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附则Ⅵ 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
(一)生效日期:2005年5月19日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船舶。 (三)检验与证书:
《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 (四)定义
(五)控制船舶释放的一般要求
1、燃料装舱单应保存在船上的在所有合理时间内可出具供检查的地方。从燃油装船起算,它应至少保留三年。
2、燃料装舱单应伴有装舱燃油的代表性样品。该样品应由供应商的代表和船长或负责燃料舱作业的高级船员在完成燃料装舱作业时加封和签字并应在船舶的控制下保留至该燃油被基本用完为止,但在任何情况下,从装舱之时起算,应保留一个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限。
第三节 我国关于保护海洋环境立法概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2、主管机关: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3、 防止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坏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船舶发生海难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的措施。
二、《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一切中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及船舶所有人和其他个人。 (一)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一切船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害物质。任何船舶不得向河口附近的港口淡水水域、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上自然保护区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害物质。
船舶需要在港内进行洗舱作业,必须采取安全和防止污染海域措施,所有进港的空载油轮留存的压舱水不得少于该油轮载重量的四分之一。 (二)船舶防污文书及防污设备 1、船舶防污文书:
1) 一百五十总吨以上的油轮、四百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备有《油类记录簿》, 2、 船舶防污设备:
对一百五十总吨以上的油轮和四百总吨以上的非油轮,防止油污染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万总吨以上的船舶,除满足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外,还应装有排油监控装置;
(三)船舶油类作业及油污水的排放 1、船舶进行油类作业
1) 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 供油、受油双方商定的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3) 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4) 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存油倒流入海;
2、船舶油污水的排放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必须分别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A.一般情况
1) 在批准的区域内;
2) 在航行中,瞬时排放率不大于30公升/海里; 3) 污水的含油量不大于15毫克/升;
4) 船上油水分离设备、过滤系统和排油监控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在退潮时。
B.一百五十总吨以上的油轮和四百总吨以上的非油轮机舱油污水的排放,除满足上述A项外,还应满足:
1)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
C.一百五十总吨以上油轮的压舱水、洗舱水的排放,除满足上述A项之2)、4)外,还应满足:
1) 距最近陆地50海里以外; 2) 每压载航次排油总量,现有油轮不得超过装油总量的1/15000,新油轮不超过装油总量的1/30000。
(五)船舶其他污水
装运有毒害、含腐蚀性货物的船舶,排放含有该物质的洗舱水,必须符合以下各项:
1. 在批准的区域内;
2. 距最近陆地十二海里以外,水深二十五米以上;
3. 在航行中,且船速不小于七节,非自航船,航速不小于四节; 4. 在退潮时;
5. 固体残余物,不得排入海域,必须回收处理; 6. 将排放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六)船舶垃圾
粉尘飞扬的散装货物的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或以其他方式将残余物排入港内。确需冲洗的,事先必须申请海事局批准。
1. 船舶生活垃圾的储集容器,必须有盖和不渗漏,并定期进行清倒;
船舶的垫舱、扫舱物料和各种固体垃圾,应由港口船舶服务部门进行清倒,船方应事先向港口船舶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八)船舶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发生污染事故,应尽快向就近的海事局报告,在船舶进入第一港口后,应立即向海事局提交报告书,并接受调查处理。 (九)处罚与奖励
警告或罚款。
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油剂; 2. 未按规定配备《油类记录簿》;
3.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非正规化,或记载伪造事实; 4. 阻挠海事局检查。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或违章排污,经调查,证据确凿,不论其承认与否,同样按规定处理。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节 船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海洋对人类的影响
海洋占了地球表面积的71%,
海洋向大气中提供着四分之三的氧气; 二、海洋石油污染的危害
1、影响海气系统间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1吨石油在海上形成的油膜可以覆盖12平方千米的海面。石油薄膜厚度小于1毫米时,22℃的海面温度经过10小时大约可增加1℃, 破坏海洋生态系统。
