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坝根之间滩坎以厚度为0.6m抛石或厚度为0.25—0.3m干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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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防护。其它结构型式的丁坝可参考有关设计。
三、 顺坝设计
顺坝布置视滩面坡度和促淤范围而定。坝顶高程高于平均高潮位半个波高,断面尺寸同于丁坝;护底柴排伸出坡脚0.75—1倍波长。堆石坝的结构在中水位以上用砼灌砌,中水位以下迎浪面采用异形体护面。
第五章 维护加固工程设计
第5.0.1条 护岸工程是动态工程。随着不同的水文条件,在水流作用下而经常发生调整和变形,甚至遭到破坏。应经常监测分析、并进行岁修维护加固。
第5.0.2条 维护加固标准
一、护坡工程,应维护坡面达到设计标准,同时维护脚槽、排水沟、坡面及坡顶工程的完整性。对遭到破坏的垫层、导滤沟应进行修复。
二、视工程类别,综合河段历年累积石方量、冲淤变幅、深泓位置、险情特点等情况,确定相应加固标准。
三、根据近岸河床冲淤情况,结合上下游河势发展趋势,险情严重段应及时加固,险段缓解段可适当加固或暂不加固。
四、护岸工程水下部分以原竣工图为基础,一般应恢复至原设计标准。对于以坡度控制的抛石护岸工程,也可以水下坡度作为加固标准:
1. 护岸后,深泓线离岸距离变化不大,深槽由卵石组成,抛石方量较大的矶头段,水下坡度控制在1:1.5—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