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分类程序操作,由各行(社)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最终认定。
第四章 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标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1级贷款: (一)借款人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雄厚,能够抵御和承受重大内外部负面变化,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很强,经营净现金流稳定且相对债务十分充足。
(二)借款人所处行业前景很好,借款人处于行业垄断或主导地位,竞争优势十分明显。
(三)借款人资信状况极佳,完全能够满足融资需要,融资成本低,融资渠道广泛,具有较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四)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还款意愿很好,在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均无违约纪录。
(五)按照本行(社)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的低风险信贷业务,本金利息均未逾期。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2级贷款: (一)借款人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很强,能够抵御和承受较大的内外部负面变化,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强,经营净现金流稳定且相对债务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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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人所处行业前景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竞争优势明显。
(三)借款人资信状况很好,融资能力较强,融资渠道较多,能够满足融资需要。
(四)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还款意愿强,近三年内在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均无违约记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3级贷款 (一)借款人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强,能抵御和承受一定的内外部负面变化,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经营净现金流稳定且相对债务较为充足。
(二)借款人所处行业前景较好,借款人处于行业上游地位,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三)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基本能满足融资需要。
(四)借款人在本行(社)信用记录良好,还款意愿良好,近两年内一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1级贷款: (一)宏观政治、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借款人从事固有风险很大的行业(如:从事证券投资行业的市场风险高,可能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很大的影响;高科技行业借款人的新技术可能尚处于研发阶段,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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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能否形成产品尚不能确定等),最终还款能力容易因市场波动或产品的成败出现较大幅度的负面变动。
(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四)企业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明显问题。
(五)企业核心项目未能如期推进或成本控制超标。 (六)借款人现金流紧张,经营净现金流明显减少或明显波动,经营净现金流为负并持续减少。
(七)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八)企业改制、股权或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对本行(社)债权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九)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不与本行(社)积极合作。 (十)银行对贷款管理存在瑕疵,如未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等。
(十一)难以获得充分的资料对中长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定期更新评估,因此很难确定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明确的现金流在到期时作为还款来源。
(十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疑问,出现押品价值下降,或开始对押品失去控制的迹象。
(十三)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负面变化(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或退出),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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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借款人股利分配行为与盈利状况不匹配,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十五)借款人的资产处臵、履行担保债务等行为对借款人持续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2级贷款: (一)宏观政治、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二)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有理由怀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并影响持续偿债能力。
(四)企业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
(五)企业核心项目推进出现问题,或成本控制严重超标。
(六)借款人现金流较为紧张,经营净现金流为负并持续减少,或出现现金流不能覆盖到期债务的迹象。
(七)借款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明显瑕疵(如: 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开信息;监管机构因一些负面消息或从常规调查中发现问题,进而对借款人进行非常规调查),可能影响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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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价。
(八)借款人、担保人信用等级下降,或经营已经开始出现问题;押品价值出现实质性下降。
(九)本金或者利息逾期60天(含)以内。
(十)企业改制、股权或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本行(社)债权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十一)难以获得资料对中长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定期更新评估,因此很难确定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明确的现金流在到期时作为还款来源。
(十二)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负面变化(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或退出),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很大。
(十三)借款人的资产处臵、履行担保债务等行为对借款人持续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3级贷款: (一)宏观政治、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二)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有充足理由怀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三)企业亏损,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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