1升石油完全氧化达到无害程度,大约需要4万升的溶解氧。海水含油量在0.1毫克/升时,孵出的鱼苗大都有缺陷,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泄漏入海洋的石油数量高达150.7万吨,使当地沿岸生态遭受毁灭性破坏,生态恢复至少需要100年时间。 2、制约人类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海洋环境污染的历史教训
波罗的海、地中海、日本的濑户内海和东京湾、墨西哥湾等一度成为污染最严重的海域。
四、保护海洋环境是没个船员的社会责任
海洋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包括海洋水体、海底和海水表层上方的大气空间,以及同海洋密切相关,并受到海洋影响的沿岸和河口区域在内的自然环境。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污染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五节 油污应急计划
油污应急计划编写的目的是当船舶发生油污染事故时为船长和其他船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指导。
一、报告程序
1、报告要求
当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时,船长或代行船长职责的其他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向最近的沿岸国海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回到国内第一个港口24小时内,向到达港的海事主管机关书面报告,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海事主管机关书面报告。 2、报告时间
2)有可能溢油时的报告
当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机器设备损坏及其它海难事故,考虑以下各种情况,判断可能造成溢油时也需向最近沿岸国海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4、联络单位及人员
1)沿岸国主管机关 2)港口国有关单位 3)与本船有关的单位
二、溢油控制措施
1、船舶营运过程中的溢油
1)发生溢油事故时的应急反应程序 2)发生溢油事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 (1)舱底污水超标排放
超标排放原因未查出并消除之前不准再启动油水分离装置进行工作。 (2)管路漏泄
(3)燃油舱满舱溢油 (4) 船体发生漏泄
2、 由于海损事故而发生的溢油
1)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必须优先采取的措施
在所有的溢油事故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发生溢油时的应急反应程序
三、国家和地方的协作
1、为清除溢油与沿岸国及地方当局的协作 2、沿岸国清除油污的机构和职责 四、其他信息 1、油污清除设备 2、 应急计划修改 3、教育与演习
船长应经常对全体船员进行教育。为保证发生有无事故时能按应急计划正常实施,船长应定期组织进行如下演习: 4、记录保存
1)油污事故中有关油污事故处理记录应保存三年; 2)船上每次进行教育和演习都应做好记录并保存三年。
第六节 油污应急器材和使用
一、海上溢油的一般处理过程
1、围油;
2、收油、吸油; 3、吸油材料收残油; 4、油处理剂
二、油污染处理手段分类
1、机械处理 2、生物处理 3、化学处理
三、围油栏
1、围油栏基本结构和种类
围油栏是一种水域防止溢油扩散、缩小溢油面积、转移溢油和保护水域环境的防污染器材(见图5-13、图5-14)。围油栏的结构种类很多,但基本上由浮体、裙体和配重链组成。中型围油栏高700~800㎜,重型围油栏高900~1000㎜。 2、围油栏使用方法
固体浮体式围油栏大都为20m一节,充气式围油栏大都为30m一节, 四、吸油材料
1.木屑、草袋的使用
能够成功的吸着自重5~10倍的溢油,最适用于吸着风化原油和重油。一边在溢油下游处铺设草袋和木屑围堵和吸油。通常是在船上焚烧处理或卸岸处理。
先用围油栏围控溢油,没有围油栏的船舶可用漂浮的化纤缆绳代替,以控制溢油和吸油
材料的漂散,方便吸油作业和回收吸油材料; 2、吸油毡的使用
吸油毡吸油量通常为自重的10~20倍;吸水量应小于自重的1.5倍;
海上使用吸油毡,通常在围控状态下,回收的吸油毡应及时焚烧处理,并防止滴出的含油污水第二次污染水域。
五、油处理剂
1、集油剂:
将扩散压比溢油扩散压大的化学试剂撤在溢油的周围,那么溢油的扩散就会被抑制,油面收缩,从而溢油会被集聚起来,这种化学试剂就称为集油剂。主要用途:集油剂也称化学围油栏,把它撒在溢油周围,短时间内溢油向中心压入而集中,从而起围油栏作用,把油控制起来。
1) 适用范围:面积大的油膜薄的溢油。 2) 使用剂量:每公里(溢油周边长)50升。 2、消油剂:
使油迅速乳化分散,浓缩型按说明书稀释后喷洒,在沿海国管辖区域内使用消油剂前,务必事先向当局申请,说明其牌号、用量和使用地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主要用途:通常在回收大部分溢油后处理水面残油或是因风浪大无法回收溢油时使用。 3、凝油剂:
凝油剂是一种使溢油凝胶或块状的化学试剂。
第六章 船员人际关系
第一节 船员人际关系
一、人际关系概述
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与相互联系的关系,称为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对人的行为经常发生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 二、良好人际关系对船员的重要意义
1、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船员形成群体感知。 2、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减少船员工作上的内耗。
3、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船员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和形成一个完美的人格。
4、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船舶内部形成一个融洽、和睦、友好的工作气氛和环境。 5、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海员的身心健康,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 三、船员人际关系特点
1、船员人际交往的相对封闭性 2、船员人际交往的开放性 3、船员人际关系的频繁流动性
四、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
1.距离的远近。 2.交往的频率。 3.态度的相似性。 4、需要的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