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机动车制造商根据ASR的回收处理方式、安全气囊的数量及拆卸难易程度、是否带有空调等具体情况确定,并体现在新车价格里(占车价的0.5%-1%),由此形成一个基于市场竞争并能持续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促使报废机动车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处理费用由用户在购买新车时预缴给资金管理中心,在该法实施前购买的车辆在车检或报废时补缴。当机动车制造商按照法律要求完成相应的回收义务后,从资金管理中心获取相应的处理费用,并支付给氟里昂、安全气囊、ASR回收处理企业。
2、材料流程
车辆用户将报废机动车交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然后报废车依次由氟里昂回收企业、拆解企业、破碎企业进行回收处理。氟里昂、安全气囊、ASR的回收由机动车制造商负责。
为了加强对氟里昂、安全气囊的回收处理统一管理,由日本12家国内厂商以及日本机动车进口协会共同出资设立了机动车再资源化协力机构(JARP),由该机构与氟类、气囊类回收处理单位签订合同,承办相关事宜,向这些单位预先支付回收处理费用,并进行业务审核。
由于ASR的回收利用设施与氟里昂和安全气囊的相比,数量较多,其处理费用相对较高,为了降低ASR回收利用处理费,减轻机动车消费者的费用负担,日本政府在回收利用领域导入竞争机制: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要求机动车制造商讨论分组计划,最终形成了把所有厂商分成两组(ART组、AH组),各自委托相应的网点进行ASR的回收利用,从而相互竞争的格局。
3、信息流程
日本对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实行电子清单制度。在整个过程中各报废机动车处理单位向日本机动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发送接收、转移的信息报告。
该中心核实机动车处理全部完成后,通过拆解或破碎企业通知用户,用户根据所提供的车辆处理信息向国土交通省下属的各地陆运支局申请永久注销机动车登记,由国土交通省相关的注册检查系统通过各环节的信息报告核对后,向国税厅提出汽车重量税退税申请,国税厅按照车检残余时间退还给汽车最终所有者有关税金。