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工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施工与质量验收规定(2015.3.23修(5)

2019-05-24 08:38

7.2.1 应制定预制构件运输计划与存放方案。

7.2.2 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按照构件运输车辆的要求合理设置转弯半径及道路坡度。

7.2.3 现场运输道路和存放堆场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应满足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卸放、吊装工作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应有满足预制构件周转使用的场地。

7.2.4 预制构件装卸时应充分考虑车体平衡,采取绑扎固定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7.2.5 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别设置存放场地。存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7.2.6 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2.7 预制板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叠放层数不宜大于6层;楼梯板、预制柱梁叠放层数不宜大于2层。

7.3构件安装与连接

7.3.1 安装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或构件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及工序。

2 安装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检查核对已施工完成结构部分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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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测量放线后,做好安装定位标志。

3 预制构件搁置的底面应清理干净。

4 吊装机具应满足吊装重量、构件尺寸及作业半径等施工要求,并调试合格。

7.3.2 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吊装顺序提前编号,吊装时严格按编号顺序起吊;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并校准定位后,应及时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7.3.3 预制构件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构件吊装校正,可采用起吊、就位、初步校正、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起吊应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不应越档操作;构件吊装下降时,构件根部应系好缆风绳控制构件转动。

2 预制外墙板饰面材料发生碰损时,应在安装前修补,调换、修补饰面材料应采用配套粘结剂。涉及结构性的损伤,应由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协商处理,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

7.3.4 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宜少于2 道;

2 对预制柱、墙板的上部临时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板高的1/2;

3 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

7.3.5 预制构件吊装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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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累计垂直度进行校核与调整;

2 预制叠合类构件、预制梁等横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

3 相邻预制板类构件,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度、高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

4 预制装饰类构件应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核与调整。 7.3.6 受弯叠合构件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弯叠合构件的支撑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设置,支撑标高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尚应考虑支承系统本身的施工变形;

2 控制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规定,并应避免单个预制构件承受较大的集中荷载。

7.3.7 埋设于叠合层的机电管线宜进行综合排布设计,避免管线交叉部位与桁架钢筋重叠、同一部位的管线交叉不宜超过2次。

7.3.8 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满足设计要求,套筒和灌浆材料应采用同一厂家经认证的配套产品,套筒灌浆施工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钢筋套筒灌浆前,应在现场模拟构件连接接头的灌浆方式,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不少于3个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进行灌注质量以及接头抗拉强度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

2灌浆操作全过程应由监理人员旁站,并形成记录;

3 灌浆料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计量灌浆料和水的用量,经搅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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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并测定其流动度满足要求后方可灌注。

4 灌浆料应在初凝前用完,灌浆作业应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灌浆料从上口流出时应及时封堵,持压30s后再封堵下口。

5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保证浆料在48h凝结硬化过程中连接部位温度不低于10℃。

6 灌浆后12h内不得使构件和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 7 灌浆作业应及时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并按要求每工作班制作一组试件。

7.4节点与接缝施工

7.4.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后浇混凝土节点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施工。

7.4.2 装配整体式结构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吊装施工或拆除支撑。

7.4.3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应按设计或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质量控制,并应对明露铁件采取防腐和防火措施。

7.4.4 装配施工中连接接头处的钢筋连接或锚固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及连接部位混凝土损伤。

7.4.5 预制外墙板采用止水条防水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条粘贴前,应先清扫混凝土表面灰尘,混凝土和止水条两面均匀满涂专用粘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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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吊装前,应检查止水条粘贴的牢固性与完整性; 3 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应保护防水空腔、止水条与水平缝等部位,缺棱掉角及损坏处应在吊装就位前修复。

4止水条与相邻的预制外墙板应压紧、密实;

5 应在预制外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粘贴连接; 7.4.6 密封防水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外墙板外侧水平、竖直接缝的密封防水胶封堵前,侧壁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事先应对嵌缝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配合比进行检查。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接,不得漏嵌和虚粘。

2 外侧竖缝及水平缝密封防水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防水胶应在预制外墙板固定校核后嵌填,先放填充材料,后打胶,施工时,不应堵塞防水空腔,注胶应均匀、顺直、饱和、密实,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缝现象。

7.4.7预制构件拼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拼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前,粘接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界面剂;

2拼缝防水胶带粘贴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胶带应在预制构件固定校核后粘贴;

3 防水胶带应与预制构件粘接牢固,不得虚粘。 7.5成品保护

7.5.1 预制构件在运输、堆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做好成品保护,成品保护应采取包、裹、盖、遮等有效措施。预制构件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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