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75条 在记录里写明作业执行的结果,数据要具体、量化,要求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等。
第76条 如需调整维护作业计划,必须上报上级运维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77条 IDC网络设备和配套设备的维护项目和维护周期
第78条 “主备用倒换功能测试”在条件不具备时需每月进行“备用板卡可用性检查”。
第79条 作业完成后需填写相应的维护作业记录表。对所有作业计划执行情况需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设备维护主管进行定期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七章 运行维护指标
第80条 为保证IDC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网络稳定性和机房环境方面需要满足下列运行维护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