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据美国的一项调查,目前,美国从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企业有5万多家,产值达360亿美元。大约有1.15万家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回收商遍布各州,拆卸报废机动车上的零部件,送到专业的厂家对其中尚有使用价值的部分进行整修和翻新,然后运往修车厂重新使用。统计数字显示,通用机动车2005年销售了大约250万件的再制造零部件。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每年向美国钢铁冶金行业提供的废钢铁占冶金业回收量的1/3还多。
四、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一)日本报废汽车主管部门及管理模式
在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省,主要负责制定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行业(主要是拆解企业及破碎企业)的准人要求;国土交通省及其下属各地方陆运支局,负责机动车户籍管理;各地方政府(都、道、府、县),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行业的登记和准入审批;机动车回收利用促进中心(由经济产业省主管,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九个单位于2000年11月成立),下设资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回收再利用支援中心,分别负责机动车回收处理中的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对机动车生产商或进口商实施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技术支持。
(二)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政策法规
2002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报废机动车再资源化等的法律》(简称《机动车回收利用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规定机动车生产商(包括进口商,下同)承担起氟里昂、气囊类和破碎后ASR(指废弃物或废渣)的回收再利用责任。在该法律实施以前,日本报废机动车的处理依据《废弃物处理法》、《氟类回收销毁法》进行。
(三)日本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状况
日本目前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约有88000家,氟里昂处理企业23000家,拆解企业6000家,破碎企业120家。
(四)日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理过程
1、费用流程
《机动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处理费用由车辆用户承担,而具体数目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