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有限公司或分公司范围内共享相同管径尺寸,能用于智能内检测器收发的移动式外接装臵。
(10)分公司应将本海域管道工程余料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11)对超期服役及重新启用管线应进行腐蚀状况调查和剩余强度评价。
第十七条 海管报废阶段的基本要求
(1)对要进行废弃或暂时封存的油气输送海管,应臵换出海管内部残留油气,并采取满足国家法规要求的封堵或回收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2)分公司应对需要废弃或暂时封存的海底管道制定废弃/暂时封存方案,经有限公司审查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海管管理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第十八条 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海管日常运行参数分析结果,运行历史,生产环境变化以及安全评估结果等等,对分公司每一条海管制定五至十年中长期滚动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海管管理五至十年中长期滚动工作计划应包括海管运行数据在线跟踪、清管通球、内部检测、外部检测、腐蚀速率分析、运行参数优化及价值评估等,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费用预测等内容。
第二十条 各级单位应对海管建立一些主要技术、经济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见附件),并建立健全海管管理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