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09-49)
某建筑公司为承揽一工程施工项目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 其中约定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则该合同是( ) A.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B.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C.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 D.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 (二级10-42)
甲乙采购合同约定,甲方交付20%定金时,采购合同生效,该合同是( ) A.附生效时间的合同 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终止时间的合同 二级2009-49-C 二级2010-42-B
1.4.4合同的履行(2040 P171) 1.4.4.1合同履行的规定(2041P171))★★★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适当履行;○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4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合同履行的主体
(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享有合同约定 的权利,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特别约定 一般原则 义务履首先是:债务人及其代理人 约定由第三人履行的,第三人违行人 约,由债务人承担责任 履行领首先是:债权人 约定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人违受人 约,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口诀】 向第三、由第三,不履不符债务担
3、合同条款空缺的处理——三步走,注意顺序 概念 所签合同中约定的(非必须)条款存在缺陷或空白点 处理原1、先自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则 2、达不成补充协议,按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1、当地、某行业、领域通常采用 2、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具体规3、经上述1、质量约定不明:按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定 处理原则,的的标准 仍不能确2、价款或报酬不明: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政定时的普府定价 通商品的3、履行地点不明:交货币的在接收方;不动产不动;其具体规定 他在履行方所在地 4、履行期限不明:随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按有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 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政府定价1、合同期内履行的,按照交付时的政府定指价格; 或指导价2、交付延迟:涨价按原价;降价按降价 格商品的领受延迟:涨价按涨价;降价按原价 具体规定 【口诀】 接受钱、不动产,其他标的义务管 交货提货付款晚,价格涨降(不利担)
【真题】
(二级09-50)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向乙公司支付货款是,应当由( )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二级09-51)
某建筑公司向供货商采购某种国家定价的特种材料,合同签订时价格为4000元/吨,约定6月1日运至某工地。后供货商迟迟不予交货,8月下旬,国家调整该材料价格为3400元/吨,供货商急忙交货。双方为结算价格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4000元/吨结算 B.应当按照新价格3400元/吨结算 C.应当按照新旧价格的平均值结算 D.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解除合同 (一级07-40)
下列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 B.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 C.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D.第三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级2009-50-A 二级2009-51-B 一级2007-40-D (一级09-60)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材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3000吨钢筋运至 某工地,向施工单位履行交货义务。合同签署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则( )60。 A. 施工单位与贸易公司应共同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 B. 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C. 供应商应向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施工单位与贸易公司均可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 (一级07-42)
甲供应商向同一项目中的乙、丙两家专业分包单位供应同一型号材料,两份供货合同对材斟 质量标准均未约定。乙主张参照其他企业标准,丙主张执行总承包单位关于该类材料的质量 标准,甲提出以降低价格为条件,要求执行行业标准,乙、丙表示同意。则该材料质量标准 应达到( )。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总承包单位确定的标准 D.其他企业标准 一级2009-60-C 一级2007-42-B
1.4.4.2抗辩权(2042P181)★★★
抗辩权:暂时拒绝对方履行要求的权利,是正当权利而非违约。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基本概念 没先后履行顺序,一双方互付债务,双方互付债务,有先后顺序,后 方当事人可拒绝先履有先后顺序,先 履行的一方欠缺履行能力或信用,行的要求 履行的一方未先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履行或履行不符,后履行的一方可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成立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1、 基于同一双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互付债务 生互负债务 务合同且互2、约定有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2、未约定履行顺序 付债务 行使 3、对方当事人尚未履2、有履行顺序 3、后履约一方履约能力明显下降,行或履行不符 3、先履行的一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4、对方是可能履行的方尚未履行或4、后履行一方未能提供适当担保 债务 履行不符约定 行使主体 除权条件 双方均可 对方同意先履 或同时履行 后履行的一方 先履行一方履行完成 先履行的一方 后履行一方恢复履行能力; 提供适当担保 备注:
1、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可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誉;○4其他
2、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中止一方可以解除(终止)合同。 【口诀】
经营恶化失信誉,转化抽资失能力 【真题】
(一级2007-41)
甲施工单位向乙预制件厂订制非标构件,合同约定乙收到支票之日起三日内发货。后甲顾虑 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要求其先行发货,乙表示拒绝。则乙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级2007-41-C,
1.4.4.3代位权(2043 P183)★★
