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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形式完成最终审价文件,将所有电子文件归至项目负责人 审核确认 责任人:公司总工 审核并填写“过程监控记录”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 互校并填写“过程监控记录” 责任人:专业组负责人 自校 责任人:专业审核初稿调整:根据三方会商的结论,逐条修改、调整,并形成文件。 责任人:专业审核征询意见,并填写“审价报告征询意见单”(甲乙、双方),三方会谈,每次会谈结论要有各方签字,并填写“审价工作会商纪要”。 出具审价初稿 责任人:专业审核人 审核并填写“过程监控记录” 责任人:公司总工 审核确认 责任人:公司总工 责任人:专业审核责任人:专业审核
成果交付,填写“成果文件登记表”,并归还顾客的文件资料,填写“归还委托方的文件资料签收单” 对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统计分析 责任人:公司技术人员 签发 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人 成果交付,填写“成果文件登记表”,并归还顾客的文件资料,填写“归还委托方的文件资料签收单” 责任人:专业审核按公司归档管理办法整理审价文件交综合管理部责任人:资料人员 12
发改委超10%投资变更申请批复招标、验工月报、变更签证、结算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备案建设单位批复招标办审计组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招标结果委托招标单位阶段性结算审核阶段性审计报告其他交办事宜原因分析超10%投资规模报批及批准后审价不超10%投资规模,费用审核<10万,询价10万≤材料价<100万,公开招标或邀标竞价≥100万,公开招标 变更材料价分析 变更价分析项目负责人布置监理单位设计问题、进度报表、批准四方见证专业人员报审变更分析指令合同评审报告、申请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量审核企业法人授权索赔、结算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审批准企业技术负责人承包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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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设计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变更通知单清单、标底编制单位协审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审核、标底审核验工月报审核审核报告委托委托委托设计、协调变更监理指令3)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师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质量标准 (一)审计工作质量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的基本程序进行工作。审计程序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需取得委托人的理解。
2、审计证据做到确凿充分。 3、审计标准运用恰当。
4、审计过程无遗留未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 (二)审计成果质量要求
审计报告要做到准确、及时、有效、经济。 1、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要能使委托人在商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审计报告。 3、注册造价师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正确性负责。
4、执行经济政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被审计单位的各种疑难问题已得到批准。
5、审计过程中发现需要纠正的重要事项已作审计调整。
6、对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工作,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作出的诊断意见要准确、恰当,提供的改进措施要富有建设性。
7、在审计过程中,耗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做到尽可能节省,达到效率高费用低的目的。 二、审计工作程序
本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1、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自校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的深度;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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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专业咨询员对本人完成的视频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该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2、项目负责人由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主持项目咨询业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主要内容: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合意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意见及其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初步成果格式是否严谨、清晰;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自校意见进行复核或提出解决方案。
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行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
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项目负责人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3、技术负责人是指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设置的,领导咨询单位技术工作的专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审核的主要内容: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区域是否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重点审核;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审核;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修改、补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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