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由此,信息管理中心可以对报废机动车的数量以及每辆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利用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杜绝各个环节对报废机动车的不规范处理。
图表3:日本报废机动车电子清单管理制度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五)日本报废车回收处理企业资质要求
日本法律对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氟里昂回收企业需要备案登记,而拆解、破碎企业需要通过审批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依据《氟类回收销毁法》已于200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相关备案、从事车辆回收的企业,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法》的规定,视为备案通过。但必须在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用于实施电子清单制度的手续。
1、回收企业备案要求
对新设立企业要求:应提交备案申请书、具备掌握报废机动车车载空调方面的知识和熟悉氟类回收作业的人员。
2、氟类回收企业备案要求
对新设立企业要求:应提交备案申请书、有关氟类回收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有关氟类回收设备的种类及能力的说明书。需要满足相关作业标准:氟类回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