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9000T
细则:
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1 企业招用员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2.2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工作时间;
5) 劳动报酬;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 童工
总则:
严格禁止招用童工。
细则:
3.1 企业不得招用或支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人。
3.2 如果发现已经招用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则该企业应当建立、记录并保留旨在救济被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措施以保障其身心健康,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