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字下,《金》本有一卷”,《资》本无,《碛》、《南》、《径》、《清》本均有“卷上”。
(4)马鸣:人名,佛灭度后六百年左右出世的大乘论师。梵名为阿湿缚窭沙,Asvaghosa。关于他的传记,材料现存的有鸠摩罗什译的《马鸣菩萨传》、《付法藏因缘传》卷五中的<马鸣传>、《婆薮盘豆法师传》、《摩诃摩耶经》、《坛经》及一些禅宗的“灯录”等。各传说法,大同小异。另外《释摩诃衍论》卷一中记载了六位马鸣,其中第六举《摩诃摩耶经》所说的马鸣,即本论作者。传说他起初为外道论者,特长论辩,后服从佛化,弘通大乘。
开于马鸣的传承,传记各说不一,鸠摩罗什所译的《马鸣菩萨传》,认为马鸣是长老胁尊者的弟子;而《付法藏因缘传》卷五则认为,马鸣师承长老胁尊者的弟子富那奢。《六祖坛经》所记的传法系统,也同《付法藏因缘传》说,二者未知孰是。开于马鸣之名,依诸传记,有三种解释:一是认为马鸣初生之时,感动诸马,悲鸣不息;二是认为马鸣善能抚琴,以宣法音,令诸马闻已,悉皆悲鸣;三是认为马鸣善能说法,令诸马悲鸣垂泪,七日不食。
(5)菩萨:全称为菩提萨堙,Bodhisattva,旧译为大道心众生、道众生等,新译为大觉有情、觉有情等。菩萨通常指悲智双运,自觉觉他,自利利他的上求下化之人。他虽已分证佛觉,尚有情识未尽;另一方面,他又具有广行善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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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觉悟一切有情的大乘精神。
(6)天竺:地名,印度之古称,旧译为身毒或贤豆。 (7)三藏:梵语为Tripiaka,指佛教的典籍分经、律、论三部分。通达佛教经、律、论三藏的学者,称三藏法师。 另“梁天竺三藏法师”,《金》本作“西印度三藏法师”;《石》本作“梁天竺三藏”,《丽》本作“梁西印度三藏法师”。 (8)真谛:人名,西印度优禅尼国人,梵称波罗末陀Paramartha,又称拘那罗陀Gunarata。梁代中大同元年(公元五四六年)来华,受梁武帝礼遇,适逢国难,往北齐,赴东魏。先后译出《金光明经》、《摄大乘论》、《唯识论》、《俱舍论》等,经刊定现存二十六部、八十七卷。陈太建元年(公元五六九年)正月十一日圆寂,年七十一岁。真谛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佛典译家,他精通三藏,尤契大乘,以宣扬大乘佛教为己任,潜心译出大量经论。关于真谛事迹,《续高僧传》中有<真谛传>。另外,近代学者汤用彤先生在其《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卷下中,总结中日学者的研究成果,对真谛生平事迹详加考订,可资参阅。
(9)归敬颂:以下十二句,按佛教著作的体例,为论文前的“偈”或“颂”,用韵语写成,此为“归敬颂”。 (10)归命尽十方:归命,梵语为Namas,Namh Namo,音译为“南无”。“归”为“趋向”、“敬顺”之义,“命”为己身性命和佛教教命。即以自己的性命归趋于佛、法、僧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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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佛经称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加上、下为“十方” 。这里意指一切方所,无尽世界。归命尽十方,表示不仅归敬一方三宝,而是十方三宝齐敬,从而显示三宝普遍,无所不在,敬心广大,迥异小乘。 (11)最胜业:业,梵语Karma,指造作之义,泛指一切思想行为,一般分为身、口、意三种。最胜业,指佛的身、口、意三轮业用,最为殊胜。
(12)色:有质碍义、显示义等。这里系指佛或如来的色身,即由“四大”、“五尘”等色法构成之身。
(13)自在:系指佛的色身穷三际、遍十方,均自在无碍。这种自在无碍,表现为四种相:㈠大小无碍;㈡互用无碍,即显示诸相互作用而又不相妨碍;㈢理事无碍,即指现象(色)不碍本体之空(理) ,理又常在现象之中,相互圆融。现象中即蕴涵着本体,本体在现象之中。㈣应机无碍,即一与多,彼与此,动与静等各种运机化作不相妨碍。 (14)彼身:指佛的“法身”,佛以法为身,即一般所说的“佛法” 。
(15)体相:体,梵文为Dhatu,译曰体、界、性等,自身不变而为所变依据的根本者,谓之体。相,梵语Kaksana,表事物之相状,相与体为一对应范畴,实质为“体”,依于实质而外现的差别变化为“相”。“体相”在此颂中,用来喻佛教三宝中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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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性真如海:法性,与实相、真如、法界等异名同义,指“法”的本体。真如,梵语Bhutatathata。“真”为真实,不妄;“如”为不变,如常。
此颂中,“法性”与“真如”均释上句“体”大之义,以喻三宝中的“法宝”圆满之义。
海,譬喻无比深广。法性真如海,比喻法性真如不变而随缘之义,如海,因风起浪, 而湿性无变,无变之性不碍浪起,即理事无碍,以示法性的体大。
(17)无量功德藏:藏,有蕴集、包含之义。无量功德藏,此句释上句“相”义,无量功德,表明“相”大之义。 以上三句,示归敬三宝中的“法宝”。
(18)如实修行等:如实修行,指初地以上的菩萨以证得真如之理为目的而发起的修行。
如实修行等,此句意为归敬三宝中的“僧宝”。 (19)众生:梵文Sattva的意译,又译“有情”、“有情众生”,佛教对人和一切有情识生物的总称。 (20)疑:指对实相实理怀疑不定。 (21)邪执:指固执谬见。
(22)佛种:指能生成佛果的种子,即能证得佛果的人。 2本论 立论如下:
有一种法,能发起坚定的大乘信仰,所以应予以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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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可分为五个部分。哪五部分?即:一、造作此论因由,二、本论大旨,三、义理解释,四、修行与信心,五、劝修此法,以获得无量功德。 原典
论日:有法(1)能起摩诃衍(2)信根(3),是故应说。说有五分(4)。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注释:
(1)梵文Dharma意译,泛指一切事物、现象,此指佛教的教义。
(2)摩诃衍:梵语Mahayana,或译为摩诃衍那,意译为“大乘”,即大乘佛法。
(3)信根:此喻信心坚固,如树生根,不可动摇之义。 (4)分:即部份。 造论因由 译文
先述造论因由。
有人问:为何因由而造作此论? 回答说:有八种因由。 有哪八种呢?
第一、从总的宗旨来说,是为了使众生脱离世间一切苦恼,获得无上菩提和究竟涅盘的妙乐,而不是为了追求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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