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
2)合伙人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一回事吗?
3)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如何?
(三)合伙盈余分配和债务清偿关系
合伙经营所得的盈余,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共同负责,包括两方面:一是从合伙人内部看,合伙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按照协议的规定或出资比例或平均分配,以各自的财产(不限于合伙人投资的财产,还包括合伙人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是从合伙的对外关系看,西方各国对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有两种不同主张:连带主义(大多数)和分担主义 (法国日本)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越过合伙企业直接向任一或全体合伙人请求清偿;清偿了全部债务的合伙人有权请求其他合伙人补偿各自应负担的份额。有限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其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每个普通合伙人都负有以所有的财产对外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分先后,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以个人名义而非合伙企业名义所致债务,即与合伙债务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4)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何不同?
5)合伙人的内部约定包括对合伙人的权利限制、内部债务分担等能对抗第三人吗?
2、公司:
1)公司是以公司的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独立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使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的债权人也不能向公司的成员(股东)追索,即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直接对公司债权人负责 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资本,通常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的财产.
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而不是注册资本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的财产)
出资额与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法的有限责任是谁的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