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只有相关人员能够接触到客户设备,最大程度保证用户设备安全。
第66条 为重要客户提供的独立机房,除定期维护工作以外,任何人员进入机房须经客户同意。
第五章 产品质量管理
第67条 IDC质量管理应依据《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公共分册中网络设备运行维护质量管理的相关规程执行。
第68条 IDC质量管理是对IDC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发现质量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不断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69条 质量统计项目:
1. 机房现场:包括机房UPS使用情况(UPS负荷)、机架用电情况(每架用电量)、机
房温度、机房湿度、机房用户机架占用情况;
2. 网络设备:包括网络设备负荷情况(CPU、内存使用率)、网络资源占用情况、网
络互联带宽使用情况(峰值流量)、传输资源占用情况(ODF/DDF联络缆使用率)、用户情况统计。
第70条 故障统计项目:
1. 机房现场:包括机房UPS故障、列头柜故障导致机架断电次数及历时;机房空调
告警次数;机房门禁系统故障次数及历时;机房监控系统故障次数;
2. 网络设备:包括网络设备发生故障次数及历时;网络互联链路发生中断次数及历
时。
第71条 依据上述项目的综合统计数据,找出其产生故障和异常现象的原因,找出其质量指标变化或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第72条 应每月召开质量统计分析会,遇有典型或疑难故障,应组织相关维护部门召开专题分析会,研究改进措施。
第六章 维护作业计划
第73条 维护作业的执行及记录:IDC维护作业计划应报相关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获批准后认真执行,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删减变动。维护作业计划完成后,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测试情况,同时将发现的问题摘要记录并做相应处理;测试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74条 维护作业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详细记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