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春秋事语》校读(3)

2019-06-02 13:14

帛书上尚存残画,显非“胜”字残文,《校释》所补不可信。“非先王□胜之乐也”句之首有“非”字,故“先王□胜之乐”应为合理之乐,“□胜”必非《乐记》所批评之“乐胜”。《校释》于“胜”上补“乐”字,亦不可信。如必欲补字,或可补“战”字。但此字是另一字的可能性当然也是存在的。

[6]此句原释文作:昔者[文王军]宗。原注云:宗字与崇字通用。此处指周文王伐崇事。《左传》僖公十九年说:“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後伐之,因垒而降。”(4页注[四])按:从帛书图版看,“文”字尚存上端残画,“宗”上一字尚存下部,细审似非“军”字,故将此句释文改为“昔者文[王]□宗(崇)”。“宗”上一字虽非“军”字,但似确为从“勹”之字。《说文》谓“军”字“从包省”,其实“军”“旬”“匀”等字所从之“勹”,皆与“包”无关,而为殷墟甲骨卜辞用为“旬”的“”字的变形(参看《金文编》650页“匀”字“旬”字、933页“军”字,《古玺文编》517页“均”字、337页“军”字)。此数字实皆从“”(金文等多作)得声。此点古文字学者多已看出。所以“宗”上一字如确实以 由“”变来的“勹”字为偏旁,并从之得声,仍然是可以读为“军”的。

[7]《校释》: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曰:“哀而不愁,乐而不荒。”(语又见《史记·吴太伯世家》)彼云“乐而不荒”,与此云“乐则荒”,义正相反,适可互证。荒,废也,乱也。《诗·唐风·蟋蟀篇》云:“好乐无荒。”郑《笺 》曰:“荒,废乱也。”是其证。

(21页)此说甚是。《校释》又疑“荒则”下缺文是“堕”字,则无据。

[8]此字原释文误印作“迥”。后面第十六章92行“”字亦然。 [9]原释文在“忧”字后加逗号。按:原文之意似谓燕国此次之胜乃来寇招怨之胜,必有后忧,“忧”字似也有可能属下读,故将逗号删去。

“后”字,原释文误为“後”。古书中以“后”为“後”之例屡见(参看《会典》324页“后与後”条),此书中“后”“後”错出(参看第九章注[15])。疑本章“后”字,释文本不误,盖编辑者误以为简化字而改之为“后”。此书中介词“於”“于”并用,释文“于”字皆被误改为“於”,情况与此类似。又此书“无”字皆作“无”(即《说文》“无”字古文),也往往被误改为“无”。

《集韵·平声·元韵》於袁切“鸳”小韵有训“雠”“恚”的“怨”,或体作“”。帛书“”字用法正同。此书中“怨”皆作“”,以下不再加注。

[10]“处”字原作。《说文·十四上·几部》以“”为正篆,“处”为或体。西汉前期简帛“处”字下部多作。与《春秋事语》同出一墓的帛书《相马经》的“处”字,也不加“”而但作(参看《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1015页,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以下引此书简称“《字形表》”)。此书“处”字皆如此作,以下不再加注。

[11]“大败”之下的文字原已全部残去,原释文补“[燕人]”二字,

今从之。但所缺之字也不能完全排斥是“燕师”或其它字的可能性。

三 韩 魏 章[1]

[·知伯]□韩、魏以□赵襄[子于晋]阳,[2]深[3]??14□赫曰:[4]“□[5]君□□□□而用之,(犹)尚莫敢不□,[6]??肖(赵)氏□□□□□[7]15亡,二家之忧也。[8]今□波而报,君弗见,是辱二主[9]??子恐兵之环之16而佴(耻)为人臣,[10]臣恐□□□□□也。今在□□□乡[11]??曰□□□□□17□□□□弗随??18处一於此,难胃(谓)不敢。”韩??,三家为一,以反知??[12]19 [1]此章记智伯率韩、魏围赵晋阳,赵与韩、魏合谋,三家反灭知伯之事。此事屡见于古书,而以《战国策·赵策一》、《秦策四》及《史记·赵世家》之所述为较详。原注:三家反知伯事在周贞定王十六年(公元前453年),??此所载□赫的议论,也是别的古书没有记载过的。(5页注[一])

