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4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2006年11月《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等方面收集的市场信息和选定的评估方法采用评估软件进行具体计算。
3. 评定估算
1) 流动资产
对货币资金在核查帐簿、会计凭证的基础上,采用盘点、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等方法确定评估值;
对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在检查会计帐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了解具体业务内容、欠款原因,分析判断其可收回性,然后以核实后可收回金额计算其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主要有有备用金、代垫得各施工单位的水电费及各项工程类押金。评估人员在了解欠款内容、时间、金额、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逐户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将坏账准备作价为零,以核实后可收回金额计算其评估值;
对在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以核实后的数量、现行市价乘以根据实物使用、保养情况判定的成新率计算评估值;
对在建开发项目依据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在现场实勘的基础上,对在建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的建筑物分别进行评估,汇总得出在建项目在评估基准日形象进度下的评估值。根据委评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确定对土地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比较法来确定评估值;对在产品中的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
评估人员在核查会计凭证、财务帐簿的基础上,将该公司评估申报表与房屋产权证、场区平面图、房屋建筑物施工图逐项核对以确定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和归属,然后逐项进行现场实物勘察、核对,根据本次特定的评估目的,考虑其适应条件,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为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工程图纸、预算件,核定工程量,以《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天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