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4.1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为了提高我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公司任命技术总负责人一名,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领导咨询单位技术工作的专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审核的主要内容: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区域是否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重点审核;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审核;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对未决事项做出技术决策;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终审意见;也可以召集项目咨询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技术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咨询报告书底稿、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总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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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为了提高我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由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咨询业务工作,具有最终咨询成果文件和相关咨询成果文件签发权的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由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主持项目咨询业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审核的主要内容: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合意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意见及其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初步成果格式是否严谨、清晰;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自校意见进行复核或提出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行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
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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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专业咨询员岗位责任制
为了提高我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专业咨询员分为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造价工程师职责如下:
(1)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概预算人员:通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咨询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概预算人员职责如下: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造价咨询报告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的推荐格式。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自校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的深度;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专业咨询员对本人完成的视频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该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咨询业务岗位职责分工和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具有同类工程同类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咨询工作,具有相应咨询成果文件签发权的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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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复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为了提高我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应经过审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计量或计算工作的,还应在审核前实施校核程序。每份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各部门之间实行交叉复审。
校核人员是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授权从事咨询业务校对核查的专业人员,其专业层次不得低于编制人员。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1)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3)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4)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审核人员是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全面参与咨询业务,对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全面复核的造价工程师,其专业层次不得低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1)审核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3)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4)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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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5.1审计工作的内容
5.1.1、结算审计的工作内容:
工程结算审计(包括工程决算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合同、工程变更、竣工图等)的工作内容: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 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 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 编制工程程造价审核报告。 5.1.2、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
跟踪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方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委托方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方归档;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分析如下:
(1) 深化服务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围绕造价控制目标,深化、完善服务方案,制定系统的、规范的实施细则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编制实施细则,综合考虑工期、质量对造价的影响。 (2) 预算编制与审核:
① 参加施工图会审交底及相关会议;
② 根据招标人提供及自行收集的依据资料,独立编制预算(含专业分包预算或调整预算,下同)并提交预算编制报告;
③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预算。根据确认后的预算造价,对施工承包合同价及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④ 协助招标人和承包人(总包)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工程进度付款控制和结算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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