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郑州铁路枢纽地位。完成焦柳、京九、新荷等国家铁路河南段电气化改造和京广铁路信阳至陈家河段改线工程。加强运煤通道建设,争取建成登封经漯河至阜阳、朝阳沟至商丘等地方铁路和长治至泰安(河南段)铁路,加强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的运输衔接。 第三节 加快航空及其他运输方式发展
大力发展航空运输。完成新郑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积极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基本实现与各省(区、市)通达航线。加强航空货运场站建设,大力拓展航空货运业务。形成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机场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争取将洛阳、南阳机场改造成为国内干线机场,推进商丘机场建设军民两用机场。
加快发展管道运输。配合国家建设贯通河南的成品油输配管线,扩建濮阳至洛阳原油输送管线。积极争取建设“川气入豫”天然气管线,配合国家争取开工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线。
开发内河航运。提高沙颍河航运水平,推进淮河、沱浍河、涡河等航运开发,打通通往华东的水运出口通道。 第四节 提高交通管理运营水平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交通枢纽与港站布局,建成一批公路、铁路运输枢纽场站,合理布局铁路客运专线新客站。
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健全交通安全预防监控和应急反应体系。完善运输网络,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布局,建立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
深化交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民航、公路养护、规费征收、运输场站等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十四章 能源
建设全国煤炭基地。加快煤炭资源勘查,提高后续保障能力。培育发展骨干煤炭企业,加快平煤、永煤等大型矿区建设,全省煤炭生产能力稳定在1.5亿吨左右。继续整合省内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省外煤炭资源,鼓励煤电联营。推广应用高效装备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和采煤效率。依法强制关闭非法违法小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建设全国火电基地。坚持上大压小,发展单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加快关停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以热定电,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单机容量30万千瓦热电机组。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提高调峰能力。2010年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500万千瓦以上。积极开拓省内外电力市场。加强电网建设,建成省内500千伏环网与华中主网相联的500千伏输电通道,提高电力输送和“水火调剂”的能力。继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输配电网络。推进城乡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加强电力调度和市场监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稳定石油、天然气产量,提高开发效率。积极利用“西气东输”、“川气入豫”气源。完善油气输配系统,建设郑州大型油品储备中心和输配枢纽。加快义马煤气化扩建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煤矿瓦斯和煤层气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合理安排工业用气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和风能, 2010年秸秆发电装机达到3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扩大乙醇汽油生产能力。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和小水电资源。加快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专栏10 能源建设重点 ? 煤炭资源勘探。勘查预测区资源。加快勘探义马等老矿区的深部及外围资源,五年新增精查储量20亿吨。 ? 煤矿建设。建设一批大型矿井,五年新增煤炭生产能力3000万吨以上。 ? 电源建设。建设沿陇海、豫北和豫中南火电集群。加快一批火电、热电和调峰电站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 电网建设项目。建设鄂豫第四回500千伏省际超高压输电工程、500千伏洛阳牡丹--郑州嵩山等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陈堡、祭城等76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建设一批秸秆发电示范工程。建设三门峡、南阳、信阳等风电场。形成100万吨以上生物液体燃料和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能力。
第二十五章 信息
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完善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提高通信能力、质量和网络运行效率。加快宽带接入网扩容改造,形成宽带化、数字化和综合化的接入网系统。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工程。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和现代邮政网络建设。充实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宏观信息资源库、公共资源信息数据库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系统。
第七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增强节约和环保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六章 资源节约
制定和完善促进节约资源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产业、价格和财税等政策,通过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等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城市。
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重点推进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加强交通运输工具节能改造,强力推动建筑节能,大力推行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及电器设备。严格市场准入,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和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十一五”末电解铝综合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水泥、火电、合成氨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促进农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促进城市节水。禁止缺水地区新
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实施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推进雨水集蓄利用。
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开展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空心村土地三项整治,健全土地使用标准,发展节地型建筑,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关停实心粘土砖瓦窑场,2008年以后城镇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广多层标准厂房。
促进原材料节约。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积极推行代用材料,大力推广散装水泥。
专栏11 节能重点工程 ? 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采用循环流化床、固硫型煤等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型燃煤锅炉(窑炉)。 ? 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暖。鼓励中心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各类城市将现有分散式供热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 ?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在冶金、建材、煤炭等行业综合利用差压、高炉煤气、瓦斯等发电,日产5000吨以上干法水泥全部建设余热发电设施。 ? 节约和替代石油、天然气。实施节油措施,发展洁净煤、醇类燃料等替代燃料油,开发利用生物质柴油,引导电力富足地区用电替代天然气。 ? 电机系统节能。在煤炭、化工、纺织等行业实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的高效节能改造。 ? 能量系统优化。在冶金、化工等行业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等措施,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能耗。 ? 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 ? 绿色照明。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住宅等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 ? 政府机构节能。实施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管理等。
第二十七章 资源管理
加强水、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实行有限、有序开发,推进资源资产化,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提高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配置管理。搞好水资源供需预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搞好上下游和地表地下水调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后备资源开发,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理,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提高资源接续能力。严格矿业准入标准,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打击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改进资源开采技术装备和管理,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提高资源回采率。完成煤炭、铝土矿等重要资源整合,开展对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八章 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和社会消费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提高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发展与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等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燃料发电。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建筑材料,搞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促进城市垃圾、污泥资源化利用,推广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资源循环式利用,引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部分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和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专栏12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 企业。重点支持平煤集团、天冠集团、中铝中州公司、商电铝业等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在煤炭、有色、电力、食品等行业建成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 园区。建成安阳高新技术园区、登封工业园区等20个循环型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