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水单单号,注明交换日期,标出兑付人民币合计金额。在从总出纳处换取现金后,签字证明外币交换工作完毕。
3、总出纳要对前台收银所交外币与《外币交换登记本》登记项目仔细核对,并检查外币兑换水单是否连号使用及是否规范填写等。
4、总出纳在收到前台收银员交付外币后,要在当天交至银行,以免汇率变动。
5、遇周六、日,为避免汇率变动,由银行人员至前台直接更换外币,具体程序如下:
(1)与银行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前台人员需为兑换当日当班的领班以上级人员。
(2)如遇周六日,当前台收银为宾客兑换外币后,需在周日银行下班前,将两日所兑外币汇总整理,留存兑换水单借方传票联。遇其他法定节假日,前台可依据备用金占用情况安排兑换时间,但假期最后一日需将外币全部兑换。
(3)电话通知银行,准确告知每种外币金额、汇率、所兑人民币金额,并核对确认总金额。
(4)通知安全部派人五分钟之后到银行为银行人员护款。 (5)当银行人员到达时,需请其出示证件以查验其身份。 (6)在前台办公室内设临时外币兑换台,不得在柜台上、宾客面前与银行人员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7)在银行人员查验外币时,前台人员不得离开。所兑人民币需当面点清,并核对银行提供的电脑兑换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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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立《节假日外币兑换本》,注明日期、本次兑换人民币总金额及水单号码,在与银行人员兑换完毕后,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银行人员办理完毕后,由安全部派人护送银行人员回到其工作地点。
(10)总出纳上班后,前台收银需将手工兑换水单借方传票联(含联次齐全的作废水单)与银行电脑兑换水单客户联一一相符交于总出纳处。
第十五节 日审报告制度
日审报告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夜审报告从内容及程序上制度化,从而在全面清晰的反映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同时,根据情节分别报送日审主管、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大厦领导,使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的落实和处理。
一、一般性问题:
主要是指一些情节轻微的帐务方面的操作失误,或对相应制度理解不清等所引起的非主观性错误,此类错误发生后,可以通过交接班本,由日审主管与前台主管、收银主管沟通后直接核实具体处理,例如:
1、前台收银交易审核帐务不平,投帐不规范。
2、前台收银交易代码乱用,以致帐务与相应的凭证不符。 3、前台收银未按规定对于延房的房间提供冲帐单证明的。 4、销售点收银在打折后的帐单上无相应原因及打折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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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售点收银在结帐后又在原帐上冲帐,无正当原因解释。 6、销售点收银漏入菜。 7、酒水员报表不平。 二、特殊性问题:
主要是指情节严重,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其中包含主观作弊因素的问题,需以及时报送日审主管、财务经理,由领导核实后处理,例如:
1、企图通过帐务舞弊,掩饰错误,企图逃避处罚的行为。 2、直接从当日交易中,通过各种手段窃取营业款,中饱私囊。 3、由于操作或其他原因失误,漏收或少收客人帐款,,给酒店造成一定损失。
以上帐务问题主要是指情节比较严重的,需得到严惩。
第十六节 票券管理制度
一、票券的制作与领取
1、大厦各营业部门、销售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需使用有价票券时,需将该项活动的有关内容以报告形式报大厦领导签批;
2、有价票券应按需用量编号印制,编号规则为七为数序排列,空位用“0”补齐;
3、用于销售的票券必须有主券与副券两联(如各类活动门票和实物领取凭证);票券背面避免使用红色系底色,以确保印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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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券附注说明除对该项活动事项做出说明外,必须对证券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客人在消费前出示此票券;票券出具票样后必须由财务部日审主管进行审核后进行印刷。
5、所有票券应由财务部门(日审岗)统一保管,有价票券由财务部收银员领取,宣传类票券由发放部门指定专人领取。日审岗专人负责票券的收发领取工作,并填制领用表。
6、日审岗处领取票券,收银主管处加盖“内蒙古国航大厦票证专用章”后方可有效,加盖印章需清晰完整。 二、票券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部门在给客人发放有价票券时,应由发放人登记好发放数量及日期并签字,同时领用客人应在登记簿上签收。
2、票券使用部门或岗位在领用票券时,应持票券使用登记表到财务部,财务部监督其使用情况.财务部可不定期到销售点进行抽查登记情况和票券数量。
3、客人使用后的票券,收回岗位必须及时加盖\作废\戳记。 4、原则上过期票券禁止使用;遇特殊情况,需到财务部加盖“票证延期章”方可使用。
5、如遇大型活动,必须在消费前出示票券。 6、遇票券买赠活动,赠票必须加盖“赠票”章。
7、为避免票券的重复使用,财务部日审岗要加大开餐期间的核查力度,采用实地检查开台情况、客人落座即出账单、引导客人用餐券结账(自助餐厅适用)等形式,控制餐券的规范适用。
8、活动结束后,剩余票券全部交回财务部,进行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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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客房查核制度
1、客人进离店前厅需及时通知客房中心,双方及时沟通信息,减少因信息不畅而引起的\赔偿\、“客房吧”等消费的跑帐。
2、客房中心所报《10.4.10报表》必需与实际房态相符,不可照抄电脑房态,应根据服务员所报清房记录填写。
3、当日房态中如有不一致情况,客房中心有责任配合财务人员查实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调,财务有权对疑问房态进行实地查实。
4、客房中心应清楚掌握换房情况,前台、客房应保存好双方的“换房通知单”以备特殊情况核查。
5、客房、前厅双方遇有房态存在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财务联系,相互健全监督机制。(如:前台电脑未作开房而房中有客人,就核实责任.)
6、客房服务员每班需将个人清房记录,交至客房中心留存备查。 7、无特殊情况,客房中心不为电脑中未作入住而是由前台人员口头通知的客房提供开房服务,情况特殊应作好记录。
8、日审岗不定期的在中软中查找空房(以已制房卡但电脑未开房的情况或有异议的房间状态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抽查,要求楼层客房服务员全力配合。
第十八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前台帐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一、房价变更的有关规定与流程:
房价变更指客人进店时执行房价在住店期间或离店时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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