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队、所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
三、本制度所指信息包括基层执法打假情况、法制宣传材料、各类汇报总结材料以及县局中心工作所需的调查报告、资料等。
四、各类信息按不同类别实行限时报送,报送信息应及时、准确、工整、严禁不报、迟报、漏报、瞒报 出现以上情况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两次以上情况的,给予单位负责人,信息员纪律处分。
五、本制度从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制假售假黑名单监控制度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提高打假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制假售假黑名单档案,掌握本辖区假冒伪劣动态消长情况。
二、对制假售假黑名单进行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 三、对生产、加工、藏匿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严禁出现区域制假现象。
四、制假售假黑名单要及时动态修订。 五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打假联动机制。
凤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执法案卷管理奖励办法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行政效率,强化执法责任,避免错案和败诉案件的发生,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全局整体执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这一主题,以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监督考核
监督考核有法规股具体负责,人教股配合。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每月公布一次承办单位办案数量和案卷考评结果,累计分数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考评案卷以当月结案案卷为准,未能结案的按月续延。
三、考核对象
局属稽查大队,局业务股另行考核参照执行 四、考核内容
1,程序合法;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用法正确;4、定性准确;5、查审分离;6、案件办理正确率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7、执法文书使用情况;8、结案率;9、执行情况;10、有关案卷统计上报材料。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
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局设立案卷质量奖,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年终综合考评第一名的单位,奖励200元。
综合考核结合县局行政执法目标责任执行情况一并进行,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败诉案件或因复议被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 2、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 3、被纪检部门查处,追究责任的。
六、考评办法按《凤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案卷考评细则》执行 七、本办法自二○○五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凤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评分细则
具体要求 1、两人以上示证检查,检查笔录未体现;2、行政相对人不明确或错误; 3、属立案案件未按要求程序办理;4、未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5、按程序必须使用的文书无或使用错误;6、主题错误;7、超越职权;8、不按程序收缴罚款;有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1、有关证据没有相互印证或前后矛盾;2、主要证据不足;3、能及时收集的有效证据的未收集。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条款适用不全。不给分。 定性错误或不定性,不给分。 1、未立案审批;2、未经案审会研究。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体适错案、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发现一起具体行政行为不适当的扣5分。 l、文书使用不规范;2、书写潦草,语句不通;3、有关人员未签字或签名不真实;4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执法文书(复印文书除外);5、案卷不完备整洁,装订紊乱;6关键词语涂改不押印;7文书固定格式不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结案率达不到95%,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归档率达不到98%,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2、收入罚款总额与案卷票据总额不相符;3、无票据 卷视情节扣l-5分,扣完为止。 ) 材 未按时上报案卷月报及有关案卷方面的材料。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