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以满足公司对海底管道建设阶段的完整性管理要求。
(2)协助制定和完善海管运行、维修、报废等阶段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以确保海管管理制度、标准和程序满足公司发展的理念和政策。
(3)协助向生产部门提供满足管道完整性管理所需建设和施工阶段的各种资料。
(4)为海管运行管理有关单位协助提供相关的管理和维修技术支持。
第十条 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的权限和责任
(1)负责按照总公司事故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海管事故的调查处理。
(2)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海管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以确保海管管理制度、标准和程序满足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理念和政策。
(3)负责在政府部门制修订涉及海底管道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时,组织讨论和反馈公司的意见。必要时,协助分公司协调国家安全、环保部门的关系。
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的权限和责任
(1)为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提供海管完整性管理所需的技术支持。
(2)协助制定海管设计、施工、运行、维修、更换和报废各阶段的技术标准。
(3)制定海管投用后运行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