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担保分析是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进行分析。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非财务因素分析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在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村银行机构的信贷管理。
逾期天数是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农村银行机构应加强贷款的期限管理。
第六条 核心定义:
农村信用社按照风险程度将企事业贷款分为十级,分别为:正常1、正常2、正常3,关注1、关注2、关注3,次级1、次级2,可疑,损失。十级分类与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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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关系:正常1、正常2、正常3对应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正常类;关注1、关注2、关注3对应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关注类;次级1、次级2对应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次级类;可疑、损失分别对应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可疑、损失类。次级1、次级2、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一)正常1: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市场份额较高,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正常2: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处于良性发展状态,规模适中,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正常3: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所在行业发展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四)关注1: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五)关注2: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六)关注3: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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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七)次级1:借款人目前的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不足值。此类贷款存在影响贷款足额偿还的明显缺陷,如果这些缺陷不能及时纠正,银行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八)次级2: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九)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十)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农村信用社按照风险程度将自然人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档次,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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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的预计损失率为0%,次级类贷款的预计损失率在25%(含)以下,可疑类贷款的预计损失率在25%(不含)-90%(含)之间,损失类贷款的预计损失率在90%(不含)以上。实际操作中要紧扣核心定义,严格按相关标准进行分类,预计损失率仅作为分类结果验证参考。预计损失率=1-可受偿金额/贷款本息,可受偿金额=第一还款来源可还贷金额+第二还款来源可还贷金额-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
第三章 分类程序
第七条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总体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整理、阅读信贷档案。
(二)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般包括的内容有:贷款目的、还款来源、资产转换周期、还款记录等。
(三)确定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通过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担保分析,来进行综合判断偿还的可能性,将信息随时记录在《分类工作底稿》(附件1,企事业单位类贷款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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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办信贷人员撰写《大额企事业单位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附件2)、《小额企事业单位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附件3)或《大额自然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附件4)、《小额自然人贷款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附表5),严格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提出初步分类意见。
(五)信贷讨论:基层网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小组通过对附表中有关表格要素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后,由基层网点负责人签具审核意见。
(六)基层网点上报初步分类情况。
(七)各行(社)风险管理部门对基层网点初分情况进行调查、审查,按各单位规定的权限由有权人或有权机构确认分类结果。
(八)以下几种类型贷款的分类结果由各行(社)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认定:
1.分类争议较大的贷款。
2.原定分类结果由不良类调往正常类的,具体额度由各行(社)自行确定。
3.一定额度以上的特大额贷款,具体额度由各行(社)自行确定。
4.大额损失类贷款,具体额度由各行(社)自行确定,同时应当符合省联社苏信联发?2009?1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行(社)信贷部门直接发放的贷款参照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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