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患病调离制度
如发现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应及时调离岗位,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实把食堂卫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食堂的质量,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四不用。
1.采购不进
2.验收不收
3.厨师不用
4.食堂不卖
二、检查食品容器清洁,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三、检查冰箱是否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检查食品质量,成品、半成品与生料是否分开存放。
四、检查食品是否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五、检查厨师是否不用勺子直接口尝味,是否抽烟操作,工作人员是否带手饰操作。
六、检查工作结束后是否将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扫干净。
七、检查食堂环境,做到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墙壁无脚印、玻璃无痕。
八、餐厅地面每三天有专人打扫和拖刷。
九、周末放假前全面打扫和冲洗整个食堂。
十、餐桌摆放整齐,桌面不仅擦洗干净还不留油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