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行政管理制度-2014-7-3(8.12)修改(6)

2019-04-22 20:50

文件发生矛盾时,在执行中应当以新发文件为准。

3、文件的印制要整洁,符合行文规范。文秘人员要认真校核、校对,确保不出差错。

4、建立发文登记簿,凡公司及各企业发出的正式文件或重要资料,必须按要求登记清楚,以利查阅、管理。

5、文件正式印制后,分发前要足额存档,由领取人签字。 (三)文件保管

1、公司文件由行政部确定专人保管,各部门的重要文件由本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2、公司要配备文件柜,文件使用后应当及时存入文件柜并落锁。 3、发生文件丢失或损坏,由具体保管人承担责任。 4、每年的文件要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室。 (四)文件保密要求

凡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应当在文件头注明密级,并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如发生泄密,由泄密者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签字要求

凡发文、阅文需要签字的,签字人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毛笔,并签明阅后的意见、本人姓名、时间。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公司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内容包括:档案保管、安全保密、鉴定销毁、档案借阅、归档等。

2、公司各部门对平时工作所使用、所形成的文件等要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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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的档案材料分类整理并附有明细目录,移交档案管理员归档。对于重要的合同、协议及重要文件必须立即归档。

3、档案室的建设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4、公司的档案室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并且档案室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 5、档案员要对所管档案的安全负责。如发生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情况,要追究档案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6、档案原则上只供本单位工作使用;外单位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档案保管

1、档案室对接收各部门移交过来的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档案入库前进行严格检查。

2、保持档案库房整齐干净,地面无杂物,柜架无灰尘。

3、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和专用档案盒,在排列上架时,应当按照类别和相应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1)按文件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摆放和保管。

(2)按类别和次序编制目录和索引,以便于快速查找。

4、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5、存放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磁柜内。

6、档案库房每半年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高温、防潮湿、防有害气体等“八防”要求,及时排除档案保管中的安全隐患。 7、每年要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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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必须及时采取消毒杀虫措施加以处理。

(三)档案安全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本企业的机密。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适当区分文件的密级并划分范围,采取保密措施,对不同密级范围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和借阅制度。

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未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档案、资料给无关人员阅读。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4、有关部门需要查阅机密以上档案,必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5、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涉密档案的内容。

6、下班时应当将涉密档案文件收起锁好,并关好门窗。

7、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指定专人进行销毁。销毁机密文件应当登记造册,并有人负责监销。

8、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损毁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必要的挽救措施。

9、如档案管理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而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四)档案鉴定销毁

1、企业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档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组成。 2、企业各部门在文件材料归档时,应当根据本企业制订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准确区分档案的保管期限。

3、对保存在企业档案部门的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先由企业档案部门进行初步鉴定,提出鉴定意见,交企业档案鉴定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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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经过鉴定小组审定应当该销毁的档案,由企业档案部门写出鉴定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一起送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5、销毁档案时,应当指定两人以上进行监销。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当认真核对要销毁的档案与销毁清册。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

6、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泄密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档案销毁后,应当将销毁清册、鉴定形成的材料及领导批示等,一并整理存入全宗卷,永久保存。

8、如因违反上述档案销毁程序而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档案借阅

1、本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和资料。

2、借阅本企业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保密的档案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

3、本企业档案一般不外借,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的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档案,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时归还。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进行更改或涂写。对借阅档案时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或泄密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当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摘抄或复印档案材料的有关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经主管领导批准。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按规定办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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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手续。

9、违反档案借阅制度和程序者,对档案管理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六)归档

1、 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凡是属于公司行为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包括: (1)合同、协议 (2)各种质量手册; (3)各种程序文件; (4)各种规章制度;

(5)各类图表、附件、记录、技术资料等; (6)各种证书、音像资料、重要的文字等; (7)所有盖公章的文件和双方签字的文件; (8)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各类文件等。 2、归档文件材料的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 (2)归档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3)归档文件必须是原件。

(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编目。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3、归档文件材料的时间

(1)重要的合同、协议签定完毕,应当立即归档。

(2)工作形成的应当归档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应当在第二年的3月份前,由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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