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2)

2019-03-27 17:00

所以孝便成為儒家道德實踐中的最基本的德行。

或許有人說,愛親既是出於人情之自然,則特別提出「孝」字來立教,又有什麼意義?這一點是值得特別研究的。因為把自然之情,特別提了出來,使由無意識而進入為意識的活動,這便加上了理性自覺的意識到裡面去。出於自然之情的愛,是順著生理作用所發出來的,其本身還夾雜著自私的成分在裡面,與普通所說的「欲望」,沒有多大分別。這種愛不能通向仁,不能擴充而為人類之愛。孟子說: 「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註十三)。此便是說的順著生理作用所發出的自私之愛。這種愛缺少了道德的自覺,不能表現道德價值。必須加上了道德理性自覺以後的自然之情,在其自覺的要求下,同時即超越了自己的生理的限制,突破個人的自私,而成為一種道德理性的存在,以澄清淘汰自然之情中所包含的混雜成分。這比不曾經過自覺的自然之情,因而是生理的混沌﹑盲目﹑雜亂的自然之情,完全是兩樣。所以一切人類(乃至高等動物),孩提時都有對父母之愛;但他們缺少此一孝的自覺,所以這種愛在每個人的一生中乃至整個社會裡面,不曾發生積極性的作用。於是他們不能在自己本身上證明道德的愛﹑體認道德的愛,而只有在外面另找道德之愛的源頭,所以宗教對於他們在道德上有特別重大的意義。但在自身缺少愛的自覺,缺少愛的真切體認﹑實踐,而僅靠他力的啟示﹑幫助,對一般人來說,這種他力的啟示幫助,很難與現實生活融成一片。所以他們的愛,依然常流為一種貪欲﹑佔領,如男女之愛﹑權利之愛等,以加強他們的自私;很少能突破自私以擴充而成為人類之愛,亦即是儒家的所謂仁的境界。其原因,便是因為他們在自己本身的愛的根苗上,缺少了一點自覺,因而缺少了由生理轉向理性、由自利轉向利他的這一真切的轉化作用。換言之,即是他們缺少了孝的教養。

《論語》的編纂次序不必都有意義,但首之以「學習」,次之以「孝弟(悌)」(註十四),則未必全無意義。即是,孔門立教的重視學習與孝弟,是毫無疑問的。但孔門只把孝弟當作對一般人的起碼要求,並不曾把它當作德行上最高的成就。《論語》上,孔子對他的學生問君子、問成人、問士、問行、問達,他從未舉孝弟來作答,因為在他的心目中,一個人在德行上人格上的成就,應當不止於孝弟,而須要更進一步的努力。最明顯的有他答子貢的問士。原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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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論語·子路》)

「士」有如今日的所謂知識分子,所以他的成就比「君子」﹑「成人」,要低一個層次。但孔子把僅有孝弟上的成就,只看作是次一等的知識分子的成就。頭等的知識分子,在人格上須要有更高一層的成就;而在能力方面,須要對國家社會有某一方面的貢獻。並且孔子教人立身行己,亦從不僅限於孝弟。如他說了「弟子入則孝,出則弟」以後,接著作便說:「僅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他只把孝弟當作人生中的必需的具體德行之一,並沒有把它當作作人的總括性原則。孔子提出的作人的總括性原則是「主忠信」的「忠信」或「忠恕」。孝弟限於家庭,不一定能通於社會,而忠信﹑忠恕,則可將人和己﹑家庭與社會,完全貫通起來。要了解儒家原始思想,及其以後的演變的人,尤其是要了解儒家孝的觀念的演變的人,在這種地方,不可輕易忽略過去。必需能把握住《論語》的全般精神,以衡斷其他典籍中所載許多孔子論孝的話,哪些是出於孔子,哪些是合於孔子的原意,那些是後來的推演,或逕與孔子的原意相反,這便容易在各種雜亂的說法中理出一個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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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孝經》鄭註,有人認為是鄭康成;有人認為是鄭的孫子鄭小同;皮錫瑞著《孝經鄭註疏》則以為係鄭康成早年本今文學所註。此處不涉及此一爭端,但即若出於鄭小同之手,也與鄭康成的思想有關。所以我在此處暫時承認皮的說法。