[2]此句原释文作“□□□韩魏以□□□□□□阳”,“阳”字后未加标点符号。原注:此处当即《战国策·赵策一》所记“知伯从韩魏兵以攻赵,围晋阳”事。(5页注[二])《校释》认为“若据《国策》以校《事语》,则本句盖当作‘知伯从韩、魏以兵攻赵氏,围晋阳’”(22页)。按:此句“以”下三字尚存残画,第一字不可识,其下二字尚可辨识为“赵襄”残文。“赵”字存“走”旁上部及“肖”旁右半。“襄”字只存右侧,但此字原来笔画复杂(参阅20、21行“襄”字),虽然残存部分甚少,仍可判断其为“襄”字。

《校释》于句首补“知伯”,(引者按:其前尚应补章首圆点)于“阳”上补“晋”字,皆可从;认为“以”字下可补“兵攻赵氏”,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战国策·秦策四》“秦昭王谓左右”章:“昔者六晋之时,智氏最强,灭破范、中行,又帅韩、魏以围赵襄子于晋阳,决晋水以灌晋阳,城不沈者三版耳。”(此据鲍本,姚本将此章并入其前“三国攻秦入函谷”章,“帅”上无“又”字。)《秦策》此章内容又见《韩非子·难三》、《史记·魏世家》、《说苑·敬慎》等,文字大同小异。前二者“智”皆作“知”,与帛书此章末句同。今据“又帅韩、魏以围赵襄子于晋阳”句,在帛书此句“赵襄”与“阳”字间补出“子于晋”三字。句首“[知伯]”下缺字极可能是“率”字(“帅”“率”通。《秦策》“又帅”,《史记·魏世家》及《说苑·敬慎》皆作“又率”,《韩非子·难三》作“而从”,王先慎《集解》据《御览》引文改作“又率”),但也不能完全排斥是“从”字的可能,故未补。

“魏”字,帛书原作“”。《说文》有“”(见〈九上·嵬部〉)无“魏”,大徐本“”字下注:“今人省山。以为魏国之魏。”汉代人似皆用“”不用“魏”,且多将“山”写在“鬼”下(参看《字形表》648-649页)。原释文径释“”为“魏”,今从之,帛书“韩”字皆从“”,与《说文》合,今亦从原释文径写作“韩”。 [3]此字只残存右半,姑从原释文作“深”。《校释》认为“所谓‘深□□ □??’盖言水浸晋阳之深度”(22页),不知确否。

[4]原注:赫字上似是智字,所说未详。(5页注[三])《校释》:战国初期,游士有杜赫其人??《事语》本章所载言论,盖亦杜赫说辞乎?(22页)按:“赫”上一字上端稍残,下部与“智”字相合,显非“杜”字,《校释》之说不可从。

[5]此字基本完整而笔画不很清晰,疑是“退”字,但把握不大。 [6]“”原释文径释为“犹”。此字为“猷”字异体,读为“犹”。“猷”“犹”本来也是一字异体,用法分化是后来的事(参看拙著《文字学概要》223-224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不”下一字原释文作“用”,此字只存左侧笔画,写法与同行“用”字左侧有别,故缺释。或疑此字左侧笔画是“舟”旁简写,乃“服”字残文。

[7]原注:帛书此章十四、十五、十六(引者按当作“十五、十六、十七”)三行下端“肖氏”等九字(引者按:指十五行“肖氏”,十六行之“子恐兵之环之”、十七行之“曰”)与下章二四、二五两行“以召人”等十三字,是依文义与残帛形式复原的。(5页注[四])按:此注所言两处复原的文字,都是已与帛书总体脱离并且只能用遥缀的办法加以缀合的碎片上的文字。整理者对所置行次是否一定正确,可能尚无充分把握。

此章上文用“赵”字,此处又以“肖”为“赵”。这并不可怪。《马王堆汉墓帛书》[叁]所收另一种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既用“赵”字又借“勺”为“赵”,而且有时一章之中(如第三、四、二十五等章)甚至一行之中(如第三章的21和26行、第四章的3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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