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扩展型任务的缺陷。
在实际应用中,教师可以根据需要择优选用限制型或扩展型任务,也可以尝试将两种任务结合起来使用。如,一道以选择题开始的限制型的表现性任务,选择完答案后可以通过让学生解释为什么选择该答案而进行扩展,或者是解释为什么没有选择其他的答案加以扩展。这样就可以知道学生选择了正确的答案,到底是因为一种合适的理由,还是出于一种简单的猜测。
三、表现性评价的设计和运用
表现性评价与传统评价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所用的测量任务的类型不同。所以,表现性评价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现性任务的设计,下面我们就介绍设计表现性任务的原则和具体步骤。
(一) 表现性任务的设计
1.设计的原则(1)确保评价任务与评价目的的高度相关。表现性评价涉及的任务一般比较复杂,通常也没有客观的标准来衡量任务的合适程度,所以,要保证表现性评价的质量,在设计任务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保证评价任务与评价目的的高度相关。这个原则很好理解,但具体运用过程中要真正做到,却不是很容易。例如,要测量学生的交流能力,交流主题是“关于克隆”,并提供相应资料。对于有些学生来说,“克隆”本身就是一个陌生的东西,理解相关的资料就很费时、费力,所以这个表现性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测量到的可能是阅读能力,而不完全是交流能力了,我们把这里的“阅读能力”叫做“无关目标”。当然这是一个有点儿极端的例子,但在实际应用中, 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要始终把注意力放在评价的目的上,尽量避免“无关目标”的干扰,保证所设计的任务与评价目的高度相关。
(2)关注那些需要复杂智力技能并能反映多方面教学成果的任务。表现性评价是个复杂的过程,教师和学生都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因此,本着高成效原则,设计表现性任务时,教师要考虑那些用纸笔测验不能很好地测量到的知识或技能。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多方面教学成果的内容时,不要过于简单,要在任务的完成过程中尽量涉及问题提出、收集、组织、分析和处理信息等高级思维技能。
(3)表现性任务要尽量真实。这里所说的“真实”是指表现性任务应尽量接近实际生活情境中的任务原型。表现性评价的原理就是要用较为真实、复杂的任务引出学生的“原创性”反应来评价,而且评价的主观性也较强。如果所设计的任务距离真实生活情境较远,也就是说仿真程度较低,那就难以保证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能表现出所要测量的知识和技能,也就难以保证评价不偏离目的。因此,所设计的表现性任务一定要尽量真实。譬如法语的口语测验,让学生给法国人当导游即是生活中真实的任务。当然,用这种方式进行评价是不现实的,但我们所设计的任务要尽量接近这样的真实情境,如模拟对话:给出一个主题,让学生进行法语交流,即比较接近真实任务,由此所引出的学生反应也就更接近生活中的真实反应,评价效果也就较好。 (4)要考虑评价前后的有关因素和效应。这里所指的是要考虑评价前的有关因素和评价后的一些效应。设计任务前,对学生现有的学业水平、智力水平等应有一个大致的把握,过难或过易都不可取,最好以教育学上所说的“跳一跳,摘桃子”为原则来设计。另外,还要考虑评价能够促进以后的学习、教学和学生良好思维的发展,尽量减少
负面的影响。
(5)要求表述清晰、简洁易懂。表现性任务一般是有挑战性的,学生完成任务要投入相当的精力,含糊的语言很容易导致不一致的行为表现,以至于不可能用统一、可靠的方式进行评价。所以,所设计的任务,尤其是指导语,一定要清晰、简洁易懂,既不出乎学生的意料,也不要留有漏洞,会引起歧义的语言,如语文上的同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理解等类似情况要坚决杜绝。而且,语言的简洁、易懂也避免了学生在任务的理解上浪费过多精力。
(6)考虑可行性。设计表现性任务要注意的另一原则就是可操作性,即任务的可行性,需考虑人力、财力、物力、空间、时间和设备等方面的因素。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如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经济水平、身体状况等。 2.表现性任务的设计步骤
一般而言,表现性任务的设计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评价目的。在设计原则里谈到了设计表现性任务时必须保证目的和任务的高度相关。教师要完成一个成功的表现性评价,必须先有一个明确的评价目的,只有目的明确,才能保证通过完成所设计的任务测到所要评价的学生的能力和技能。因此,设计表现性任务的第一步就是明确自己的评价目的。也就是说,教师要十分明确通过这次评价你要知道什么,或者说要推论到什么。下面是一个教师所确定的评价目的。
(2)确定评价内容。在评价目的确定后,教师就应该考虑哪些智力
技能和社会技能是应该评价的,也就是确定评价的内容。设计表现性评价的目的主要在于评价用传统的测验不能很好地测量的高级智力技能,一般来说,表现性评价测查的是获得和组织信息时的认知过程、问题解决策略的应用以及表达能力等,这其中的每个方面又都可以再次细分。在这个阶段,教师必须弄清楚自己想要评价哪种高级思维或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技能是否符合评价目的。通常可以选取多个高级智力技能,但也不宜过多,最好两至三个,不要超过五个,以免在设计任务时出现偏差,在评估过程中分散精力。在保证主要评价内容的情况下,可以附带一些其他评价内容。
(3)设计任务及任务指导语。在以上两步中,教师对所要设计的任务一般都已有一个大致轮廓,这一阶段就要实际编制表现性任务及任务指导语,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主题、目的或学科内容的不同,表现性任务可以有多种形式,无法将其用例子一一列举出来,所以,这里就介绍一些设计任务时所必须考虑和牢记的标准,这对很多教师在编制表现性任务时都会有指导作用。
(4)制订评估规则。任务和任务指导语设计完成后,教师就要考虑制订评估规则了,这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评估规则是对表现性评价测验的评分标准和尺度的详细描述。表现性任务的完成一般要求学生有建构性反应,任务的答案一般有多种,没有简单的对与错,对学生的评估其实就是试图评判学生的建构性反应,主观性很强。因此,表现性评价中评估规则的制订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介绍制订评估规则的一般步骤。
(二) 表现性评价的使用举例
口语交际表现性测验
描述任务:想想你最喜欢的课或课外活动是什么,向我描述一下,让我也了解了解。(某一学科、某一社团或某一运动项目怎么样?)
突发事件任务:假设你独自在家,忽然闻到一股烟味,你打电话给消防队,而接电话的正好是我。现在你假装正在和我通话,你要告诉我帮助你所需的各种信息。(直接对我说:从说“你好”开始。)
顺序任务:想一想你会烹调什么。告诉我,一步一步地,怎么完成这一过程。(爆米花、三明治或煎鸡蛋怎么样?)
说服任务:想想你希望在学校看到的某一转变,比如说校规的变化。假如我就是学校的校长,试着说服我学校应该这样变化。(说说走廊通行的规则或报名选课的程序怎么样?)
总任务:在某个课堂活动中,要求学生在同学面前做一个规定内容的口头沟通(即席演讲或精心准备的演讲)。
评估标准:每次口头沟通根据四个标准进行评价,表达、组织、内容和语言。每个评价标准需要考虑2~3个因素。评价标准中的因素,(如有必要)在下面加以说明(解释)。
表达方式的评定依据三个因素,即音量、音速和发音。优秀演讲(3分),所有三个因素至少合格,并且有2~3个因素为优。熟练演讲(2分),三个因素至少都合格。部分熟练演讲(1分),三个因素不是都合格。
组织评定依据两个因素,即交流中多个观点间的顺序和相互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