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
的效力如何?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partnership)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共同目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所组成的企业。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 定合伙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同个人企业一样,每个合伙人对企业所欠债务负无限责任。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普通合伙人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合伙债务的担保。一旦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普通合伙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普通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每个普通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合伙正常业务活动
特殊的普通合伙: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在这样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如果某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时,这些责任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数额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隐名合伙 (dormant partnership),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于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与经营而分受其营业所生利益及以出资额为限分担所生损失的契约。
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⑨违约责任。另外,合伙人还可以就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合伙企业下列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A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
D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