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对归档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补充收集缺张页的材料和应归档的帐外文件。 6.1.3 按照本公司《档案分类细则》规定的分类方法,对照《分类表》逐份逐件对号分类,细分到每个相应类目中。
6.1.4 在分类过程中,以文件材料的主题内容为依据,不得拆件。 6.2 立卷
6.2.1 将分到各类目中和不同保管期限的材料分别装入不同盒,每一类或每一个问题及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装盒,不得混问题、混保管期限装入同一盒内;材料较多的分装成若干盒。
6.2.2 分装材料入盒时,不得拆件,必须保持其自然形成规律和材料间的有机联系,坚持密不可分的原则。
6.2.3 涉及前后两年工作的一份材料,一般装入前一年的卷盒中,为便查询,可复印一份装入后一年的卷盒中。
6.3 排序
6.3.1 归档文书文件以“件”为单位整理,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
6.3.2 案卷排列按本公司《档案分类细则》的规定执行。
6.3.3 基建工程档案按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6.3.4 设备档案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维护、随机图样等排列。
6.3.5 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6.4 编页号
6.4.1 档案页数为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若来文与复文、正文与定稿等作为一件时,统计页数时应将构成该件的各文件页数相加作为该件的页数。
6.4.2 档案每卷页号应从1开始编流水号,单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科技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6.4.3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6.4.4 科技档案中向已有案卷中补充材料,应放在案卷的最后,并按照排列顺序按原有案卷中档案材料的最后一页页号依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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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填写卷内目录
6.5.1按照卷内材料排列顺序逐卷逐件填写卷内目录,目录格式统一由公司档案室印制。
6.5.2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科技文件材料件数的顺序。 6.5.3 文件材料题名亦称文件标题,应填写科技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多份标题相同、内容不同的文件应写清事件的问题、部位等。
6.5.4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等。 6.5.5 责任者应填写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6.5.6 日期应填写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
6.5.7 页号应填写每件科技文件材料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 6.6 填写案卷封面(本公司采用内封面形式)
6.6.1 案卷题名要求文字简练、内容明了易懂,并准确地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阶段的名称等。
6.6.2 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科技文件材料组卷的部门。 6.6.3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6.6.4 保管期限应依据公司《分类细则》中划定的保管期限填写。 6.6.5 档号填写档案的目录代号、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 6.6.6 案卷封面置于卷首。 6.7 填写案卷备考表。
6.7.1 说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6.7.2 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6.7.3 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6.7.4 审核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6.7.5 检查日期应填写审核的日期。
6.7.6 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单位的档号。档号后应注明档案载体形式,并用括号括起。
6.7.7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
6.8 填写案卷背脊。将案卷封面的对应内容填写在案卷背脊上。 6.9 装订
6.9.l 档案材料在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托裱,字迹扩散的应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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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6.9.2 会计档案装订成卷,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6.9.3 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按件装订,不装订成卷,文书档案使用缝纫机装订;科技档案用细棉线装订,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两孔之间距离为6cm,距装订边1cm。单张材料不装订,但需按琴键式折叠成A4幅面大小,材料名称露外,同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号。
6.10 编制检索工具
6.10.1 检索工具的格式,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印制并按要求执行。
6.10.2 文书档案须编制全引目录、会计档案须编制案卷目录、科技档案必须编制案卷目录,总目录和全引目录。
7.卷盒的规格
7.1 公司科技档案盒可采用卷盒的外表面规格为:305mm×220mm,厚度为20mm、30mm、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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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档案收集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收集工作的分工、收集范围、收集方法、收集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某某水电有限公司档案的收集工作。 2.引用标准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档发[2002]5号《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号《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档案资料收集的分工
3.l 文书档案由综合办公室收集。 3.2 科技档案由档案室收集。 3.3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收集。
3.4 收集的文中材料,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4.收集范围
4.1 公司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收发文、会议记录、技术文件、图纸图表、出版物原稿、印模、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实物、计算机软盘等。
4.2 收集的具体内容见归档范围。 4.3 归档范围
4.3.1 文书文件归档范围
序号 1 2 项 目 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公司的文件材料 归 档 文 件 1.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1.2 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分公司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公司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文件 1.3 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1.4 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l.5 上级机关转发公司的文件 2.1 党政工团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和各种声像材料 15
序号 项 目 归 档 文 件 2.2 公司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2.3 公司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2.4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2.5 公司及其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2.6 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2.7 公司检查下级机关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2.8 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含计算机盘片等) 2.9 公司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2.10 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2.11 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公司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2.12 公司领导人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机关带回的与分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2.13 公司及分公司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解决山林、地界、水利纠纷、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2.14 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2.15 公司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2.16 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2.17 公司(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复员、转业、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2.18 公司及公司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2.19 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20 公司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21 公司与有关机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2.22 公司与外国签订的条约、议定书、协定、合同、换文(正、副本)和机关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