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利和博得人们的恭敬。
第二、为了解释如来的根本教义,以便众生都能得到正确理解而不致发生谬误。
第三、为使善根完全成熟的众生,对于大乘佛法具有承受力,而不再动摇后退。
第四、为使善根尚未成熟的众生,坚持修习,培植信心。 第五、为向劣根众生,显示方便法门,消除业障,护念心中本有的信心,远离无知和傲慢,跳出邪见的罗网。 第六、为了显示如何正确修习“止观”法门,以对治凡夫与“声闻”、“缘觉”等不起大乘信心的过失。
第七、为显示专意念佛的方便法门,(使信心怯弱众生)在往生佛国净土之前,得以坚定对大乘佛法的信念,不再退转。
第八、为指明修行大乘佛法的巨大功德和利益,以劝导众生。
因有这样一些缘由,所以造作此论。 原典
初说因缘分。
问曰:有(1)何因缘而造此论?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云何为八?
一者因缘总相(2),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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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求世间名利(4)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5)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徽少(7)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8),清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9)慢(10),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11),对治凡夫,二乘(12)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注释
(1)“有”,《碛》、《南》本均作“如” 。
(2)总相:亦称共相,相对“别相”而言。这裹系指总论撰写此论的目的。
(3)究竟乐:指大菩提、大涅盘乐。佛教认为,三界之内的乐爱,都有坏苦,所以不是永恒究竟的。唯有超出三界的大菩提、大涅盘,才具有常、乐、我、净四德,才是最根本圆满的快乐。
(4)世间名利:在此可有二释。一是指人天利乐,即相对于究竟乐而言,乃是不究竟的人、天快乐。二是论主自说,以表明造作此论的目的,不在于求名利等。
(5)如来:梵语Tathasata,为佛的十种称号之一。如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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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即真如、理体;来,指来自真如的正觉。佛乃根据真如理体而来故名如来。
(6)善根成熟:指十信满足,已入正定聚的众生。所谓十信,表示菩萨修行五十二种位阶中前十位的十种信心,即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心、不退心、迥向心、护法心、戒心、愿心等。
(7)善根微少:指“不定聚”众生。佛教以“三聚”摄受一切众生,即所谓“正定聚”,指必定证悟佛道的人;“邪定聚”,指必定不能证悟道的人;“不定聚”,指介于上述二者之间,有缘证悟,无缘不证悟的人。
(8)方便:梵文Upaya,指为救度众生而使用的各种灵活、权变的方法。
(9)痴:亦名无明,指迷于佛理,佛教所谓三毒之一。 (10)慢:指傲慢自负。
(11)止观:梵语Samatha,Vipasyana,译为止观、定慧、寂照等。止,止息之义,止息妄念。观,达观之义,指观智通达,契会真如。
(12)二乘:指声闻乘与缘觉乘。声闻乘即是闻听佛的声教,观四谛而产生“空智”,断诸烦恼者。缘觉乘指根机锐利,非由佛的声教,而独自通过观十二因缘而悟解真空之智断诸烦恼者。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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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佛经中已具有此法,何必再造论重加宣说?” 答曰:“佛经中虽有此法,但众生根器不同,接受与理解的能力也有差别。如来在世的时候,众生固有的根机敏利,能说法的佛陀又身、语、意三业殊胜,所以佛以一音演说诸法,众生随类各得其解,因而不须作论。如来灭度之后,有的众生,能以自己的能力,广闻经教而得理解:有的众生,凭自己的能力,虽少闻经教,而能够多得理解;有的众生,没有悟解佛经的能力,需要借助于详细论释才能理解佛法:有的众生,又因为论释文字太多而为之心烦,喜欢通过言简意赅的论作而广泛摄受佛法。
此论之作,正是为了从简明的文字来总括如来所说深妙至极、广大无边的大乘经典的全部义理。所以应当造作此论。” 原典
问曰:“修多罗(1)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2)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3)胜,圆音(4)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众生,无自智力(5),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6)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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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修多罗:梵语Sutra,译为契经、经等。有二层含义,一指上契诸佛之理,二指下合众生之机缘。指经、律、论三藏中的“经藏” ,为“经”的总名。
(2)根行:根,指根机、根性;行,指修行。 (3)色心业:总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即身、口、意三业。
(4)圆音:圆妙的声音,喻佛语。圆音又名一音,有二义,一谓如来在一处说法,十方众生都能听到;二谓佛以一音说法,众生各得其解。
(5)“智力”,《金》本、《丽》本、《贤首疏》本均作“心力”。
(6)“亦”,《金》本作“自”。 本论大旨 译文
已说造论因由,次说立论大旨。
所谓大乘佛法,总体上可以从两方面立说。哪两方面呢?一是从大乘的法体方面说,二是从大乘的义理方面说。 这里所说的“法体”,即是指“众生心”。这个“心”,包括世俗世界的一切现象和出离世俗世界的一切现象。正是依存于这个“众生心”,显示了大乘佛法的一切含义。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众生心”的真如之相,永恒不变,即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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