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
要约生效时间:到达主义---只要送到受要约人所能支配的地方即可。
合同生效的基本要素:
协议存在对价或者约因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
PS:合同只要符合要件就可以成立,但是可能会因为违反规章制度而成为无效合同。与之对立的是有效合同。
1. 已经成立的合同效力分为以下四类 (1)有效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一方不履约时,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的规定。
2. 无效合同(Void contract),即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从合同成立时起,对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当事人也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得有效。
3.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可根据自己意愿解约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这种权力,该方可依其选择,承认或否认合同对双方的约束
力。
4. 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Unenforceable contract),是指那种虽属有效,但由于具有法律技术上的缺陷而不能诉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合同。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
规定,没有按其法定形式订立的合同,并非无效,而是不能强制执行。
要约拘束力:对要约人,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能否反悔,变更或撤销要约。
要约消灭的情况有哪些
1) 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2) 要约因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失效
3) 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4) 要约变为非法。
5) 当事人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
协议形式合法---中国四种:1、口头 2、书面:表格、车票保险单合同凭证、合同确认书、格式合同、3、公正 4、鉴证
协议内容合法---合同的内容,从合同的关系上讲,即合同权利 & 合同义务。 合同内容由明示条款和暗示条款---民商事惯例,法定暗示条款。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