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
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省政府《浙江省交
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规定, (工程项目名称) 质量
协管。由 (监督人员) 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本项目质量
监督负责人为 。
监督由 主管监督,
一、 监督依据;
二、 监督范围;
三、 监督人员主要职责;
四、 监督计划
(一)工程开工前
(二)工程施工阶段
(三)工程交工、竣工验收阶段
五、 其它内容。
监督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主送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
位由建设单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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