註二:皮錫瑞著《孝經鄭註疏》,《四部備要》本卷上第四頁。 註三:根據友人高笏之先生的說法。我寫此文時,曾特別函請他指教過。

註四:《詩經·大雅·文王》。

註五:《論語·八佾》:「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註六:《論語·八佾》:「仁而不仁,如禮何?仁而不仁,如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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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七:《論語·學而》:「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

註八:《論語·陽貨》孔子對宰我短喪之問,只以「於女安乎」為答。及宰我答以不服三年之喪而心安時,孔子也只好答以「女安則為之」。可見孔子認為人子之孝父母,全出於內心之安不安,而非來自外在的制約。

註九:《論語·學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註十:此語分見於《孟子》及《禮記》<中庸>﹑<表記>兩篇。 註十一:《孟子·盡心上》。 註十二:《仝上》。 註十三:《孟子·萬章上》

註十四:《論語》首章為「子曰學而時習之」,接者便是「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

三﹑孟子對孝道的傳承與擴大及所謂孝治派

一般的說法,孔門以曾子最能傳孝道,子思是曾子的學生,而孟子又是曾學於子思的門人,所以孝特為孟子所重視。這大概是可靠的說法。例如《論語》: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政》)。上面三句總括孝道的話,在孟子答滕文公問喪禮的時代,便完全引來作為是曾子的話(註一)。同時,孔子答子游﹑子夏問孝時,皆不以僅能養為孝(註二);而孟子以曾子養曾晳為能「養志」,即是不僅能養曾晳的口體,認為「事親若曾子者可也」(註三)。這與孔子的意思,也完全符合。《論語》把孝的根源,內化於人子的不容自已之心;孟子一則曰「然後盡於人心」,再則曰「親喪,固所自盡也」,三則曰「夫沘也,非為人沘,中心達於面目」(註四),這與孔子的精神,也完全是一貫的。不過孝的思想,在《孟子》一書中的分量,比在《論語》中的分量卻大為擴大了。如前所述,《論語》只把孝視作人生德行的初步,也即是人生德行中的一部分;而孟子則有把孝擴大為德性的最高表現,因而有以孝來貫通德性全體的趨向,並且提出舜來作為最高的典型。他說: 「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註五)。又說: 「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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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註六)。又說: 「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註七)。這些說法,可以從兩點來解釋: 第一,認孝是發自一個人的內在德性,內在德性對於一個人的人格來說,是超過於外在的一切東西的。在此說法的本身,不僅是強調了德性至上,而且也意謂著一個人在德性上的自足,即可超越一切與德性無關的外在世界,因而顯露出人格的無限尊嚴。第二,一個人的全部德性,照理論講,本來也可以通過某一種具體行為而顯現出來,只要某一種行為是呈露了澈底的自覺和整個人的人格世界。照上面的解釋,孟子對孝的思想地位的提高擴大,似乎沒有大的毛病。所以孟子特別強調孝弟和仁義禮樂的合一(註八),即是強調孝弟後面的全部道德理性的自覺,由此以貫通一切,並完成一個道德的人格世界,即是上述解釋的證明。但由精神落到行為上時,行為總是實現於某一方面,因而也是局限於某一方面;例如孝,便是實現於家庭,而局限於家庭的這一方面的,一般人可以有這種行為,但不必能有此一行為後面的澈底自覺,於是這種行為,便很難從局勢中貫通出去;因而對於人生某一行為的過分主張,同時可能使人生其他方面的行為受到萎縮。因此,孟子對孝道價值的擴大,事實上會給後來許多人只知有家庭而忽略了社會國家的不良影響。尤其是孟子因為過分強調了孝弟,一方面主張此一德性冒出於一切事物之上;一方面無形中便以其他一切的事物作為孝弟的手段,而抹煞了其他事物的客觀獨立的價值。如當時萬章對舜封象於有庳的懷疑,認為舜不應犧牲有庳的人民以封他的「至不仁」的象,與舜之誅四凶的精神不合,這是非常合理的懷疑(註九)。但孟子的解釋是「仁之於弟也……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註十)。這便是非常有害的說法。他又說舜是「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註十一)。這與前面視「天下猶草芥」的說法是一顯明的矛盾,也是非常有害的說法。孝的思想,到了孟子所以有上述的演變,大概有兩種原因。第一,某種思想,在開始成立時,常有客觀的背景為要求,以制約它於某一範疇之內。但一經傳承,便常不能避免傳承者僅憑觀念上的推演,因而不知不覺的起出了它原有的範疇。孝的思想的演變,當然也受了一種影響。其次,孟子因主張性善,便主張道德不是從客觀上建立起來,而是從人的本身內部流出來的。因此,便特別抓住「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良知」﹑「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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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德性立基;而良知良能,乃直接顯現於「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敬其兄也」的事實之上(註十二)。站在性善的立場說,良知良能的一點可能性,同時便涵蓋了道德價值的一切。所以孟子接著說: 「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也因此而把孝作了「充類至義之盡也」的說法(註十三)。而這種說法,是容易發生流弊的。

