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
(2)本箱为非防爆干燥箱,对带有挥发性物品切勿放入干燥箱内,以免发生爆炸。
(3)本设备是用金属板做成外喷外锤纹漆,切忌损坏漆层,以免引起设备腐蚀。
(4)试品托板平均负荷为15公斤,放臵试品切勿使之过载,同时散热板上不能放臵试品或其它东西妨碍空气对流。
(5)观察箱内试品,可借箱仙玻璃观察,箱门以不常开启为宜,以免影响恒温,并且当温度升到300℃时,开启箱门可能会使玻璃门急骤冷却而破裂。
(6)干燥箱长时间工作,应酌情关闭电机,以延长电机使用寿命。 (7)不可任意卸下侧门,扰乱改变线路,发生故障可打开侧门请电工按线路逐一检查。 5.2.3.4分析天平 操作规程:
(1)清洁工作,取下天平臵,看天平是否清洁,特别是托盘,必须用毛刷轻擦干净。
(2)查看天平是否齐备,砝骑、环码是否到位,有无掉落。 (3)调水平:调螺旋脚的螺旋丝,使水准仪内气泡在圆圈中央。 (4)调零点:打开开关旋钮投影屏上十字刻线与微分标尺零点是否重合,若不重合,拨金属拉杆使其重合,若还不能重合,应调节平衡铊,使其重合。
(5)称量 放入物品,加减砝码应按从大到小,中间截取,逐级实验方法。
(6)天平使用完毕,将制动器关闭,砝码指数盘旋于原零位,打扫干净,关好天平门,用罩子罩好。 注意事项:
(1)天平室内温度保持在18~26℃,相对温度67~75%,避免阳光晒射及涡流侵袭或单面受冷受热,框罩内应放罩干燥剂(最好用硅矾),忌用酸性液体作干燥剂。
(2)所称物体应放在称盘中央,不得超过最大称量范围,也不可称过高,表面积过大物体,对过于冷热和含的挥发性及腐蚀性的物体,不可放入天平内称量。
(3)称量时应适当的估计添加砝码,然后开动天平,按指针偏移方向,增减砝码,至投影屏中出现静止到10mg内的读数为止。
(4)每次称量时,都应将天平门关闭,绝对不能在天平摆动时增减砝码或称盘中取放物品。
(5)清洁工作,天平应定期全面打扫,刷去灰尘,擦试各部零件,用脱脂棉浸以无水酒精轻抹玛瑙刀刃及玛瑙平面,用软毛轻刷反射镜面。 (6)校验天平为保证称量准确,应定期校正天平,一般为一年 5.2.3.5水浴锅 操作规程:
(1)水浴锅放在固定平台上,将水加至隔板以上50㎜处. (2)检查设备是否漏水漏电.
(3)确定完好后,接通电源,打开开关,设定预升温度(旋转温度调节旋钮,顺时针升温,逆时针降温,调节钮达到所需温度,黄煤亮表示加热,绿灯亮表示恒温).
(4)待红绿灯交替闪亮升温1h,待温度稳定后进行工作。
(5)做样完毕关掉开关,拨下插座,把箱内水放净,并擦试干净臵于干性通风环境处,保持清洁,以防水长时间腐蚀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注意事项:
(1)最好选用蒸馏水,保护设备,使用时,水位一定不能低于电热管,否则,电热管将即刻爆损。
(2)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使用前妥善接地,电源电压必须与本箱要求电压相符。
(3)当恒温控制失灵,应将控温器上的银接点用细砂布擦亮,这样可恢复控温准确。 5.2.3.6箱形高温炉 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2)确定完好后,合上闸刀开关,打开温度控制器,开始升温,将温度控制器调整到所需要控制温度指示上,绿灯亮表升温,红灯亮表示恒温. (3)用毕,切断电源,打扫干净.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或长期不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先进行烘炉,炉温在200℃~600℃四小时为宜。
(2)炉温不得超过最高炉温。
(3)电炉和控制器应在环境温度0~50℃,相对温度不超过90%,无导电尘埃,无瀑性气体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荼。 (4)禁止向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及熔融的金属。
(5)取放试样时,应先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6)更换电炉丝时,先将炉后烟囱取下,打开炉后挡板,取出一块保温砖,却可将炉芯抽出,换好炉丝后,再照原样装好。 (7)不用时,关好炉门,以防受潮侵蚀。 5.3复核与检查
5.3.1岗位重点操作的复核检查
5.3.1.1重点检查分析天平的灵敏性能,马弗炉,干燥箱是否升温正常,火焰光度时是否正常运行. 5.3.2交接班检查内容
5.3.2.1检查本岗位仪器,设备,器具是否完好齐全. 5.3.2.2检查记录,报表填写情况是否规范,准确无误.
5.3.2.3检查设备及运行状况及异常情况的处理,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6.现场卫生及工作环境 6.1卫生与清洁安全操作
严格按标准操作,正确使用、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消除跑、冒、滴、漏,加强设备防尘、防腐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达到备用状态。 6.2环境保护
本岗位主要污染源是废液,集中收集,定期按种类存放,并放回后生产工序。
7.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7.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注意事项:
7.1.1执行《冶金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 7.1.2防火防爆要求
(1)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化验员要熟知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2)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来检查漏气。 (3)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开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4)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5)点燃煤气时,必须先关闭风门,划着火柴,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不依次序,就有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危险。还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6)易爆炸类药品,如苦味酸、高氯酸、高氯酸盐,过氧化氢等应放在低温处保管,不应和其它易燃物放在一起。
(7)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8)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9)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10)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包括易燃,易爆或有毒产物)。 (11)易燃液体的废液就设臵专用贮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爆炸事故。
(12)用气管理,掌握必要安全知识,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加强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