1学年;9月30日 A 教务处汇总 A B 学院专业数 教务处确定当年校级重大教改项目的包含内容,以教务处统计为准,学院核对确认。 自然年;12月20日 A/B 3 2 大学生“三创”A “三创”教育工作室建设 教育工作与成按照“三创”教育工作室自然年;12月使用管理办法,以“三创”20日 A/B 14
效 B 学院专业数 作室开放的人时数*0.01分。A为以上两项得分相加。 教育中心统计为准,学院核对确认。 2 学院主办校级或承办、作为竞赛A 项目负责学院组织参加校级以上竞赛项目数 国际级竞赛8分/项,国家级竞赛4分/项,市级竞赛2分/项,主办校级1分/项;新增项目另加1分/项;学校为主办方,承办市级竞赛另加2分/项,国家级竞赛另加4分/项,国际级竞赛另加8分/项;I类竞赛另加1分/项;学院主办的企业行业教务处提供汇总表,学院冠名竞赛另加3分/项,学院成核对确认。 立学科社团并正常运行加2分/项,校级竞赛参赛人数超过300人另加1分/项;各学院新加入教师作为竞赛项目负责人另加1分/项。学院有竞赛且有学科社团则进行计分,否则该项为0分。 参加率超过80%参与排序,否则该项不得分 “三创”教育中心提供汇总表,学院核对确认。 自然年;12月20日 1 学院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A 学科社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创意活动参加人数 B 学院学生总人数 自然年;12月20日 A/B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