但是,若因此而說孟子乃至曾子、子思是「孝治派」,而孝治派即是專制主義的維護者,這便是不應當有的錯誤。首先,中國專制政治,為主是秦始皇根據商鞅在秦國所奠定的基礎,再加以韓非、李斯的法家思想所建立,再由漢代所繼承下來的;這只要稍為讀讀《史記》若干有關的紀傳,便立刻可以了解。固然在秦朝所建立的政治制度中,也有一小部分受了一點儒家思想的影響,例如御史制度的確立。這是因為《呂氏春秋》中含有一部分儒家的政權思想,而李斯也曾是荀卿的門人。但自秦始皇到漢宣帝,法家與黃老的合作,才是政治思想的主流;而當時的黃老,也正是擁護專制政治的,此觀於黃生(治黃老之學的)與齊轅固生(治齊詩的)在景帝面前爭論湯武革命的事情而可以明瞭。(註十四) 先秦儒家,一致是采取「 抑君」而不是「 尊君」的(請參閱拙著《西漢政治與董仲舒》一文)。以後儒家對專制制度的態度,在西漢的思想趨向上,大體可以分為三派,一派把儒家「五帝官天下」的理想,與陰陽家五德運會的說法(實際只是說皇帝應當輪流來做)相結合,以反對專制政治。這一派由王莽的成功而得到一個假勝利;也由王莽的欺騙﹑失敗,而得到真失敗。當時的儒生向王莽上書,乃至揚雄寫《劇秦美新》的文章,後人看了覺得他們何以這樣沒有氣節?其實,他們是在「官天下」的大氣氛中來進行的。這一派的思想,後來只在朱元晦﹑陸象山﹑鄧牧﹑黃梨洲這些少數人中保持著。另一派是與既成的專制政府妥協,在妥協中求得儒家政治理想部分的實現;這從陸賈﹑賈山,已開始這種努力。而中國歷史中,這一派人物,在專制的污濁中流下了最多的血,一直流到戊戌變法的六君子始告一段落。這些人是使中國的專制政治,在許多地方不同於西方的所謂專制政治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派則是以叔孫通﹑公孫弘為首的曲學阿世派。所謂曲學阿世,即是歪曲自己所學,以阿附專制政治,為專制政治作欺騙﹑安魂的工作,以圖得個人的富貴。這一派在極權政治下,會得到更容易繁殖的土壤。而事實上,這一派的人可以假借儒學,可以假借宗教,也可以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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