概念
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特征
(1)债务人怠于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3)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4非专属人身的债权 合法、确定、到期 怠于: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都算怠于; 损害:怠于行权直接导致无力对债权人的债务履行 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专属人身的债权包括: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安置费、抚恤金、寿险、人身损害赔偿(基本特征:人身性+基本生存条件 行使 方式: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主体
原告 :债权人 被告:次债务人 主张:
到期非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数额 不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 行使的效力
在上述债务链关系中,如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领受时,债权人有权领受,但是无权直接独占财产;应交债务人后要求其履行或申请强制其履行债务 【口诀】
代因怠,造损害,合法到期自身外 【真题】
(二级09-52)
甲公司欠刘某100万元,丙公司欠甲公司150万元,均已届清偿期。甲公司一直拖延不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致使其自身无力向刘某清偿。下列关于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提出偿债请求
B.刘某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行使代位权
C.刘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当由甲公司承担
D.代位权顺利行使后,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消灭 (一级07-90)
李某向张某借款1万元,一直无力偿还。后李某在一施工单位工作时死亡,施工单位口头答 应给付15万元。李某家属多次催要,施工单位却以各种借口不予支付,则下列关于张某行 使代位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张某可以李某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 B.张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 C.因李某家属已多次催要,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D.因该借款对张某没有造成太大损害,故不得行使代位权 E.因该赔款的专属性,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二级2009-52-C,B错误,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行使;D错误,两债务的金额不等,部分消灭
一级2007-90-ABCD
1.4.4.5撤销权(2044 P185)★★ 概念
在合同履行中,当债务人有危害债权人债权的不当行为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成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可以撤销 (1)放弃债权
(2)无偿转让财产 ,如赠与
(3)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行为导致财产减少(正常价格±30%) 2,财产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
处分在先、债权在后的,不得撤销 3, 处分行为已生效
处分行为无效,不必撤销 4, 处分行为侵害债权人债权
行使方式
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行使主体
债权人
行使期限
债权人知道或应知撤销事由1年(短除斥期间)内行使;但处分行为发生之日 起5年(长除斥期间)内没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的行权期限也是1年,但没5年的限制规定。
行使范围
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1只能以行权债权人自己的债权为限 ○2请求撤销的金额应当与债权相当 【口诀】
弃债权、无偿转,知道明显低价转 一年五年有费用,不合低价相关考 低价七十高价三
教材涉及到的撤销权包括: 种类 主体和行使方法 1,合同履行中的撤销权 债权人,诉讼 2,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3,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 行使期限 1年、5年 当事人或受害方,诉讼或仲裁 1年 合同相对人,通知 权利人追认前 4、抵押权实现中的撤销权 其他债权人,诉讼 1年 【真题】
(二级10-44)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 内行使撤销权。 A.1 B.2 C.5 D.20
二级2010-44-A
1.4.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2050 P186)★★★ 1.4.5.1合同的变更(2051P186) 概念 合同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中至少一项发生变更。) 狭义变更:合同主体不变,包括客体、内容变更。 广义变更:包括合同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实质是合同转让。 合同变更的类型 ○1约定变更:协商一致(如有规定,批准、登记) ○2法定变更:单方决定(特定种类的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等),但是如果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当损害赔偿。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序 ○2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变更不明的推定为没有变更、当事人自身变动不得主张合同变更) ○3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法院、仲裁庭直接援引法律规定(即:约定或者法定) ○4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批准or登记) 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内容部分变更部分有效,变更向后生效,没有溯及力 ○2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1.4.5.2合同的转让(2052P187) 1、合同转让概述
合同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即合同 主体变更,合同中出现了新的当事人。 2、合同权利的转让与合同义务的转移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义务转移、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概括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义务转移 括转让(概括转移。) 概念 合同内容不变,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内容不变,承担一方当事人将合同当事人将其权利让给第三人享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有 将其义务转由第三给第三方继受 人承担 种类 部分转让:按份或连带共享债权 部分转移:共担债务 部分转移:按份或连全部转让: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 全部转移:第三人取带 代原债务人 全部转移:由继受人 取代 条件 积极条件 1合同权利有1被转移的债务有效1转让人与继受人达 效存在 存在 成一致 2转、受让人达2债务人与第三人达2原合同必须有效 成一致3该权成协议 3原合同为双务合同 利具有可转让3该义务具有可转移4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性 性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