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台员工在客人办理入住时,要问清客人是否是协议客户,是否有相关优惠卡、券等,并根据情况确定房价。
2、如客人入住后有相关协议单位或找销售部人员提出折扣要求,前台员工只有在接到销售部经理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协议价(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后补书面通知),并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变更房价,对以前的房租收入不再进行冲减,对此规定销售人员需提前告知客人,以免客人在前台发生争执。
3、如客人按柜台价入住后又找大厦相关领导或销售部要求给予折扣时,大厦相关人员必须向前台出示折扣单,在折扣单上注明原价(客人进店时柜台价)及折扣后价格,前台员工确定折扣价格在该执行人折扣权限范围内,从接到折扣单日起变更房价,对以前的房租收入不再进行冲减。
4、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从进店之日起变更房价,既对现行价与进店时柜台价产生的房差进行冲减,需由经办人员填写冲帐减免单,注明原因并请批准人签字。《冲账减免单》需由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批;如冲帐原因为协议客户价格变更,还需销售部经理签批。需强调的是,为保证对客服务,上述冲减审批必须在客人离店前办理;
5、对于特殊情况只能够电话通知变更房价时,前台员工可先执行,而后通知大堂经理做记录,并由当值EOD在次日晨会通报,以提醒和督促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减轻前台员工督办压力;财务部日审人员要加强对冲帐帐务操作的审核。
二、对于免收半日房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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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台员工对所有免收半日房的帐务,一律开具减免单。 2、对于大厦协议客户的半日房减免,前台员工根据销售部所定协议开具免单直接执行,日审依据免单对应从系统进行相关核查。
3、对于其他任何情况的免收半日房,均需大堂经理或批准人签批,一律不允许后补审批单。大堂经理在执行免收半日房的审批权限时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由于审批不严格造成漏洞的形成,大堂经理负有连带责任;
4、大堂经理及日人员应及时核对《10.4.10报表》报表。财务部日审人员如发现除协议客户外,免收半日房没有免收审批单而已免收的要做进一步核实。
三、待结账户余额帐务的清理
待结房余额挂帐一般为散客余额挂帐,包括客人多付款和客人欠款。客人欠款一律由前厅部负责追催。客人多付款,在客人离店一周后仍未续住或办理退款手续时,前厅部做好记录后将余额结转至财务部日审处,财务部建立“宾客待结账户”。如客人要求退款或再次进店要求做押金,则出示押金收据后,由前台办理相关业务;若客人押金收据丢失,则确认客人身份后,需要经后台查账,确认此款项未退还,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九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关于支票、电汇支现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财务操作程序,同时为消费单位负责,现对支票、电汇支现程序现象作如下规定,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客人消费时,以支票或电汇作为押金,但实际消费金额小于押金金额的,需由经办人到财务后台办理相关余款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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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现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需在“支现凭单”后附帐单,经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后,可在前台直接支现金。
三、支现金额在300元以上经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到财务领取支票,退回单位账户。
四、信用卡支现。原则上信用卡消费不予办理支现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收银员误操作多刷金额等),先建议客人将多余金额部分办理消费卡,客人不接受时,退款金额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10%,并由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在支现单上签字确认后执行。退款金额超过消费金额的10%,必须通过银行退款。
第二十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冲账管理制度》
一、冲账减免操作时间规定
1、结帐后,由于结帐方式发生转变涉及冲账的,运营部门要在接到相关人员通知后5日内办理“冲账减免单”,进行冲账。
2、由于操作失误未执行折扣的,在确保未给大厦带来经济损失的前提下,须在确认失误后的7日内由责任人办理“冲账减免单”冲账。
3、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冲账减免,在冲帐减免单上须附书面说明,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逾期的,将不再执行冲账减免。 二、考核标准
1、个人工作失误,未造成酒店收入损失的,由部门内部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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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收入损失的:如责任人在实习期内,可酌情按照损失金额的20%—50%进行赔偿;如责任人已转正,应按照损失金额的50%—100%进行赔偿。剩余金额按程序签批《冲账减免单》处理。
3、销售点收银员漏入菜品,服务员未仔细核对账单,造成收入流失的,收银员与点菜服务员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赔偿。
4、因个人失职原因造成酒店收入流失、且引起客人投诉的,责任人按全额进行赔偿。
第二十一 节 大厦外租场所、长包房各项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 一、外租场所场租需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1、原则上要求租金按半年或季度预付; 2、收取最少5000-10000元的现金押金。
如果预付房租不能严格按规定付费周期实现时,延期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付费周期付费延期10天之内收取当月租金的 10%作为滞纳金;延期15天之内收取当月租金的 30 %作为滞纳金;超过15天,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全部扣除。
二、水、电费及电话费:
为便于大厦对于相关水电费等费用的收取和结算,租赁合同签订后,须传复印件至财务部、前厅部、工程部(后附大厦各外租场所水电费收取标准)。
三、酒店长包房
(一)与客人签订长包房协议后,才能办理长包房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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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包房协议中需重点规定: 1、收取5000元以上的押金; 2、押金需用现金、支票支付; 3、须上打租金,并至少半年一付, (三)相关服务操作要求、内容和标准
长包房协议签订后,要传阅相关部门并要求阅签、复印留底,市场营销部经办人将作为后期款项清收的第一责任人,前厅部在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一周将所有账单明细传至经办人并跟进客人费用结付情况,如客人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费时,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场营销部经理及财务部。
客人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费超过15天时,市场营销部根据协议内容与客人确认合同解除事宜后,通知前厅部清房、财务部扣取相应款项。
四、内蒙古国航大厦外租场所水、电费收取标准 (一)电费收取标准
1、大厦外租场所已加装用电计量表的,每月用电量按电表指数收取电费;
2、其它外租场所都无法加装用电计量表,每月电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外租场所电费=0.04KW/ h*外租场所面积*8小时/日*30日/月*0.6333元/度
说明:公式中系数0.04KW/h是按有用电计量表的外租场所实际用电量/租用面积平摊所得(其中包含所租用场所的照明、设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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